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07〕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精神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节日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要求
(一)各镇(街)要根据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做出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结合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及“三小”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整改情况。
(三)对重点行业及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型场所(旅游、车站、酒店、商场、医院、影剧院、学校、幼儿园)的公共和消防安全,对生产经营危化品、石场、易燃易爆场所以及渡口渡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大型娱乐设施、设备等经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停业整顿,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方法
(一)各镇(街)接此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根据各自特点,认真组织制定大检查方案,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和准备汇报材料,确保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二)组织6个督查组对各镇(街)进行督查,督查组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任组长(名单见附件)。督查内容:各镇(街)要贯彻落实本次大检查通知的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了解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督促当地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此次督查结束后,由各组长负责将督查情况写出报告交市安委办汇总后向市政府汇报,并通报。
三、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
四、召开预备会
定于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组 别 |
督查组成员 |
督查镇(街) |
第一组 |
组长:符基英(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谭子谦(市安监局)、王晓光(消防局)、王运香(市旅游局) 联络员:谭子谦 |
樟木头、黄江、塘厦、凤岗、谢岗、清溪 |
第二组 |
组长:黎卓荣(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苏炳坤(市安监局)、李焱(消防局)、王炳林(市经贸局) 联络员:苏炳坤 |
长安、虎门、虎门港、沙田、洪梅 |
第三组 |
组长:欧阳锦强(市海事局副局长) 成员:何兆坚(市安监局)、王明臣(消防局)、郭志强(市教育局,) 联络员:何兆坚 |
常平、东坑、桥头、横沥、石排、企石 |
第四组 |
组长:许斌(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蒋鹏程(市安监局)、邵世华(消防局)、叶伟平(市质监局) 联络员:蒋鹏程 |
城区、南城、东城、寮步、大朗、大岭山 |
第五组 |
组长:梁国胜(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叶晃照(市安监局)、陈青锋(消防局)、林旭汇(市劳动局,) 联络员:叶晃照 |
麻涌、中堂、万江、高埗、石龙、松山湖 |
第六组 |
组长:李士恩(市消防局副局长) 成员:张明(市安监局)、陈晶晶(消防局)、马力明(市卫生局) 联络员:张明 |
道滘、石碣、望牛墩、厚街、茶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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