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4〕13号
关于印发《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
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2014年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从规划、谋划正式转入建设、实施的起始之年,也是实现“2017初见成效”目标的攻坚突破之年,做好全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协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努力开创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统筹发展新局面。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
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2014年工作要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的重要精神,根据《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4〕20号)确定的各项任务,现提出水乡经济区2014年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快完备规划体系并强化规划执行
(一)加快规划编制报批。加快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统筹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水乡新城城市设计、旅游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水系综合规划、民生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强化各规划与发展总体规划的对接、与其他规划的衔接,按“成熟一个,报批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各规划的报批,力争今年3月底正式出台。加快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田园规划和公共交通统筹发展规划,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并正式出台。同时,加快组织编制水乡新城、龙湾滨江片区等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负责)
(二)迅速组织规划实施。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结合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同步考虑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出台后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成立规划实施专责小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晰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并及时向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切实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市水乡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市委农办、市环保局等负责)
二、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三)深入开展综合治水工作。以创建国家和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广东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突破口,大力实施水乡经济区水系堤岸综合整治工程、工业污染综合管控淘汰工程、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面源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并先行先试“河长制”。加快推进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北海仔河生态修复工程、虎门港穗丰年水道整治工程和万江都市岸线、赤滘口河“一河两岸”示范岸线的规划建设。整治不少于10条内河涌。在根据水乡实际科学调整优化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基础上,试点实施分布式污水处理工程。(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城建局、东实公司、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推进火电厂减排、锅炉治理、VOCs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道路和码头扬尘控制及船舶污染控制工作。杜绝电镀、造纸、漂染、洗水和食品加工企业违规或超标排放废气现象。加强水乡经济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及预报预警水平。(市环保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五)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试点。按照“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原则,以水乡经济区受污染的典型耕地和搬迁工业场地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完成水乡经济区典型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负责)
(六)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漏补缺,并建立持续整治和强化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净化、美化城乡综合环境。组织第三方队伍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七)广泛开展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生态镇、生态村(社区)创建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生态镇和市级以上生态村(社区)。推进水乡生态林网建设,沿海、沿江、沿河建设水乡生态林网,补植补种水系、农田、道路等周边残缺林网。重点系统改造提升广深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水乡大道等骨干道路沿线景观。积极开展池塘湿地、河涌滩涂、村前屋后等造林绿化,建设进村绿路、环村绿带,建成一批绿化布局完善、绿地景观突出的特色村庄和生态湿地。(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疏港大道粤晖桥建设工程、望牛墩横海桥重建工程、石龙红海大桥建设工程。启动水乡横向南通道、横向中通道、疏港大道延长线、望中路、望沙路、银龙路桥、镇际联网4号路、沿江高速立沙岛互通立交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市交通局、市路桥总、市规划局、市城建局、东实公司、水乡经济区有关镇街等负责)
(九)完善区域高快速路网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穗莞深城际轨道、佛莞城际轨道和莞惠城际轨道的规划建设。加快研究确定穗莞两市轨道交通衔接方案。推进番莞高速、莲花山过江通道、虎门二桥等道路桥梁的规划建设。(市交通局、市路桥总、市规划局、市轨道办、东实公司等负责)
(十)建设有水乡特色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发展水上特色交通,推进龙湾—大王洲水上旅游线路建设。开展有轨电车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争取在水乡经济区规划建设。开展粤港澳自由艇试点工作,会同港澳创新便利通关、游艇及人员跨境管理等机制,设置专属的航线、航区、停泊点及制定观光游览规定,争取一类口岸开放和港澳游艇在东莞试点“自由行”政策。(市交通局、市规划局、东实公司、市发改局、市口岸局、市旅游局、市轨道办、东莞海事局等负责)
(十一)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水乡经济区电网规划专题研究。加紧推进中堂镇500千伏水乡站扩建主变工程、高埗镇220千伏低涌变电站、沙田镇110千伏泥洲变电站、沙田镇110千伏西大坦输变电工程。(东莞供电局等负责)
四、推进产业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产业发展指引。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水乡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研究制定产业禁入清单、产业淘汰清单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优化实体经济环境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局等负责)
