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印发《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3-11-28 01:46:00  来源: 本网
【字体:

东府办〔2013〕154号







关于印发《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

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优惠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优惠暂行办法

第一条 宗 旨

  为鼓励重大及关键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现代服务项目的引进,提高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土地开发效益,吸引国内外高端企业前来投资,结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准地价

(一)一类用地:东坑片区、横沥片区、寮步片区、中心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项目基准地价(即招拍挂交易底价,但不包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和土地证书费,下同)为650元/平方米。

(二)二类用地:教育研发区(中心片区现代服务业区和福隆片区)用地项目基准地价为800元/平方米。

第三条 购地项目准入条件和审批

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须满足《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用地项目评估指引》、《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有关投资密度、科技含量、税收贡献、节能减排等产业准入条件,重点鼓励引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及配套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相关用地项目报市政府审批,对落户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加快项目审批。项目审批应依照《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一站通”工作机制(试行)》(东府办〔2012〕63号)及《关于成立东莞生态园城建领导小组的通知》(生态园函〔2011〕98号)要求,提高项目招商引资快速反应能力和审批行政办事效率。

第四条 项目分类地价优惠

经确认符合第三条购地项目准入条件的企业,其项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相应的地价优惠,具体如下:

(一)世界500强企业(见注1)、中国500强企业、中国纳税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投资项目、战略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与业务总部(见注2)、超100亿元产值培育企业,一、二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二)广东省百强企业投资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内外上市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投资项目、国家级研发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和973与863等各类国家计划及项目),战略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及为其配套的生产性现代服务业,企业总部项目,和超50亿元产值培育企业,一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550元/平方米, 二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600元/平方米。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获得“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文化创意、东莞市50强民营企业投资项目、超20亿元产值培育企业以及园区内创业孵化成功的企业,一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600元/平方米, 二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700元/平方米。

(四)在横沥片区物流园设立的现代物流项目,符合《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集约用地原则和要求的,其新增建设用地按仓储(工业)用地和一类用地基准地价,实行有偿使用;项目企业同时具备地区总部性质的,可按需要配置使用二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为800元/平方米。

(五)对符合《关于印发〈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经“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项目,项目用地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优先配备用地指标。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我市基准地价的70%执行。

(六)对于重特大投资项目,地价下浮幅度高于上述三项条件的,参照《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按“一事一议”原则执行。

第五条 奖励政策

参照《东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09〕53号)及《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2〕61号)执行。

第六条 解释权限

本办法由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生效时限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附件:1.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用地项目评估指引

2.东莞生态产业园区重点鼓励产业导向目录

注:1.“世界500强企业”是指近三年内入评的企业,其他类同。

  2.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金融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业务总部)是指金融机构的分公司、分行,以及直接隶属于法人机构单独设立的资金中心、研究中心、营运中心(如数据处理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灾备中心、审批中心、呼叫中心等)等金融后台服务机构。

附件1: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用地项目评估指引

一、引进产业方向

进入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符合园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筑物特色规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生态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中欢迎和优先发展的重点主导产业项目;

(二)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项目;

(三)属于《东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或《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认定的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

(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的项目;

(五)属于园区内循环经济共生产业链中补链工艺、产品研究开发或生产经营的项目;

(六)总部型、科技型、创税型的项目;

(七)为生态产业园区发展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生产性现代服务业项目。

二、评估标准

入园项目必须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的鼓励类产业要求,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进入生态产业园区购地项目的具体准入条件如下:

(一)生产型企业

1.单位面积投资密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亩;

2.单位面积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亩;

3.单位面积年产出不少于500万元/亩;

4.人均年产值不低于80万元/人;

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吨标准煤;

6.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不高于4.8吨立方米;

7.新建建筑必需达到东莞市建筑节能标准;

8.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率需大于95%;

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需大于75%;

10.工业企业投产2年内必须实施清洁生产;

11.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不高于0.075吨标准煤/万元。

(二)电子商务及外包服务企业

单位面积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亩。

(三)现代物流

单位面积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亩。

(四)总部型企业

单位面积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亩。

(五)研发型企业

1.每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附则 评估指标说明

一、单位面积投资密度

指单位面积用地吸纳投资资金总额与用地面积之比,主要考核单位面积用地吸纳投资资金的强度。

计算方法(单位:元/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用地红线面积。入园基本标准:一般不低于7500元/平方米。

