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关于在我市推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问题,经2006年10月30日召开的今年第24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现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愿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工作,在常规婚前检查项目中增加地中海贫血筛查、G-6-PD缺乏症(蚕豆病)筛查和艾滋病抗体检测项目。
二、财政补助标准:财政结算价为标准价(约500元)的七折,即每对夫妇350元,预计每年支出525万元,原则上按婚姻登记地点由各级财政负担,即:在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登记结婚的,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在各镇社会事务办登记结婚的,由镇财政负担。
三、每个镇(街道)指定一所公立医院为实行免费婚检的医疗机构。
四、符合结婚登记条件、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男女双方,凡其中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可按规定参加免费婚检,具体操作方式由市财政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五、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大力加强婚检医学知识和免费婚检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市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广泛宣扬免费婚检政策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市财政局要协调落实好所需宣传经费。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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