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4年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2-28 01:07:10  来源: 本网
【字体:

东府办〔2014〕1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4年气象灾害应急知识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4年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

东莞市2014年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2014年3月是我市第六个“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提高其预防和应对突发气象灾害能力,根据以往形成的工作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全市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为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东莞高水平崛起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气象工作会议暨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

3月中旬,市政府主持召开气象工作会议暨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各镇街及市有关单位领导参加,部署应急月、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运用各种媒介集中宣传

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刊登或播放气象灾害防御公益广告和法律法规。东莞日报在3月23日刊载“世界气象日”专刊,电台、电视台播出世界气象日专题节目,东莞阳光网开辟气象科普专题栏目。通过“东莞天气”等官方微博发布各类气象灾害应急知识;举办微博话题,加强互动,宣传气象、三防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通过手机短信宣传,市气象局编撰有关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内容的短信,由市通信运营商负责在全市范围内以短信方式向手机用户发送。

(三) 气象灾害应急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1)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联合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举办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展览,以图文并茂的科普展板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气象科普知识。

(2)市气象局负责制作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折页和海报,供各镇街和市教育局领取并向市民、学生发放;联合市安监局制作安全生产导刊气象应急知识专版,随东莞日报发放。

(3)各镇街、市有关部门负责制作防御气象灾害、安全度汛的标语,悬挂在易涝黑点、广场、学校、企业、市场等重点位置及人流密集地方;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播放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及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相关宣传内容。

(4)各镇街、市有关部门组织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气象信息员)学习有关防御气象灾害的法律法规活动。

(四)应对极端天气灾害暨城市内涝应急抢险演练

由市水务局、市三防办牵头组织一次应对极端天气灾害暨城市内涝应急抢险演练,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应急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

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大篷车宣传活动,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牵头,红十字会、各镇街配合,将应急科普知识以巡展的方式送到镇街、企业、社区和学校等。

(六)举办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公众开放日

3月23日前后,市气象局举办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包括气象天文科普馆试运行)开放活动,免费供公众参观同时以气象知识展板、播放气象灾害宣传片、发放气象灾害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等形式向广大公众普及气象知识。

(七)举办气象科普讲座

市气象局联合市气象学会、市科协举办气象知识科普讲座,邀请广东省防雷专家为全市气象协理员讲授有关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同时市气象局专家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开展科普讲座。

(八)组织开展东莞市首届青少年气象科普知识竞赛活动

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各镇街等配合,开展全市青少年气象科普知识竞赛活动,各镇街派出1支代表队参加,通过初赛和决赛决出优胜者。

(九)举办气象应急科普动漫征集大赛

以普及气象灾害应急知识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气象应急科普动漫作品,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下设“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联系电话:22477549)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副局长吴志权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三防办等单位人员组成。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参照市的做法,由镇街应急办、农林水办等单位成立工作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一定的资金;并协调文教、公安、市政等部门及各镇街气象协理员开展好此项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市镇两级部署,积极协助做好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各镇街、市教育局要主动联系市气象局做好工作衔接,并于3月14-15日到市气象局领取气象科普宣传材料。

(二)结合实际、丰富形式。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气象协理员的作用,深入社区、村居、学校、企业以及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以派发宣传资料、问题解答等贴近群众的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三是督促指导社区、村居、企业和学校等以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预防的社会氛围。

(三)及时督查,认真总结。3月中下旬将由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三防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分赴各镇街检查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各种重要活动和材料进行拍照记录,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本次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市有关各部门要于4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总结材料和相关图片资料报活动办公室(OA邮箱:气象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督查情况及总结材料报市有关领导。

附件:1. 主要活动安排表

   2. 气象法规学习活动方案

   3. 东莞市首届青少年气象科普知识竞赛方案

   4. 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公益广告标语

   5. 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短信

附件1:

2014年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月主要活动安排表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

时间地点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1

气象工作会议暨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

部署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3月中旬,

市行政办事中心

市府办、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

各镇街、相关单位

2

运用各种媒介集中宣传

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包括镇街文广中心)刊登播放有关气象灾害防御公益广告和法律法规。

东莞日报刊登“世界气象日”专刊;电台、电视台和阳光网制作世界气象日专题节目。

“东莞天气”微博宣传。

手机短信宣传。

3月及汛期

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阳光网、东莞移动、东莞联通、东莞电信

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三防办、市城管局,各镇街

3

应对极端天气灾害暨城市内涝应急抢险演练

开展应对极端天气灾害暨城市内涝应急抢险演练

3月下旬

市水务局、市三防办、市政府应急办

市气象局、城管局、有关镇街和单位

4

应急科普大篷车活动

通过“应急科普大篷车”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与急救知识相结合,以巡展的方式送到镇街、企业、社区和学校等

3月启动,长期坚持

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红十字会

东莞广播电视台、各镇街

5

气象灾害应急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举办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展览。

3月

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

  

制作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折页、海报分发到各镇街,在各镇广场发放并举行气象防灾减灾咨询日活动;向学校学生发放有关资料。制作安全生产导刊气象应急知识专版。

3月

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各镇街

市安监局

市政府应急办

制作防御气象灾害、安全度汛的标语,悬挂在受涝黑点、学校、工厂、市场等重点位置及人流密集地点;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播放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及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相关宣传内容。