二、单位面积年产出

指单位面积用地的年产出值,主要考核项目的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规模。

计算方法(单位:元/平方米或万元/亩):项目年总产值/项目总用地红线面积。入园基本标准:一般不低于500万元/亩。

三、单位面积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

指单位用地面积每年产出的工商税收入库税额(以会计年度内的直接入库税收加上产生应免抵税额之和计算,下简称“年纳税额”),主要考核项目对园区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和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

计算方法(单位:元/平方米或万元/亩):项目当年缴纳国税和地税两税合计金额/项目总用地红线面积。入园基本标准:根据项目的不同,总部型企业项目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亩,电子商务及外包服务业项目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亩;工业生产和配套现代物流项目不低于50万元/亩。

四、人均年产值

指项目平均每人所创造的年产值,主要考核项目的劳动生产率水平。

计算方法(单位:万元/人):项目年总产值/当年全部在职人数。入园基本标准:一般不低于80万元/人。

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计算方法(单位:吨标准煤/万元):项目能源消耗总量/工业增加值。入园基本标准:一般不高于0.2吨标准煤/万元。

六、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新建建筑必需达到东莞市建筑节能标准、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企业投产2年内必须实施清洁生产等准入条件。

七、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

计算方法(单位:吨标准煤/万元):项目能源消耗总量/工业总产值。入园基本标准:一般不高于0.075吨标准煤/万元。

附件2: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重点鼓励产业导向目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重大及关键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现代生产性服务项目的引进,引导社会投资,促进和带动我园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产业集聚工作的建设发展,使东莞生态产业园区成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在结合园区发展定位和自身优势、协同周边形成产业集聚、协调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形成功能互补的基础上,依据《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产业目录,制订形成本目录。

一、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

——新型显示

1.高世代TFT—LCD面板和驱动电路、玻璃基板、靶材、彩色滤光片、偏光片、LED背光源及专用装备

2.薄膜晶体管LCD显示屏(TFT-LCD)、有机发光显示屏(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

3.TFT-LCD、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

4.高世代液晶电视模组生产、模组整机一体化和整机升级项目建设

5.OLED发光材料,驱动IC,光刻、印刷、蒸镀、封装、检测等关键设备及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

6.低成本金属氧化物TFT共性技术开发及应用

7.4.5代及以上AMOLED生产线研发及产业化

8.新型平板显示触摸屏的研发及产业化

9.电子纸等新显示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10.OLED终端应用创新

11.AMOLED手机模组生产及手机升级模式建造

12.液晶电视应用新技术的创新

13.裸眼3D显示核心器件、自动对焦高像素摄像核心器件

——新一代通信

1.基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关键设备、终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2.增强/长期演进型技术

3.新一代通信网络安全产品与系统

4.通信网络设备、智能天线及配套覆盖系统、智能终端、芯片、电源以及关键元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5.无线宽带城市建设,无线局域网技术开发、设备制造

6.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7.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8.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9.新一代通信操作系统、业务平台及应用软件

10.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

11.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2.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13.量子通信设备

——物联网与云计算

1.物联网感知技术与无线射频(RFI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各种传感器以及智能终端联接的物联网关键设备和系统

3.制造、电力、交通、水务、物流、环保、家居、医疗、安防、城管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

4.物联网商用应用系统、数据挖掘与服务运营

5.智慧城市建设

6.云计算基础服务设施、超算中心、云计算中心和服务平台建设

7.云计算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制造业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8.云安全服务平台的研发及产业化

9.网络(云计算)操作系统

10.云计算资源自动调度管理中间件

——下一代互联网

1.支持IPv6规范的G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以太网无源光网络(EPON)

2.IPv6高性能路由器/交换机

3.基于万兆高性能下一代互联网的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

4.Tbit以上大容量汇聚交换设备

5.软交换设备、网关

6.固定、移动融合的多媒体子系统(IMS)设备

7.下一代互联网在科研、商业以及其他重要行业的应用

——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

1.面向通信、消费类电子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高清数字电视和智能手机嵌入式软件

2.服务器、桌面操作系统、高性能海量数据库的开发及产业化

3.三维CAD设计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虚拟现实与平台

4.中文信息处理(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

5.行业应用软件整体解决方案在通信、电力、交通等领域的应用,中文处理软件、中间件、信息安全软件、工业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面向互联网、移动通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农村信息化、城市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的应用软件,商务智能软件

6.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数字音视频、智能卡、工业控制、汽车控制、物联网、白色家电等芯片设计

7.集成电路的设计和测试平台

8.软件产品检验检测平台

9.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数字家庭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

