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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意见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7-11-12 03:35:2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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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71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粤发〔200713号)精神,落实全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议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要求,扎实推进我市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步伐,现就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

现代标准农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既是中央、省及我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开展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特色化、生产标准化、耕作机械化、设施现代化和经营产业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推进农田基本建设,建成了一批高产稳产农田。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市坚持把农田基本建设与保护农业土地资源、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优化生态环境相结合,以“田成方、路成行、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排灌硬底化”的农田标准化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为切入点,大规模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目前,全市建成现代标准农田4.3万亩,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农田基本建设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标准化农田面积偏少。现有标准化农田面积仅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8.36%。二是农田质量不断下降。土壤有机质含量偏少,土壤肥力有所下降。2004年市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结果显示,我市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平均水平属中等偏下。三是部分农田基础设施老化。目前我市的农田基础设施多数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的,大量农田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加上非农建设对农田基础设施造成一定损坏,农业排灌效益、抗灾减灾能力大幅下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我市农业安全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是在当前扩大耕地面积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潜力所在,成为现阶段我市农业农村工作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二、明确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

2008年至2010年,我市在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同时,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受损农田整治工作全部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全面提高建设标准,大力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农田规格改造、排灌渠系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和培育农田地力等手段,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规模连片的3万亩农田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地肥沃、产出高”的现代标准农田,其中2008年至2010年每年建成1万亩现代标准农田,全面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到2010年全市建成10万亩以上标准化农田的目标和省下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通过建设现代标准农田,挖掘土地潜力,增加地方耕地储备,扩大耕地面积,缓解我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实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耕地产出率和生产效益明显提高。

三、严格把握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做到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农田规格、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和地力改良,基本建设标准如下:

(一)农田规格建设标准。打破村组界限,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形成土地平整,集中连片,以机耕路为骨架,以田间道路为网络的基本格局,农田总体呈“田”字、“井”字、“开”字、“丰”字或“米”字型排列。

(二)排灌渠系建设标准。渠道应尽可能截弯取直,采用“渠--渠”方式布置,“双非”排灌,排水、灌水渠系健全。沟渠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尽可能砌成“三面光”、“硬底化”,桥、涵、闸、放水口等配套设施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

(三)田间道路建设标准。根据农田地貌进行合理布局,以修改扩大原有田间道路为主,达到顺直通畅,能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的通行要求。连片500亩以上的农田原则上要求每隔150-200米修建1条机耕路。机耕路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宽5-7米,支路宽3-4米,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设施。连片500亩以下的农田原则上纵横各建1条机耕路或2条纵()路,路面宽3-4米。机耕路护缘为混凝土或砌石挡墙,路面为不少于12厘米厚的水泥路或不少于20厘米厚的石粉路。

(四)农田地力建设标准。通过地力培育措施,促使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15厘米以上。土壤障碍因子得到有效消除,主要理化性状得到改善。

四、加大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

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按照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原则上每亩投入建设资金不少于3000元,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按四档比例分担,第一档市、镇(街道)投入比例为3:7,第二档市、镇(街道)投入比例为4:6,第三档市、镇(街道)投入比例为5:5,第四档市、镇(街道)投入比例为6:4。市财政按每亩3000元的标准按比例投入建设资金,根据各项目建设点规划需要、农业部门预算申报情况和市可支配财力,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各镇(街道)应按要求把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建立健全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市政府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负责组织领导,市农业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市财政局协助做好资金安排和监管,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项目规划、验收,市水利局在工程技术设计与质量监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同时,各镇(街道)也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新时期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迈上新台阶。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在村(社区),也要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二)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要制定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项目设计与专家认证、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施工管理等制度。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镇(街道)农业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财政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联合报送市农业部门;市农业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后提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各建设项目均要按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镇(街道)农业部门必须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建设名称、地点、内容、规模、期限、资金额度和效益要求等,切实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每个项目完成后,要按有关规定整理好验收资料存档。各建设项目由市农业部门会同水利、财政、国土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情况报市政府,并接受省政府抽查。

(三)规范资金管理机制。按照市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分期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严格执行投资计划。不能以任何理由滞留、截留、挪用、变相套取建设资金。严格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违规列支,所有财务原始凭据均要存档备查。加强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编制基建财务竣工决算报告。项目验收前,基建建设资金及其财务决算报告必须经过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资金管理,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帐目混乱、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设施管护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对现代标准农田的管护,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长效制度。各建设项目完工后,相关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加快落实管护机构、管护经费和管护人员,每年秋冬季组织人员对淤塞的排灌渠进行清淤和对破损的机耕路、排灌渠进行修复,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提高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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