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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3-10 09:07:4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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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4〕25号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

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2014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4年,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内容、丰富载体、健全制度、加强督导,努力打造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和公信政府,为实现东莞高水平崛起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化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一)做好年度报告编发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依时公布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要具体,数据要真实,形式要图文并茂,公开情况要及时报送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对未依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镇街和部门,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一是全面公开预算信息。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涉密或敏感部门除外)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二是逐步公开决算信息。2013年底已经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65个部门,要在公布2014年预算信息的同时,同步公开2013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涉密或敏感部门除外)要适时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三是全面公开镇街财政预决算信息。各镇街要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本镇街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报告,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

(三)加强重点领域及热点信息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以及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信息公开。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民生热点信息公开。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教育、医疗、计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四)推动行政执法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各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更新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并依法公开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深化行政“三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继续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和实施程序,提高公共决策透明度。

二、丰富公开载体,加强公开信息化建设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一)继续优化《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网络版

设立《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专版专栏,增强检索功能。改变《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发行方式,逐步以电子版代替纸质版,节约印刷成本。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优势

根据《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规范》,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重点突出办事指南、办事依据等公开,实现与各镇街、各部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特别是在重要政策规定出台和重点工作部署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进一步拓展互动功能,通过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大厅、手机信访、阳光热线、公众问答、网络调查等多种渠道,接受市民建言献策和反映诉求。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规范流程,提高办理质量。要升级改造市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增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便于掌握全市信息公开情况。

(四)建立统一的政府服务热线

按照“统一受理、按职分办、限时答复、督查反馈、汇总分析”的工作思路,优化整合我市现有的各类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集中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举报、行政效能投诉等。

(五)规范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与回应

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问题回复、后续跟踪等各环节的监督,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规定方面的信息。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

各镇街、各部门要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市民获取信息。要主动公开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信息。要建立专家解读机制,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制定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继续细化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特别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落实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三)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优化监察功能,细化测评标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监察结果。做好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工作考核(行政绩效约束性评价),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每两年一次的考核工作安排,今年11月底前我市将开展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向全市通报考核结果。

(四)健全新闻发布机制

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增加自主发布频次,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镇街和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四、注重研究督导,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由市府办、市保密局、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机构建设,配强人员队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专项培训,努力提高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查指导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调研,掌握各镇街、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加强业务交流,查摆存在问题,督促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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