1.具有“三网融合+高清互动+智能控制”功能的新型高端数字家庭系列产品

2.数字家庭网络和多业务平台建设

3.数字视频编解码技术(AVS)、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DRA)、数字高清互动接口(DiiVA)等标准的产业化

4.高清互动、家庭网络化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整合

5.数字化整机设计技术和关键件

6.采用新型显示技术的个人移动消费电子产品

7.家用电子产品、信息家电、家庭医疗保健电子、智能安防监控等网络化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8.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

9.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

——关键元器件

1.符合片式化、微型化、集成化、高性能化及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向的关键元器件

2.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3.微小型表面贴装元器件、高端印制电路板及覆铜板、新型绿色电池、新型半导体分立器件、高亮度发光二极管、高性能传感器与敏感元件、新型机电组件等产品

4.低温共烧陶瓷技术、电磁兼容技术、高精度高性能传感器技术、绿色环保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

二、节能环保产业

——节能技术与装备

1.先进燃烧技术、变频调速控制技术、无功补偿技术、电效管理技术、高压和低压智能节电技术、低损耗配变技术、节能变压器、节能风机、余热/余压/余能/余气回收利用等技术

2.燃烧(加热)节能技术装备、能源传输技术装备、绝热技术装备、节电技术装备、能源梯级利用技术装备、节能监测技术装备、节能管理系统装备等

3.造纸、纺织、化工、食品等行业的工艺节水技术装备、循环用水技术装备、串级用水技术装备、再生用水技术装备、蒸汽冷凝回收用水技术装备、雨水利用技术装备、海水利用技术装备、供水管网技术装备、水质监测分析技术装备、供水计量技术装备、节水监控技术装备、节水信息化技术装备等

——环保技术与装备

1.有毒有害原料替代技术及产品、削减废水/废气/废渣/噪音/放射性与电磁波等产生的技术与装备、城市污水处理技术与成套设备、污泥处理技术与设备

2.大气污染治理装备、水污染治理装备、土壤治理技术与装备、固体废物处理装备、噪音与振动控制装备、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装备、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装备、环境污染治理配套材料和药剂等

3.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大气污染在线监测设备、水污染在线监测设备、重金属污染检测设备、噪声监测设备、放射性及电磁波污染检测设备、检测分析仪器、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快速应急监测仪器仪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酸雨监测网/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网/生态环境 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网专用设备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1.矿产资源技术装备、工业废水/废液/废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

2.蚀刻废液、电镀废液、电镀污泥的综合利用和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以及垃圾按类分拣及发电等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

——节能环保服务业

1.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量审核、节能项目设计、节能效果评估、节能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信息咨询等节能服务

2.节能改善工程、节能效益保证工程、公用设施的设备运转维护与管理、节约能源诊断与顾问咨询、节能效果评价及节能中介服务等

3.节水咨询、节水认证、节水效果评价、节水工程咨询及中介服务等

4.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推广与成果转化、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营、环境监测与服务、市场信息中介服务、项目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人才培训、环保产品经销等

5.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研究、产业咨询、技术及成果产业化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项目评估和审核、工程设计和监理、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培训等

三、新能源产业

——新能源汽车

1.液化天然气(LNG)、燃料电池、混合动力与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

2.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3.大功率永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永磁电机耐高温材料、电力电子模块、高可靠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能量优化管理系统

4.车用功率型电子元器件(IGBT)

5.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测和试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能源汽车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车载充电设备、非车载充电设备,智能快速充电技术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充气、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

6.动力电池生产、销售、充电与置换、检测与维护一条龙服务的新型商业模式

7.电动汽车、LNG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和家用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太阳能光伏

1.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成套装备制造、专用材料、器件工艺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先进的各类太阳能光伏电池及高纯晶体硅材料(单晶硅光伏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7%,多晶硅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6%,硅基薄膜电池转化效率大于10%,碲化镉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1%,铜铟镓硒电池转化效率大于12%)

3.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等逆变系统、光伏自动跟踪装置、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风光互补系统等,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技术、百千万瓦光伏发电基地的设计集成和工程技术。

4.低损耗逆变系统制造技术

5.大容量储电技术

6.薄膜太阳能电池激光刻蚀设备制造技术、封装和检测设备制造技术、电极制备技术

7.薄膜蒸镀工艺及设备技术

8.透明导电玻璃制造技术、靶材制造技术

9.太阳能生产线的本土产业化

10.农业大棚、厂房屋顶以及机场、车站、展览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等光伏应用项目