(十三)规划建设一批“区中园”。推进大罗沙文化产业园、“四季飘香”都市农业产业园、龙湾滨江商务休闲区、水乡科技产业园、水乡电子商务产业园、国际健康产业城、麻涌粮油加工物流产业园、中堂现代物流产业园、临港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打造若干集中集约发展的产业园区。(东实公司、万江街道、中堂镇、麻涌镇、洪梅镇、道滘镇、沙田镇(虎门港)等负责)
(十四)加快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凤凰传媒文化公园、国际健康产业城、虎门港沙田港区客运码头、中粮广东粮油产业园、中集集团汽车及仓储基地、亚洲云(中国)总部基地、东莞“奥运蔬菜”现代农业生态园、虎门港益海嘉里东莞精细化工、虎门港中油建兴石化仓储、联想增益供应链华南总部基地等产业项目建设。(东实公司、望牛墩镇、麻涌镇、洪梅镇、道滘镇、沙田(虎门港)等负责)
(十五)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水乡经济区优势传统产业研究,制定出台水乡经济区优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五大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推行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及节能减排改造,推动优势传统产业优化发展。(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十六)推动“两高一低”行业退出。积极创建“绿色水乡”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区。以道滘、洪梅、望牛墩三镇为试点,探索逐步推进污染行业全退出工作。通过加强环保、节能、税收监管等多种方式,严格倒逼和提前淘汰造纸、印染、电镀等“两高一低”行业。(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十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统筹组建水乡经济区招商联盟,实行跨镇街联合招商选资。组织赴广州、深圳、香港、台湾等地的系列招商推介会,大力宣传水乡经济区的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增强水乡经济区的知名度和产业吸引力,积极引进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市水乡办、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外事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十八)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制定出台《东莞市水乡特色农业发展实施意见》,促进建立具有岭南水乡特色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动水乡经济区农业园的规划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整合农业招商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发展一批以果菜采摘、田园观光、水乡美食等为特点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提升水乡经济区农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农业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五、统筹城乡一体发展
(十九)加快推进示范片区建设。继续推动麻涌华阳湿地片区、中堂风情岛片区、洪梅洪屋涡水道西岸片区、望牛墩赤滘口河西岸片区、万江龙湾滨江片区等示范片区建设,充分展现水乡探索发展的初步成效。高品位规划建设沙田穗丰年水道片区、高埗中心涌片区、道滘大罗沙片区、石碣水南唐洪片区,继续提升片区示范带动作用。加快万江汾溪河流域文化生态经济发展带、中堂潢新围东部片区、望牛墩芙蓉故里文化产业片区等的规划建设。(东实公司、水乡经济区有关镇街等负责)
(二十)启动水乡新城建设。编制执行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水乡新城示范片区规划实施方案。加快望洪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启动金色水乡项目工程、梅沙大桥及连接线工程、水乡新城次干道路网首期工程、水乡新城中心湖及赤滘口河滨水公园等项目工程,搭建水乡新城基本框架。(东实公司、望牛墩镇、洪梅镇、道滘镇等负责)
(二十一)大力推进土地统筹整合。制定《东莞市建设用地整合实施意见》及《东莞市农用地统筹实施意见》,并在水乡经济区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建设用地和农地统筹工作。制定《水乡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评估报告,争取省支持开展土规调整。率先开展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有利于开放开发的机制体制。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力争完成500亩增减挂钩任务。推进万江龙湾片区、麻涌滨江片区连片组团式“三旧”改造试点。(市国土局、市农业局、东实公司、市财政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六、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二十二)加快塑造一批特色村庄。加强对镇街特色村建设的指导和把关,继续做好6条已启动特色村的建设施工工作,确保上半年全面完成。从严把关,抓紧再筛选一批肌理较好的村打造特色村,做好文化保育和活化,重点突出“水魂”和“乡韵”,把特色村打造成为体现水乡文化风韵的亮点工程。依托特色村,引入新的产业内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发展以农业观光、体验旅游、休闲旅游、民俗文化为主题的特色经济,实现文化与产业的融合。(水乡经济区“10镇1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等负责)
(二十三)传承岭南水乡历史文脉。编制麻涌新基村、万江下坝坊、中堂潢涌村、石龙中山路街区等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街区)规划。修复万江金鳌洲塔、麻涌长盛社学、袁崇焕纪念园。做好粤曲、龙舟、莞草、咸水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设中堂马沥龙舟博物馆。(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二十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升粤晖园、万江下坝坊、唯美陶瓷博物馆、饮食风俗博物馆、诺华家具博物馆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民营博物馆的经营运作水平,加快推进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唯美陶瓷文化产业创意园、万江文秀坊、麻涌新沙粮油产业园工业旅游等文化旅游项目。积极争取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继续加大对水乡经济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倾斜力度。(市文广新局、市名城办、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二十五)推动旅游产业上水平发展。积极推动水乡经济区创建国家旅游产业园。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开发一批高品质生态休闲旅游产品。研究推进旅游服务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系统规划水乡经济区景区(点)道路旅游交通导引标志设置。加强对水乡经济区传统节庆活动的统筹整合。争取将水乡经济区纳入粤港澳“一程多站”水上旅游线路,力争签订“水乡旅游”合作协议。(市旅游局、市港澳事务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七、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二十六)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推进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进行综合试验,争取在2014年末基本完成各项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二十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整合市镇两级惠民办实事的财政和行政资源,并划出部分专项资金,谋划一批惠及群众的民生项目,使群众真切感受到统筹发展带来的实惠。开展麻涌、中堂、道滘、洪梅、望牛墩五镇出租车统筹运营工作及公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出台《水乡经济区医疗资源统筹发展意见》,建立完善水乡经济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市儿童医院建设。(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东实公司、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二十八)保障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完善土地统筹合作机制,推广村(社区)集体以土地作价入股合作开发公司的做法,继续探索推行市镇村合作开发模式,灵活运用置换安置房、货币补偿或者置换物业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保障群众权益。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强化群众就业保障,在统筹合作开发过程中优先安排本地居民就业。(市委政研室、东实公司、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八、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九)研究设立水乡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在省编办批复设立水乡经济区管委会后,研究论证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加快形成有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为“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型奠定基础。(市编办等负责)
