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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我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 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任务的通知(已废止)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1-04-19 09:23:1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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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1〕38号


关于落实我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 主要工作

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现将《东莞市“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东莞市“四年大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和《东莞市“四年大发展”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是国家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委、省政府着力主抓的中心工作,是推动珠三角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粤办发[2010]28号),2010年10月11日,我市出台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东委办发[2010]15号),全面部署了我市实现“四年大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我市“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是我市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其中,主要指标是省确定的考核指标。落实这些目标任务,事关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对于我市推进转型升级,推动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幸福东莞,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是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第三年,完成我市“四年大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为统领,重点围绕我市“四年大发展”的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将我市的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好工作责任,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工作,都要提出明确的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动工作落实提供强大保障。

优先落实指标监测责任。负责指标监测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确定的考核指标值,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责任人要将考核指标纳入日常工作之中,提前研判,综合分析,主动应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的考核要求。

三、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工作统筹。市纲要办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调研、综合协调和情况反馈,统筹推动“四年大发展”各项工作部署。各镇街、各部门要服从大局,大力配合,积极作为,把工作做实、做细,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市纲要办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工作对接和汇报沟通,及时报告工作,反映实际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

加强“五个一体化规划”工作协作。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建立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各项规划的制订和实施,以实际行动推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

四、严格督查反馈

实行挂钩督导。对重大项目,特别是省确定的重大项目,要坚持市政府领导挂钩督导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加强督查督办。市纲要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四年大发展”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特别是对考核指标,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专项督查,务求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也要积极开展工作督查,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强化情况通报。对“四年大发展”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重大项目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五、实施考核问责

健全考核机制。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将“四年大发展”主要任务、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工作问责。将“四年大发展”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东莞市“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2.东莞市“四年大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略)

       3.东莞市“四年大发展”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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