3月及汛期

各镇街、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三防办

市城管局

市有关部门、各镇街组织本单位负责人及各级气象协理员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深入学习有关预防气象灾害的法律法规。

3月中旬

市有关部门、各镇街

市气象局

6

举办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公众开放日

免费开放气象综合探测基地(气象天文科普馆试运行)供公众参观。

3月23日前后,市气象局探测基地

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

   

7

举办气象讲座

邀请广东省防雷专家为全市气象协理员讲授有关气象灾害防御知识。进学校或社区开展科普讲座。

3月下旬

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

市科协、各镇街有关学校

8

组织开展青少年气象科普知识竞赛活动

围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主题,举办知识竞赛。

3月开始

市气象局、教育局、市政府应急办、各镇街

  

9

组织举办气象应急科普动漫作品征集大赛

以普及气象应急知识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广泛科普动漫作品,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3月开始

市气象局

   

10

督促检查

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分赴各镇街检查督促气象月各项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

3月中、下旬

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三防办

各镇街、市有关单位

11

活动材料汇总上报

4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总结材料和相关图片资料汇总上报。

4月

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

市三防办,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附件2:

气象法规学习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掌握气象灾害防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和义务,自觉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有效应对突发气象灾害,依法、科学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二、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2-18日。

三、学习对象

以部门、镇街为单位组织学习,应急工作、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气象协理员)为重点对象,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学人为活动联系人,名单与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于3月10日前报气象局执法办OA邮箱或qxjzfb@126.com。

四、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东莞市突发气象灾害防御规定》(东府令第122号)、《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以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学习资料可在东莞市气象局公众网(http://www.dg121.com)自行下载(进入主页点击“信息公开”,在左边导航栏“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下的目录查阅)。

(二)学习方式。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通过开展活动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

(三)测试和总结。测试卷由各学习单位在东莞市气象局公众网(http://www.dg121.com)自行下载。领学人负责答卷回收和批卷(答案发到领学人电子邮箱),并统计测试成绩填入测试卷后的统计表,同时将学习组织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学习活动形式、参加学习人数、哪种突发气象灾害对本单位或管辖行业影响最大、现有应急措施或方案情况及其需完善的内容。

五、总结提交

各单位3月18日前提交气象法规学习总结及测试成绩统计表。通过OA发到气象局执法办邮箱或qxjzfb@163.com。联系电话:23023260。

附测试成绩统计表:

单位:      总人数:      参加测试人数:   

分数范围

人数

分数范围

人数

分数范围

人数

分数<60

60≤分数<90

分数≥90

对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想法(请将收集到的创意想法整理综合列出)

附件3:

东莞市首届青少年气象科普知识竞赛方案

为做好我市第六个“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普及气象知识,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特举办东莞市第一届青少年气象科普知识竞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东莞市气象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政府应急办

        东莞市气象学会

二、承办单位:东莞市气象局负责联系

三、参赛对象:全市小学生(7-13岁)

四、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分为镇街选拔赛(4月上旬)、全市初赛(4月中旬)、全市决赛(5月上旬)三个阶段进行。

(一)镇街选拔赛

市气象局提供选拔赛题库,各镇街(科教办)自行开展本镇的选拔赛。通过选拔赛,各镇街、直属学校各选拔出1支代表队参加全市初赛,每支代表队包括3名学生和1名指导老师。

(二)全市初赛

各镇街、直属学校代表队分成4组进行全市初赛,每组选拔出2支代表队,一共8支队伍代表各自镇街参加全市决赛。初赛地点和场地由教育局协调安排。

(三)全市决赛

8支代表队参加全市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所有进入初赛选手均由东莞市气象局和东莞市气象学会联合聘为“东莞市气象小天使”,并颁发聘书及纪念品;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有机会担任气象科普馆的小小讲解员,可优先参加市气象局、市气象学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二)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

附件4:

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公益广告标语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助力高水平崛起。

应急知识进万家,安全结出幸福花。

防灾减灾,预警先行。

保护气象探测设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普及气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关注气象,服务民生

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掌握应急基本技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防护雷电莫侥幸,责任重大护生命。

防灾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防雷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做好气象防灾减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学习气象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防灾减灾水平,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加强防雷知识教育,提高雷电防护意识。

公民、法人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义务。

善用气象信息,提高生活质量。

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完善气象应急预警机制,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水平。

附件5:

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短信

1. 今年3月是我市第六个“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市气象局温馨提示您时刻留意天气,应对天气变化。东莞市气象局网站、“东莞天气”气象微博和微信,您的贴身预报专家。

2. 市气象局提醒您:雨雾天气时,驾车需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问天气,请拨电话12121 。

3. 市气象局提醒您:雷雨大风天气,要关紧门窗,及时撤出危房或危险地带,不在树、电杆、塔吊下避雨,出现雷电时,禁止接打手机。发11到10620121,天气信息早知道。

4. 市气象局告诉您,当台风橙色预警信号生效时,应尽量避免外出,关紧门窗、转移易吹物品到室内、加固房屋,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5. 市气象局提醒您雷暴天气时应关好门窗,拔掉电器电源,少打手机,不要在空旷处、制高点停留。

6. 市气象局告诉您如何应对暴雨,暴雨红色预警生效时,尽量留在家里等安全处所,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中小学校停课。

7. 市气象局告诉您:12121是免费的应急气象电话,当发生巨大意外灾害时可拨打12121,制作留言为亲友报平安。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