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06〕17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多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人才落户我市,其中部分引进人才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上。为妥善解决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市政府决定: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由引进人才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负责解决。具体办理程序是: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时,由父母某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再附上户口簿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宣传科教办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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