(三十)探索按区域在国土、规划、环保、食药品监督等领域设置管理机构。完成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乡分局。探索设立水乡环境管理机构,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创新规划管理,探索设立水乡规划管理机构,推动建立“总体规划+行动规划+管理规划”三级动态管理体系。探索设立水乡国土管理机构,强化用地管理。(市编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三十一)探索建立跨镇街协调议事和利益平衡机制。在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产业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研究建立水乡经济区统一运营管理机制和财政事务共同协商工作机制。重点发挥东实公司融资平台作用,深化市镇村合作开发机制。探索镇际合作开发产业园区发展模式,按比例进行地区生产总值、经营收益和税收分成,实现利益共享。探索通过“容积率指标异地使用”、“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方式,鼓励开发权进行市场化交易,实现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东实公司、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水乡经济区有关镇街等负责)
(三十二)强化政策创新研究。在生态修复、国土管理、口岸通关、人才引进、投融资及金融服务等各个领域谋划全方位创新突破,形成具体的政策需求,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优化传统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有针对性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弱化地区生产总值导向,突出生态环保考核评价,形成符合水乡经济区发展导向的评价机制。(市人力资源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口岸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等负责)
(三十三)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机制。研究投融资运营模式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水乡经济区开发建设。研究制定市级政府投融资管理办法,通过上市融资、债券融资、商业贷款、资产证券化、特许经营、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引入境外筹资等多种方式,拓宽水乡经济区建设融资渠道。改革与完善政府基建投资代建模式与机制。积极研究在水乡经济区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研究制定政府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平等配置的办法。(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东实公司、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等负责)
(三十四)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购买服务机制。加快组建水乡经济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管理体制、利益平衡、拆迁补偿等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研讨,及早开展专题研究,保障工作落实推进。研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向专业机构购买政策研究、规划服务等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市水乡办、市财政局等负责)
九、推进区域紧密合作
(三十五)大力推动穗莞战略合作。研究编制《穗莞战略合作下的城乡规划协调研究报告》。积极做好新派高速、增莞大道、麻涌中心大道西延至广州开发区、东江大桥、中新大桥、新袁大桥等穗莞区域交通通道的协调工作。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及水务合作,协调广州共同整治东江北干流两岸排污口,确保东江北干流水环境达标。引导和鼓励水乡经济区企业与广州的大学、科研机构和优秀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对接,举办穗莞两地创新资源服务企业对接活动,加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开展合作。积极推进新沙港二期的开发建设。(市经协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麻涌镇、沙田镇(虎门港)等负责)
(三十六)加强莞港澳台合作。加快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开展东莞香港专业服务示范点项目。鼓励和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进入水乡经济区。探索粤港澳居民转诊制度,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水乡经济区开设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镇街与台湾的农业发达县市和相关机构开展农业对接合作。加强与台湾教育机构的交流互访,推动莞台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合作。积极引进台湾金融、物流、商贸、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市政府台湾事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等负责)
(三十七)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沟通合作。积极引进国际高水平大学在水乡经济区设立分校。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积极引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吸引各类服务外包企业进驻水乡经济区。(市外事局、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等负责)
十、广泛开展宣传推介
(三十八)开展“中国梦?水乡梦”主题宣讲活动。组织10个宣讲小组,深入水乡经济区各镇街、村(社区)、大型企业宣讲水乡经济区的发展蓝图和有关政策,使建设水乡经济区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水乡办、水乡经济区“10镇1港”等负责)
(三十九)建立水乡经济区官方宣传渠道。组建水乡经济区官方网站,并以此为平台大力宣传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的动态信息和进展情况,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智慧,建立起“宣传推介、找好故事、编好故事、讲好故事”的宣传舆论阵地。(市水乡办等负责)
(四十)组织各级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加强与中央、省重点媒体的联动,加强市内媒体的报(台)网互动,积极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发动。适时组织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安排市直及驻莞媒体深入水乡经济区“10镇1港”调研采访,展示水乡经济区贯彻落实总体规划的思路、举措、亮点等。(市委宣传部等负责)
(四十一)组织开展“发现精彩?秀美水乡”文化宣传推广活动。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的文艺工作者和媒体工作者,把镜头、视野“聚焦”到水乡经济区,通过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比、巡回展览、结集出版、媒体报道等方式,对水乡经济区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社会发展新成就、富裕文明和谐新生活等进行全面展示。(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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