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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7-10-16 06:26: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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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79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264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认清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要认清形势。今年以来,全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大力开展“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今年18月,全市共发生事故4711宗,死亡576人,受伤5709人,造成经济损失797.86万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6.09%、14.41%、21.26%和19.06%。其中,由于我们实行人性化治摩,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指标明显下降,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20宗,死亡439人,同比下降了16.36%和20.18%。但形势依然严峻,个别行业事故仍然多发,18月全市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9宗,死亡24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26.32%;发生火灾事故11宗,死亡27人,同比上升175.00%和285.71%。其中工矿商贸全年控制指标死亡人数是28人,现在已经达到24人,剩下这四个月正值工矿商贸生产流转的繁忙期、黄金期,也是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全力遏制事故和减少死亡人数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已经突破全年控制指标,特别是大岭山“1.26”特大火灾事故、高2.23”火灾事故、东城“2.24”、虎门“9.27”火灾事故等,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上述情况,反映出当前我市一些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呈现上升的趋势,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尤其是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应急救援机制不够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仍有死角等问题较为突出。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楚的认识。

其次,要强化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落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831,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重要政治任务”这个提法,反映了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本利益、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必须长期、深入、持久地抓下去。一是各镇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狠抓落实当前简要地说就是“抓三点”、“打三非”:“三点”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三非”即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地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力量到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指导地方,实施更直接、更有效的行业指导。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采取更强硬的手段,及时予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东府〔200765号)的精神,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结合实际,要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面。目前,全市仍有很大数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动真碰硬,狠抓落实,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狠抓消防隐患整改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任期以及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的目标,突出抓好村(社区)一级整改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对镇街进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步调一致、行动有力。要认真查找影响整改进度的原因和问题,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改工作全面加快进度。坚持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坚持用统一的整治标准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质量。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消防“两基”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我市人员密集场所数量多、隐患多、聚集人员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酿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要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完善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增设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逃生路线提示图标等形式,整治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完好有效;通过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以及开展广泛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防灾自救能力。要通过开展整治行动,达到“三个确保”的目标:一是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完备;二是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畅通;三是确保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会报告火警,能正确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及时扑救和处置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发生火灾时懂得通知现场人员疏散。

三是道路交通方面。要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载客、非法运输行为。“治摩”后,摩托车、小四轮非法载客以及蓝牌车营运、客货混装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有上升的趋势,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现象也屡见不鲜。有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持续好转;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对桥梁尤其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旅游路线、旅游景点管理,开展旅游路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事故发生。

四是旧厂房、无报建厂房检测整治方面。对存在一般质量安全隐患的厂房,要督促业主及使用单位及时修复,防止隐患继续发展。对属于危房的厂房,要立即采取相应解危措施,马上撤离生产人员,停止使用,并设置安全警戒措施,尽快落实加固或拆除方案和时间表。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或未经批准擅自加建、改建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原使用功能行为,或超过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的厂房,要督促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按照鉴定结论进行治理。

五是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全面查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依法处理,对非法生产及缺乏基本安全条件的危化单位要坚决依法关闭,对外部距离不足的危化单位要落实“挂牌公示、限期整改、指定部门、专人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加快整改。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和污染事故。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的审批把关,防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化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经营,杜绝出现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六是水上交通方面,要重点抓好“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用船的管理和重点水域的安全督查,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是渔业船舶方面。要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测检验,淘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老旧渔船。同时,严格实行“四不签证”,对无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三证不齐全的渔船,未按规定配足职务船员和配备消防、救生设备的渔船,违反规定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渔船以及危险天气情况下要求离港的渔船,一律不予签证,严禁出海作业。

八是防雷减灾方面,要重点抓好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减灾工作,严格防雷行政执法,杜绝事故隐患,减少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此外,要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电网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采砂作业监管,确保桥梁、船闸、码头等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安全。对其他行业和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一予以整改。

