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4〕4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和
《东莞市2014年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和《东莞市春运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春运办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东莞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预计2014年春运我市旅客发送量约736.38万人次,同比下降3.2%,虽然总量略有减少,但仍处高位,春运工作任务仍然繁重。结合今年春运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为做好2014年我市春运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为主线,提前谋划,严密组织,主动配合,加强管理,科学调配公路、铁路、水路运力,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组织能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打造“幸福东莞,和谐春运”,确保春运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散有序,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顺畅、便捷、优质”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各项工作,力争实现以下四个具体目标:一是确保运输安全,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及站场人员踩踏死伤事件;二是确保运输畅顺,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三是确保旅客健康,不发生大范围传播流行性疾病;四是确保优质服务,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三、形势分析
(一)路网更加完善。据媒体报道,厦深铁路、沿江高速、东莞大道延长线均将于2013年年底通车,加上此前已完成的107国道、357省道、255省道等市主干公路交通堵塞点改造工程,我市市内路网将更加通畅,往广州、深圳通行能力也得到提升,市民往福建厦门及粤东可增加高铁这一出行方式的选择。
(二)客流高位运行且峰期重叠。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基数庞大,且返乡与家人团聚意愿强烈,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春节期间探亲访友和旅游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同时,今年春运开始时间与高校寒假开始时间几乎同步,春运期间,返乡客流、学生客流、旅游客流将高度重叠,运输任务艰巨。预计2014年春运我市旅客发送量比2013年下降3.2%,约736.38万人次,其中公路发送旅客530万人次,同比持平略有下降;铁路发送旅客204万人次,同比下降8.6%;水路发送旅客2.38万人次,同比下降8.4%。
(三)火车站搬迁增加工作难度。东莞火车站搬迁至石龙、茶山交界区,涉及铁路、石龙镇、茶山镇、东实集团等四个不同单位(镇街),计划于2014年1月5日建成营运。作为新启用的车站,存在设备新、人员新、乘降流程重叠等问题。作业人员对设备性能的掌握,对本站作业办法的熟悉还有待加强,尤其是在非正常应急处置方面,作业人员的操作经验缺乏。同时,东莞东火车车站亦实施站场改施工,始发列车和临客列车相应减少。总体而言,铁路运输工作将面临比往年更多、更大的困难。
(四)传染性疾病防控压力较大。近期,我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连续出现,截至12月19日,全省已确诊病例6例,其中东莞2例。同时,冬末春初季节是我市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春运期间,客流、车流、物流集中,人员流动性大,人群聚集活动增加,流动区域范围广,利于流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疾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春运期间,传染性疾病防控压力仍然较大。
(五)道路运输压力巨大。一是保畅通压力巨大。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影响我国的冷空气活动频繁,预计温度将偏低,省外多地可能出现大雾、雨雪冰冻天气,部分地方仍有较为明显的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如出现严重霜冻天气或雾霾天气,导致部分道路封闭,将给道路客运带来极大的压力。二是保安全压力巨大。春运期间旅客发送量大,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冲绕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时有发生,给春运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了以张科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做好上传下达,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密切注视和掌握运输市场动态,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
市春运办下设综合组、铁路运输组、道路运输组、水路运输组、维稳及医疗防疫组、宣传组等六个工作小组及常平春运指挥部、万江春运指挥部、石龙春运指挥部、茶山春运指挥部。成员从市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局、卫生局、安监局、公路局、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及东莞海事局、东莞航道局、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抽调人员,办公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安排。各组要遵循“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春运各项工作任务,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综合组:主要负责文字材料综合、文件上传下达、信息统计、工作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和春运信息,设立春运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指定的春运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工作要求宣传到位、统计及时、信息畅通、保障有力,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铁路运输组:主要负责协调铁路运输运力组织,铁路预售票工作,落实春运铁路组织方案的实施,做好铁路运输与道路运输的衔接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组:主要负责道路运力筹措和调控,运输市场秩序监控,违法违章超载车辆的旅客分流,维护客运站秩序和处理各种投诉,加强对客运站、客运车辆安全监督检查等。
水路运输组:主要负责运力组织及港口、运输船舶、横水渡安全检查,落实2014年春运水路运输工作方案和2014年春运渡口渡船安全应对方案,确保春运水上运输安全。
维稳及医疗防疫组: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加强与市卫生部门联系,协助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宣传组: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报道春运交通信息和春运动态,向社会发布春运期间省、市主要公路路况、客运线路运价、运输管理政策等信息,印发春运安全指引、乘车指南等宣传资料,引导旅客、车辆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常平镇政府要会同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东火车站成立常平春运指挥部,指挥、协调东莞东火车站区域春运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常平镇政府(常平交通运输分局),组长由任绍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东莞东火车站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万江街道办事处要会同市汽车总站成立万江春运指挥部,指挥、协调市汽车总站的春运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万江街道办事处,组长由肖建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石龙镇政府、茶山镇政府要分别会同东莞火车站、东实集团成立石龙、茶山春运指挥部,指挥、协调东莞火车站的春运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石龙镇政府、茶山镇政府,组长由分别由林汝辉、钟亻愚仔担任,副组长由辖区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镇街、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变措施。各级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亲临第一线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五、职责分工
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镇街、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
(一)各镇街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安排足够的展馆、体育馆、学校等场所作为应急安置点并以候乘客流为依据,合理确定启用时机。特别是石龙镇政府、茶山镇政府要会同东莞火车站,常平镇政府要会同东莞东火车站,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旅客滞留事件。同时,各镇街要联合辖区安监、海事、交通部门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派驻充足的公安和治安人员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
(三)交通部门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保障能力。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要组织力量打击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四)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沉船打捞工作。春运期间要加大对重点水域的现场巡航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和非法载客船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四客一危”重点船舶的监管,维持良好的通航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五)公路管养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所有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
(六)航道部门要确保航道安全畅通,保证航标、标灯的正常工作;加强航标检修工作,保证维护水深,重要航段派人守滩。
