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刊 号:200503
文 件 号:东府办函[2005]61号
文件类型: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冷晓明同志联系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市主要领导同志意见,市政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同志负责联系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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