11.光伏发电应用模式创新

12.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13.太阳能光伏类产品的检验检测平台、光伏应用系统检测认证平台等建设

14.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15.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智能电网

1.新型传感测量、通讯信息、电能质量控制、决策支持、超导等先进技术和新型设备研发及制造

2.自动化、智能化电力仪表、传感器的开发及制造

3.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及氢燃料电池等储能技术及储能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

4.分布式电源柔性接入技术研发及设备制造

四、现代服务业

——总部经济

1.跨国公司和国内500强、民营500强及上市企业在粤设立地区总部或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数据中心、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检测中心、投资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等

2.国内外金融(含银行、证券、保险)机构或著名中介服务机构在粤设立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或合作、合资设立服务机构

——信息服务

1.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服务;面向生产制造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基于无线射频识别(RFID)、地理信息系统(GIS)和“物联网”等的现代商贸流通信息技术服务;现代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导航及空间地理信息服务;面向农村的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信息服务;面向社会的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和信息安全服务;电子政务

2.电子商务。电子认证、电子支付、信用、标准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等电子商务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创新;综合性和专业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电子商务模式

——商贸流通

1.展贸型市场

2.物流行业标准研发与推广示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新技术、装备开发利用

3.区域性购物中心设施建设

4.多式联运中心,大型物流枢纽,区域性物流中心,分拨中心、社会化配送中心

5.自动识别和标识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和快速分拣技术、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物流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及立体仓库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6.仓储和转运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的标准化改造

7.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寄卖寄售服务或旧货市场改造与提升建设

8.城市商业网点升级改造

9.多功能现代化大宗商品(含原材料和消费品)中高级批发市场或专业市场

10.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品交易市场

11.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

12.现代化二手车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13.物流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国际保税物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14.石油、煤炭、天然气、重要矿产品物流,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以及生鲜农产品的现代化物流,农资和农村消费品仓储物流配送

15.实现港口与铁路、铁路与公路、民用航空与地面交通等多式联运物流节点设施建设与经营

16.应急物流设施建设

17.海港空港、产业聚集区、商贸集散地的物流中心建设

——科技服务

1.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等专业科技服务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以及其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3.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科技普及

4.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

5.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

6.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信息资源开发服务

7.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建设及服务

8.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

9.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

10.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

——文化创意

1.文化创意设计服务

2.数字化的工业产品外观及技术设计

3.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

4.面向制造业的产品数字化设计平台技术和产品创新与协同设计平台服务

5.动漫创作、制作、传播、出版、衍生产品开发与产权交易,原创动漫影视产品,多媒体教育动漫影视产品,动漫与网络游戏创作工具、软件、环境平台及服务

6.基于计算机、掌上终端和交互电视的网络游戏

7.珠三角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

8.工艺美术

9.时尚设计

10.建筑与规划设计

——商务服务

1.会展服务(不含会展场馆建设)

2.经济、管理、规划、投资、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

3.资产评估、校准、检测、检验等服务

4.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

5.就业和创业指导、网络招聘、培训、人员派遣、高级人才访聘、人员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6.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编制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工程勘查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其他服务业

1.教育服务。国内高校与国外或港澳地区知名大学合作在粤举办高等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培训及其基地建设;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远程教育

2.医疗服务。高端医疗;健康管理;与港澳及国际医疗机构合作开办医疗机构;职业健康的咨询、评估、检测服务;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与服务;全科医疗服务;远程医疗服务;卫生咨询、健康管理、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护理院(站)设施建设与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残疾人社会化、专业化康复服务和托养服务

3.体育娱乐。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运营、大众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体育经纪、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休闲体育;休闲娱乐

4.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旅游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建设

5.粤港澳旅游服务融合发展

6.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

7.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绿道旅游、都市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

8.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

9.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及营销

10.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11.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12.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13.专业化维修服务

14.社会化养老服务

15.家政服务网络体系

16.老年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17.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

18.儿童福利、优抚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19.社区照料服务

20.病患陪护服务

2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

22.婚庆服务业

23.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生产体系建设

24.农村、林区供水及饮水安全服务

25.城市、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快件分拣中心、转运中心、集散中心、处理枢纽等快递处理设施建设

26.快件跟踪查询、自动分拣、运递调度、快递客服呼叫中心等快递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

27.快件分拣处理、数据采集、集装容器等快递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28.邮件、快件运输与交通运输网络融合技术开发

29.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