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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 协调会议工作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7-04-29 00:48:49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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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作为我市沟通政企、服务外商的协调机制之一,自实施以来深受广大外商欢迎。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在镇(街道)轮流举办的该会议,为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运作中的问题、推动我市外源型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市服务外企的重要品牌。

  为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双转型”战略,不断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强化政府和部门对外商的服务功能,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在保持原有安排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会的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协调会作为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困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的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化外商的参与程度

  (一)鼓励外商在继续提交需协调的具体问题的同时,多提交涉及外商投资工作政策层面的、有代表性的宏观问题。协调会除解决和解答具体问题外,还就后一类问题开展研讨,以便集思广益。

  问题的提交,仍按原定程序,即由参加当月会议的各镇(街道)外经办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将收集的企业拟提问题分别提交市外经贸局和市府台湾事务局,初审后于每月3日前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转发给相关部门研究后在会议上解答和讨论。

  (二)鼓励多层面、多类型的外商企业参与协调会。目前,会议的议题主要来源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会员企业。为适应我市外商层面较广的形势,市外经贸局、各镇(街道)外经办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提高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和欧美日韩等大型跨国公司对协调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强对世界500强和欧美日韩等企业问题的调研和收集。

  二、加强外商联络小组工作,丰富协调会功能

  (一)市外商联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重视协调会的工作,对外商会前提出的个案和政策层面共性问题,要认真准备,从营造我市良好投资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高度,想方设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问题,并给予明确答复;对外商在会上临时提出的问题,如不能现场答复的,要提出初步的想法和跟进解决的工作意见。

  (二)为充分发挥协调会的桥梁作用和平台效应,进一步扩充会议功能,今后,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协调会,除按第(一)点要求解答外商问题、开展研讨外,增加部门辅导和反馈的环节。该环节每次安排5个左右外商联络小组的部门,一是介绍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最新政策法规,以及本部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的新举措新思路,为外商做好政策措施的辅导;二是通报一段时间以来在日常政务工作中遇到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问题情况,反馈近来协调问题的办理结果,对还未能解决的作出合理解释和提出工作意见。(如有重大政策措施出台,有关部门也可主动提出,在平时月份的协调会上安排介绍。)

  以上答复和辅导等书面材料,由有关部门在每月5日之前上报市府办。

  三、做好协调会事项的安排、传达和督办工作

  (一)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制度联络办公室要继续做好会议事项的安排工作,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要给予大力支持。

  (二)协调会由专人作记录,每次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市外商联络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市各镇(街道)、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收到会议纪要后,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传达到基层和企业。

  (三)制定跟进督办机制。对每次会议协调和讨论的重要问题,落实专人跟进和督办,使问题得到全面和有效解决。对于跨部门的问题,由市政府指定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总体解决方案,解决结果在下一次协调会上公布。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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