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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8-26 07:33:5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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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4〕8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质量强市2014-2015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建设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

东莞市建设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粤府〔2013〕96号),明确2014-2015年全市质量工作重点,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积极开展先进标准体系建设

(一)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先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关键技术和产品为核心,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LED照明等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力争到2015年,新参与制修订上述领域标准10项。(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落实)

(二)加大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重点做好物流、零售、餐饮等标准规划,在共同配送、人才服务和民政服务等领域争取制定地方标准。到2015年,推动人才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落实)

(三)大力推动企业联盟标准建设

在电子商务领域实施企业联盟标准,提高电子商务企业标准化水平,以标准为手段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联盟标准总数达到80项。(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科技局配合落实)

(四)积极参加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

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争取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130个。到2015年,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30项以上,全市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农产品基地、出口农产品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对国外标准的评议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东莞检验检疫局配合落实)

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逐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积极推进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强产学研交流与合作,开展企业与国内的高等院校、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交流对接活动,引导全市企业加大开展科技创新的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贯彻落实专利资助政策,加大专利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个人积极申请专利,促进创新成果专利化。加强新商标法宣传,提升企业商标注册、应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和落实)

(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

规范专利代理市场,打击违法从事专利代理行为,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市场。探索建立家具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区,以中国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为依托,为家具产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延伸服务。成立市专利运营中心,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构。依托商标预警保护系统,加大对重点企业商标、公共商标资源的保护力度。(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和落实)

三、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一)大力扶持企业品牌建设

梳理品牌后备企业名单,实行分类指导。优化品牌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扶持力度,指导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针对优势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明显的镇街开展后备企业挖掘和培育工作。加大名牌产品及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组织大中型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估活动,积极利用各类电商、博览会等平台开展品牌宣传。到2015年,全市省名牌产品总数达到210个,新增中国驰名商标5件,新增广东省著名商标30件,新增“三品”认证产品20个以上。(市经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海洋渔业局等单位配合和落实)

(二)强化质量激励力度

支持企业积极争创省名牌荣誉,鼓励出口转内销企业争创名牌。鼓励支持全市各类企业(组织)积极申报省级和更高级别质量奖项。到2015年,争取新增1家省政府质量奖企业。开展卓越绩效管理培训,搭建管理交流平台,积极推进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交流、共享与推广,鼓励广大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和落实)

(三)支持区域品牌建设

开展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全力支持虎门休闲服装和长安五金模具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的筹建和验收工作,争取2015年前完成验收工作获得国家正式命名。积极推荐大朗镇申报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积极申报创建出口玩具和婴童用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制定出口免验培育计划,加强出口免验企业培育。(市质监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牵头,相关镇政府配合和落实)

(四)深化质量示范创建活动

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在扎实推进质量建设的基础上,支持松山湖申报创建全国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支持虎门和长安镇做好创建质量强镇示范镇工作,继续推进质量强镇、强业、强企创建活动,推选出一批重视质量工作的镇街、行业影响大的协会和质量水平高的企业等示范典型。(市质监局牵头,相关镇街配合和落实)

四、抓好检测与计量基础工作

(一)增强检测技术支撑能力

做大做强检测资源联盟,2014年继续将检测资源联盟建设作为战略工作重点推进,实现从东莞检测联盟向广东检测联盟的壮大发展。大力推进以“质汇网”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质量技术服务大数据。创新建设具有示范性的五金模具国检中心,力争2014年内成功获得筹建资格,2015年完成前期建设工作。研究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检测试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市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和落实)

(二)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

完善计量标准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到2015年新建计量标准18项,计量标准数量达150项,进一步提高计量标准覆盖率,实现对全市五大支柱产业和四大特色产业的计量项目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0.02级气体流量计标准装置等省内领先项目,推动计量标准综合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市质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配合和落实)

(三)抓好诚信计量和节能减排

继续在全市各镇街开展免费计量检定工作,对全市的集贸市场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检定。进一步推行诚信计量工作,在加油站、集贸市场、超市、医疗机构等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工作。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技术支撑和指导,跟进33家省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现场核查后处理工作。举办能源计量管理员免费培训班,覆盖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全部能源计量管理员,提高企业落实能源计量工作的技能。(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和市工商局配合和落实)