三、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目前我市正值秋高气爽的季节,风高物燥,“秋老虎”威力日显,影响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三小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各地也逐渐进入生产大忙季节,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对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全面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已正式发文,组织安监、消防、旅游、经贸、建设、质监、教育、劳动和卫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希望参加检查的有关单位要派出骨干力量,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检查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和迎检准备,并借助市的力量切实把存在的难题解决,全面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迎接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一是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排除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在危化品、非煤矿山和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严格执法,坚决关闭和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严防加班加电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此外,各镇街还要集中开展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大检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粤府办明电2007264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认清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继续呈下降趋势,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较好。但部分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仍不稳定。截至7月底,我省有ll个地级以上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进度,2个市超过全年控制指标进度;3个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超过控制指标进度。全省工矿商贸、火灾、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控制指标进度,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此外,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河源紫金县宝山铁矿“7·14"炮烟中毒窒息和高坠事故、河惠高速公路“827”特大交通事故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上述情况,反映出当前我省一些行业和地方事故反弹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尤其是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应急救援机制不够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仍有死角等问题较为突出。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警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作为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和迫切任务,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认真吸取山东“8·17”洪水淹井事故教训,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采取更强硬的手段,及时予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要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矿山方面,要加强对各类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加快病险尾矿库的治理,严防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特别要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完善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应急处置预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凡是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矿山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地面,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乱挖乱采行为和场所的整治,严防事故的发生。二是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全面查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和污染事故;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的审批把关,防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化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经营,杜绝出现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三是道路交通方面,要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载客、非法运输行为,严肃查处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客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对桥梁尤其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旅游路线、旅游景点管理,开展旅游路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事故的发生。四是水上交通方面,要重点抓好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行动,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用船的管理和重点水域的安全督查。五是消防安全方面,要继续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加快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的治理,抓紧治理小企业、小作坊三合一重大隐患。六是建筑施工方面,要深入开展以防坠落、防坍塌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健全农村建筑施工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七是特种设备方面,全面开展压力管道、车用气瓶、承压罐车、起重机械、简易电梯专项整治。八是水利方面,要加强对航道和桥梁、码头港口附近采砂作业的监管,对水上构筑物附近水域,严格执行禁止挖砂的有关规定,确保桥梁、船闸、码头等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安全。九是渔业船舶方面,要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测检验,淘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老旧渔船。同时,严格实行四不签证”,对无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三证不齐全,未按规定配足职务船员和配备消防、救生设备的渔船,违反规定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渔船以及危险天气情况下要求离港的渔船,一律不予签证,严禁出海作业。十是防雷减灾方面,要重点抓好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雪成灾工作,严格防雷行政执法,杜绝事故隐患,减少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此外,要大力开展第六次铁路提速沿线安全环境弄和铁路道口专项整治;继续推进航空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电网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其他行业和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一予以整改。

    三、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目前我省正值高温多雨季节,影响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各地也逐渐进入生产大忙季节,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中秋、国庆两节到来之前,全面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排除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针对私制私售烟花爆竹现象抬头的现象,全面组织开展清查行动,加强监管整治,严厉打击制售私炮的违法行为。三是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在危化品、非煤矿山和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严格执法,坚决关闭和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四是严防加班加点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此外,各地要集中开展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大检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于915目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安委办,由省安委办汇总后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山东省邹平县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铝水外溢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这些事故充分说明,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预警机制不够健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金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技术改造,严格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近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当前,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自然灾害严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水库、涵闸、堤防工程设施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除险加固。气象、海洋、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乡村防灾避险的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工矿企业要认真分析周边自然环境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对受水库、河流等威胁或与塌陷区、废弃井口联通的矿井,要立即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填实废井口等疏堵措施,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要密切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台风、暴雨期间要立即停工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要制订完善水害事故应急抡险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到位。隧道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防突水突泥事故措施,其他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防范暴雨、滑坡、泥石流等引发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等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三、全面排查治理工业等行业领域事故隐患

    要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新建、扩建煤矿的安全监管。要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

    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巳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地铁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并加强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把新建、改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抓紧进行排查整治。同时,要全面做好石油.化工、电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高压油气田井喷、大面积停电事故,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为。

    四、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要针对当前安金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特别要盯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要继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深入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对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和危险路段的整治,严禁非法改装生产车辆。要大力推进铁路第六次大提速沿线安全环境、铁路道口、公路与铁路交叉路段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航空企业反事故征候、反违章操作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校车安全管理。铁路、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汛期行车、行船的安全管理和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金。

    要加大对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测检验,淘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老旧渔船,加快渔船通讯、自救设备的配备,加强对拖拉机和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以及农村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要全面做好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工作,在秋季开学之际集中开展一次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大检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

    五、认真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开展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建立小企业与大企业、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施救。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大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工作举措的宣传报道,积极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事故发生和抢险救援情况,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情况要认真核查处理。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期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届时要对各地区、各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一并进行检查。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于920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国务院安金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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