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原市金融债权管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市金融债权管理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冷晓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梁近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林 平(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云青(东莞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林辉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曾广华(市检察院)
李泽林(市公安局)
叶浩鹏(市金融办)
叶树平(市财政局)
罗 斌(市经贸局)
方见波(市外经贸局)
陈润枝(市国资委)
陈润池(市国土局)
熊裕新(市房管局)
陈 玺(市工商局)
谭岳华(市国税局)
莫灿洪(市地税局)
周秀雯(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陈耿毓(东莞银监分局)
李鸿昌(东莞海关)
吴玉应(太平海关)
袁志坚(市证券协会)
叶汝全(市保险协会)
罗健强(工行东莞分行)
麦建红(农行东莞分行)
陆 涛(中行东莞分行)
闻 丹(建行东莞市分行)
朱云标(农发行东莞市分行)
朱 超(广发行东莞分行)
浦 涌(交通银行东莞分行)
欧见平(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刘冬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林国华(兴业银行东莞市分行)
张孟军(东莞市商业银行)
王庆辉(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何锦成(东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管伟红(东莞市邮政储汇局)
刘彦樑(恒生银行东莞分行)
张运勇(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黄健超(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
陈传军(平安财险东莞分公司)
何晓东(太平洋财险东莞中心支公司)
张延国(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
钟小洪(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
叶学辉(太平洋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维护我市金融债权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近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司法行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四个金融债权维护组。
(一)司法行政金融债权维护组,由市金融办主任任组长,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东莞海关、太平海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所上报金融债权问题及逃废债、违法违规企业情况进行研究,认定并采取行政、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二)东莞银行业金融债权维护组。由银监东莞分局局长任组长,各驻莞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东莞市商业银行,东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驻莞外资银行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收集整理、统计银行金融债权问题及逃废债企业名单,统一上报金融债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东莞市证券业金融债权维护组。由证券协会会长任组长,东莞证券和各驻莞的证券机构、期货机构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收集整理、统计证券金融债权问题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统一上报金融债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东莞市保险业金融债权维护组。由保险协会会长任组长,各驻莞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收集整理、统计保险金融债权问题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统一上报金融债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融债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东莞市金融债权管理联席会议,对各维护组上报的资料进行整理、甄别,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并对逃废债企业、违法违规企业采取相关行政或司法措施对其进行制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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