五、加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一)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研究实施工业产品质量竞争力提升计划,积极建设转型升级支援服务中心,完善检测资源联盟服务机制,就地为本地企业和产品提供质量检测认证服务。加大对重点消费品、涉证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实施分类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到2015年,重点消费品市级监督抽查比例达50%以上,全市主要工业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蔬菜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生猪“瘦肉精”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出口产品单位价值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加强对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力度,完成年度9000批次“三品一械”的抽检量计划。建立商品质量市场评价机制,选取部分重点商品开展市场评价,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商品质量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市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东莞检验检疫局和相关镇街配合和落实)

(二)不断提升工程质量

加强建设行业企业管理,建立工程招标与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实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质量现场观摩活动。加大对工地现场进场原材料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防“瘦身钢筋”、“地条钢筋”等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专项检查及后续治理。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双标”管理、优质工程管理及工艺标准化等有关规定,对在莞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逐步实现对全市在建工程实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到2015年,市属重点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它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全市工程整体质量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市住建局牵头,市重大办、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建局、市路桥总公司、市质监局配合和落实)

(三)大力提高服务质量

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信息、金融、旅游、邮政通信、文化体育、餐饮住宿、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改善以顾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消费环境。重点引导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流通领域的服务质量,推动服务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重点推动物流、零售、餐饮等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商贸企业参评“全国AAA级(或以上)物流企业”、“国家级酒家酒店”,以及通过ISO9001等相关国际体系认证。建立公交满意度调查机制,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整治,持续加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动态检查。到2015年,服务质量的社会主观感受满意度明显提升。(市经信局牵头,市府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配合和落实)

(四)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制度,严守环保底线,加快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推进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助推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深化水、大气、固废、农村环保和环境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污染源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环境信访查处工作机制、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机制,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管理,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到2015年,稳步推进“五个行动计划”,即清洁空气行动、南粤水更清行动、石马河污染整治行动、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农村环境保护行动全面实施,全面推进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推动全市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和相关镇街配合和落实)

六、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责,质量主管负直接责任,建立全环节责任追溯机制。指导企业健全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15年,省名牌产品企业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实施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东莞检验检疫局配合和落实)

(二)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探索实施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推动卓越绩效、标准化等先进管理方法向服务业、建筑业渗透延伸,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主体意识和能力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和落实)

七、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一)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质量失信“黑名单”建章立制工作,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质量严重失信企业。推进质量数据资源建设,完善各部门间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与共享机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到2015年,全市生产涉证产品的企业全部纳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范围。(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和落实)

(二)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到2015年,全市涉证产品的生产企业全部完成分级分类监管。(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和落实)

八、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等专项整治工作。以儿童用品、家具、服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区域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大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加大对蔬菜、水果及生猪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化学物质的行为。(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以服装、家具、儿童用品、农资、建材、家电、通讯、汽配等重要消费品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实现执法部门和镇街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大案件线索由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制定对重点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的督查督办等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三)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

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发挥“阳光热线”等热线节目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

积极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预警机制,结合全市支柱产业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建立实施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发布区域、行业或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及风险预警信息,继续做好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力争实现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九、积极推进质量监管领域改革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取消和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产品物品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大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力度。深入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快质量监管领域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降低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注销、撤销和吊销制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质量要求、长期监督抽查不合格、质量诚信极差的产品及企业坚决实施强制退出。(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二)推进质量监管体制改革

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制。建立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加强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整合,提升部门之间抽检结论的通用性。强化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形成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制约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监管体系。(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负责)

十、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扎实推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考动员和注册登记工作。大力推进首席质量官、质量工程师、卓越绩效管理企业自评员和质量奖评审员等质量专业队伍建设,引进优秀质量管理咨询机构,规范质量行业组织建设与管理,为企业强化质量基础和实施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和质量管理者的质量管理培训。每年为1000家以上企业提供卓越绩效管理、产品质量提升、标准宣贯等免费培训。(市质监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负责)

(二)开展“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活动,到2015年,全市拥有国家级和省级中小学生质量教育实践基地数量不少于6个,将质量法制教育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负责)

(三)强化质量工作考核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精神,积极做好迎接质量考核的准备工作。完善镇街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质量竞争力指数等指标内容,加强对镇街落实质量强镇工作的督导检查。积极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结果分析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市质监局牵头、市统计局等单位配合和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镇街、园区、单位实际,按照工作安排和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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