(七)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办。联合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莞过年,指导企业做好留莞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和文娱活动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协助镇街做好慰问留莞过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活动;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购票;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然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八)铁路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完善“电话订票、定点分散取票”服务。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购票要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乘车。制定春运售票方案,以网络、电话订票为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春运办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售票情况,以免旅客过度集中到东莞火车站、东莞东火车站购票。另外,要制定疏导外来务工人员的春运应急方案,做到安全有序。会同市公安部门及石龙、茶山、常平镇政府维持好火车站周边区域特别是站前广场的候车、治安秩序。同时,制订好详细的退票机制,做好团体订票记录,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退票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九)经信部门要加强与铁路、通讯、邮政等部门的协调,确保春运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春运期间我市汽(柴)油、天然气供应计划和应急预案,积极协调省经信委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供应商,增加我市汽(柴)油、天然气供应量,市内各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要优先解决客运车辆油料供应,确保旅客运输正常。
(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制定春运卫生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保障广大旅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二)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文化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调查,宣传春运动态信息,协调组织好留莞新莞人的过节生活安排。
(十三)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市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镇街、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十四)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五)市总工会要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莞过节,并要安排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安排好留莞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十六)市政府应急办要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中国移动通信东莞分公司要运用短信平台,根据需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发送春运信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流动。
(十八)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台风、暴雨、寒冷等预警信号。
(十九)各运输单位要加强车船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车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船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车船的始发正点率。客运站、码头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码头、车船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船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从大局
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春运工作上,把行动统一到全市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尤其要注重安全监督管理,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办。
(二)加强监管,消除隐患
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抓好春运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突出源头监管。一是把好车船安全技术检查关。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检查,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二是把好超长运输线路的安全管理关。严禁客车夜间(晚10时至早6时)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格落实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实施接驳运输规定。跨省市班车要通过视频、人工告知等方式落实安全告知制度。三是把好司乘人员素质关。要加强司乘人员的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素质。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超载驾驶、超速驾驶。
2、全面排查隐患。各汽车客运站必须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完善安检、车检、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和超载出站。要设置“三品”检查岗,严格查堵危险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上车。汽车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工作。要按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公路、航道部门要加强对公路、航道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易发生坍塌的路段、桥梁和航道浅滩的检查和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3、严肃查处违章。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客车和客船超载等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超载客车的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对超载车辆要坚决卸客分流,分流费用和因分流给其它乘客造成的损失由违章车主和驾驶员承担。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一经发现按公路“三乱”处理。客运站要严格按照客车、客船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除按规定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站内喊客、拉客人员要严肃处理,杜绝拉客行为。
4、层层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各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设备、有检查、有记录。对发生特大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的“四不放过”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辖区内渡口、渡船以及乡镇船舶、生产自用船的安全管理。应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加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严禁船舶超载、滥载和非法载客。在客运高峰期,要派出管理人员在码头、渡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渡运秩序,确保渡运安全,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实事求是,科学统计
各镇街、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将春运统计数据上报市春运办,以便上级部门掌握春运动态,及时调整运力。统计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切忌盲目推测,当发现数据与上年同期相比波动幅度较大时,必须进一步核实,并作出书面分析报市春运办。
(四)落实值班,及时报告
各部门、各镇街春运办春运期间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将春运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好人好事、广大乘客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工作遇到的困难等上报市春运办,确保市春运办全面掌握春运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春运结束后,各部门、各镇街要及时做好春运总结工作并报市春运办,总结材料应包括本部门在春运期间所取得的成绩,采取的主要措施,一些好的做法和良好经验,存在的不足之处等。
东莞市春运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东莞市春运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1.3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5)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客船(运输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市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等对春运工作造成影响的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依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级别,结合各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东莞市春运办作为我市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市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市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镇街、各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市公安局
(1)负责维护各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2.2.2市武警支队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协助处理春运突发事件,维持现场秩序。
2.2.3市卫生局
(1)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救治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卫生单位做好伤病员救治工作。
(2)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指导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2.2.4市交通运输局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及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动态并及时向市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火车站及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
2.2.5市公路局
负责管养的国、省道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公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畅顺。
2.2.6市安监局
协调春运期间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7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协助做好滞留新莞人的安抚工作。
2.2.8市民政局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2.2.9市政府应急办
