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府办〔2014〕7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
综合试验区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责任分工表》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东莞市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责任分工表
|
目标任务 |
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
(一)构建依托于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的产业体系 |
1、突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年倍增计划”。 |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
|
|
2、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提升产业集群优势。 |
市经信局 |
||
|
3、鼓励企业推行“机器换人”,提高智能制造水平。 |
市经信局 |
松山湖管委会 | |
|
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引进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5、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实行电商企业集群注册,启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 |
市经信局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
市委政研室(市跨境办)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
|
6、推进全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培育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 |
市经信局 |
||
|
7、办好加博会、漫博会、台博会、科技合作周等品牌展会。 |
市委宣传部(文化名城创建办)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松山湖管委会 |
市经信局 市台湾事务局 市文广新局 | |
|
(二)打造有利于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的产业生态 |
8、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共性技术。 |
市科技局 |
|
|
9、推行“内外并重”战略,依靠金融、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延长价值链条。 |
市经信局 市商务局 |
||
|
10、搭建加工贸易内销平台,引导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外销市场。 |
市商务局 |
市经信局 | |
|
11、扩大加工贸易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引导企业投保,减少收汇和投资风险。 |
市商务局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12、对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设立创业引导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天使投资对企业进行投资;对成长期的企业,通过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利用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小额贷款、贷款担保等融资平台提供服务。对于壮大期的企业,鼓励建设研发机构,树立知名品牌,通过吸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募集发展基金,并在境内外上市。 |
市科技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三)建立服务于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的招商引资机制 |
13、加强优质企业招商引资和实施大项目带队,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引技相结合。 |
市经信局 市商务局 |
|
|
14、完善高端重大项目引进决策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和奖励制度。 |
市经信局 市商务局 |
||
|
15、以“三重”建设为抓手,引进一批符合东莞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链龙头企业、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和优质金融机构,大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的“揽月工程”。 |
市经信局 市商务局 |
市科技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四)突出松山湖高新区和专业镇的技术创新龙头作用 |
16、加大招科引智力度,积极加快台湾高科技园、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基地、中以产业园、大学创新城、机器人产业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载体的建设。 |
松山湖管委会 |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台湾事务局 东实公司 |
|
17、推进技术创新专业镇全覆盖,完善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技术创新依托,打造一批重大专业镇创新服务平台。 |
市科技局 |
市经信局 | |
|
(五)加快基础研究机构载体建设 |
18、加快散裂中子源项目建设,并以此为依托,规划建设东莞科学城,争取形成基础科研机构群。 |
市发改局 市科技局 |
|
|
19、推进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企业组建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以及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 |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局 市商务局 | |
|
(六)深化产业技术应用研究载体建设 |
20、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高校院所的“政产学研用资”合作,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应用研究机构,加快松山湖大学创新城的建设。 |
市科技局 |
|
|
21、畅通公共创新平台科研成果与产业企业、与投融资机构有效对接的渠道机制。 |
市科技局 |
市经信局 | |
|
22、推动相关创新平台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建立科研技术成果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
市科技局 |
||
|
(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孵化载体建设 |
23、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开展建设运营,以“土地资本、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有机融合的形式推进各类科技项目转化、科技企业承接载体的建设。 |
市科技局 |
市经信局 市国土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24、重点通过“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快建设一批定位明确、功能完善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力争镇街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全覆盖。 |
市科技局 |
||
|
25、引导推动专业风投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产品检测、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进驻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技术试验、产品检测、投融资等功能。 |
市科技局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八)加快以松山湖高新区和专业镇为龙头的“三融合”基地建设 |
26、充分发挥松山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先行先试的作用,积极引进金融服务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完善投融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
松山湖管委会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27、搭建专业镇产业运营平台,以“孵化+创投”等模式聚集公共技术、金融服务资源力量。 |
市科技局 |
||
|
(九)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平台 |
28、完善企业上市支持政策和机制,加大对科技类上市后备企业认定工作。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市科技局 |
|
29、落实财税扶持政策,鼓励、引导科技型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加强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 |
|
30、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等产品进行融资。 |
市发改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市商务局 | |
|
(十)积极拓展股权投资平台 |
31、引进发展更多优质创业投资机构和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中小科技企业。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32、设立政府主导的种子基金,并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设立各类天使投资基金,推动企业和公共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加快转化孵化。 |
市科技局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33、加强与广东粤科金融集团的合作,争取粤科天使投资基金重点向东莞布局。 |
市科技局 |
市府金融工作局 松山湖管委会 | |
|
34、建立天使投资补助机制,对在我市注册并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补助。 |
市财政局 |
市科技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十一)创建科技金融一站式服务平台 |
35、开设科技金融服务网,建立优质企业数据及其融资需求信息库,建立公共创新平台技术成果信息库。 |
市科技局 |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36、鼓励开展科技金融高峰论坛、培训交流以及投融资对接和技术成果对接活动等。 |
市科技局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37、依托松山湖打造科技保险试点平台,研究建立省、市、高新区三级联动的科技保险工作协调机制。 |
市科技局 |
市府金融工作局 松山湖管委会 | |
|
38、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支行从事科技金融服务,组建科技银行联盟。 |
东莞银监分局 |
市科技局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
|
39、完善科技信贷管理体制,研究建立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提高科技贷款审批效率,完善业务考核机制,有效发挥差别风险容忍度对银行开展科技信贷业务的支撑。 |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东莞银监分局 |
||
|
40、通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拨贷联动”等金融创新产品,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
市财政局 |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
(十二)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 |
41、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创新,研发相适应的跨境融资、跨境结算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东莞银监分局 |
|
42、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开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业务,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
|
43、积极推进“粤台金融合作试验区”建设,争取放松对莞台资企业的投资规模限制,大力支持东莞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推动两地金融机构互设。 |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市台湾事务局 松山湖管委会 | |
|
(十三)打造民间金融创新平台 |
44、依托东莞民间金融街,吸引民间金融组织集聚发展,搭建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平台。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南城街道办事处 |
|
45、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融资中介服务等新型金融业态。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
|
46、支持民营资本投资设立村镇银行,推动大型民营企业共同申请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鼓励拓展多元化金融业务的民营集团发起组建地方民营金融集团。 |
市府金融工作局 东莞银监分局 |
||
|
47、研究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培育发展地方投融资平台。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 |
|
48、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贴现、支小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 |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
东莞银监分局 | |
|
49、大力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研究发起组建金融租赁公司。 |
市府金融工作局 |
东莞银监分局 | |
|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
50、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建设东莞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工作协调机制。 |
市府办 |
|
|
(十五)加强政策扶持,形成政策合力 |
51、深化和完善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的“1+4”政策体系,继续在科研平台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加强扶持引导。 |
市委政研室 |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
|
(十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 |
52、全面深化财政资金资助方式改革,充分发挥科技东莞及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局 市台湾事务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市质监局 |
|
(十七)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 |
53、开展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设立东莞市中小企业增信管理中心,建设“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市工商局 |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