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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2-20 06:33:5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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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4〕2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201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工作计划》(附件)业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进度,结合以下意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市共有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7个,总投资2330.2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616.1亿元,竣工投产5个项目。2014年共31个项目安排投资计划157.4亿元:其中,投产项目6个,投资计划8.5亿元;续建项目13个,投资计划121.6亿元;新开工项目12个,投资计划27.4亿元。其它11个项目,计划2015年开工的有2个,未明确开工计划的有9个。

各责任单位必须明确任务目标和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目标计划,努力实现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开工两个“100%”的目标。

二、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主管部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落实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本部门、本地区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切实做到各个工作环节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推进有力。项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对续建项目要加强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管理;对新开工项目要狠抓各关键节点,将前期工作做早、做深、做细,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对尚未开工和还未明确开工计划的项目,主管和对口责任单位要主动联系对接,及时协调,全力推进前期工作。

三、强化服务保障

市各有关审批部门和各专责小组要全程跟踪,主动协调,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联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加快办理。各专责小组继续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重大办)收集的项目存在问题,要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方法,及时将情况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重大办)汇总。对需要到省或国家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市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口协调和跟进落实;对省属项目,市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口联系,积极和省对接。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全面做好征地拆迁、建设服务等工作。

四、加强督查督办

继续按照《市领导挂钩督导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方案》实施市领导挂钩督导制度,切实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督导力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重大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项目的督查督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巡查活动,协调并迅速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督导组、联席会议或市政府研究解决。同时,各项目责任单位也要加强项目建设督查、巡查,尽量在一线协调,现场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五、加强信息通报

继续实行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每月一通报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主管(对口联系)责任单位收集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各专责小组整理本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重大办)。报送信息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特别是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重大办)要及时汇总、分析,编发工作通报、简报,并抄送市领导,必要时综合报省。

附件:省市“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工作计划(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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