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2.10中国移动通信东莞分公司
借助短信平台,根据需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发送手机短信,公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2.2.11各镇街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12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单位、本辖区应急预案。
3.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3.1.1 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各镇街、各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 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市春运办。
3.2 信息报告
3.2.1 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镇街、各部门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 遇有紧急重大突发情况时,应当迅速向市春运办报告。
3.2.3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 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 有关法律、法规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
4.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情况
(1)市春运办协调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地质资料,情况严重时由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通知相关信息,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场、码头乘坐车(船)。
(2)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向全市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码头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航道情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码头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旅客滞留。
(3)公路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市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
4.2事故灾难处置
4.2.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相应规定,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市春运办报告。交警部门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公路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2.2发生火灾事故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市春运办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3.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市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并组织检查和督导有关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请求市公安、武警等部门对疫区进行警戒、隔离。如发现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市春运办报告,并根据就近原则及时对疑似病人实施隔离治疗。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码头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来自疫区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野生动物、家禽、家畜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一旦发现要立即暂扣并请市农业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4.4社会安全事件处置
4.4.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公安、武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下同)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市公安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当地医疗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铁路、航道)、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市公安局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市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各客运站场所在地公安分局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市公安局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当发生出租车集体罢驶事件时。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与相关出租车公司一道赶赴现场,调查罢驶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驶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打、砸、抢”等暴力行为,罢驶事件升级时,立即向市政府及市春运办报告,公安部门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4.5.1当火车站广场聚集旅客大约2万人以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春运办发出实施《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春运办、属地镇街春运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春运办成员开通所有通讯工具,随时待命。
(2)市春运办向市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100人(公安70人,武警30人),执勤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站前广场区域。火车站内所需警力由铁路部门申请安排。
(3)市交警支队对火车站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交警支队制定。
(4)市春运办和属地镇街春运指挥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以缓解铁路运输压力。
(5)火车站开通广场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乘道路客运车辆。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最大限度地腾出站内场地供持火车票旅客进站候车。及时向市春运办通报铁路列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地方疏运旅客。
(6)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要及时向旅客发送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7)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要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滞留人员安抚工作。
(8)民政部门配合属地镇政府做好滞留人员防寒、防饥饿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发放给有需要的旅客。
(9)卫生部门要及时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简单医疗处理。
4.5.2主要汽车客运站、码头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市春运办向市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维护汽车客运站、码头治安、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各镇街应指定辖区内学校、展馆、体育馆等场所作为异地侯乘点,并及时启用。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各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4)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5 应急响应
5.1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启动相应预案并负责处理,市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5.2 先期处置
5.2.1 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镇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镇街的,要及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2.2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事发地镇(街)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市春运办报告。
5.3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省春运办申请支援。
5.4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市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5.5 后期处置
5.5.1善后工作
(1)市政府或事发地镇(街)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春运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市政府或事发地镇(街)应当依法对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车辆、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3)市政府或事发地镇(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春运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市政府或事发地镇(街)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事发地镇街或市财政安排。
5.5.2 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要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
由市民政部门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5.5.3 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5.5.4调查
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春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春运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
春运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5 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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