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07〕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关于实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关于实施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便利操作、有效管理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做出了调整和改进,并于
一、了解政策出台背景,深刻领会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调整意图
(一) 新政策的出台是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的举措,也是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我国个人外汇业务管理主要侧重于经常项下非经营性的外汇收支活动。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人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新的个人外汇管理法规的适时出台,正是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充分便利个人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并明确个人资本项目交易,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
(二) 新政策的调整内容充分体现出外汇管理工作新的思路和理念。一是鼓励藏汇于民,支持个人合理依法持有与使用外汇,实行均衡管理,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二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管理,不断适应市场发展变化,便利银行和个人操作;三是坚持公私并重,不断加强和改进个人外汇收支管理,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和交易的监管;四是坚持疏堵并举,依靠现代化手段实行有效监管,把政策调整和监管落到实处。
二、准确理解政策调整内容,支持个人合理依法持有和使用外汇
(一) 年度总额管理是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年度结汇、购汇额度5万美元,基本能满足个人正常的用汇需要,并且在真实背景下,允许个人超额用汇。另一方面,建立了外汇局与银行全国联网的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结售汇可以不受地域和银行的限制。
(二) 对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外汇管理是政策调整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经常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遵循真实贸易的原则,按实际交易办理相关收付汇手续,不受总额限制。对经常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在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前提下,按照购汇、结汇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则必须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要求。
(三) 资本项目项下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进行管理,逐步审慎开放。一是配合可兑换进程的总体要求,有序、可控、逐步放开对个人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限制。二是支持境内个人依法合理地参与直接投资和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境内个人可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境内个人可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三是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境内进行直接投资;境外个人在遵守实需自用的原则下可购买境内商品房;境外个人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可购买B股,或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国内人民币股票买卖。四是个人境内合法财产可按规定对外转移或对外捐赠。
(四) 在整合个人外汇账户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外币现钞交易的管理。今后,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个人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三、把握政策调整契机,继续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近年,随着东莞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外汇收支规模正不断扩大,2006年,仅个人外汇收入就达25亿美元,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金融的稳定快速增长。为此,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和经济主体可结合自身的职能,适时采取下列措施继续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 政府部门方面。一方面借助新政策对个人对外贸易给予便利的有利时机,相关职能部门在个人对外贸易的审批、准入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推动全市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把握新政策允许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机遇,以鼓励辖区个人、个体户做大做强为发展方向,组织相关职能认真研究支持措施,推动东莞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 行业协会方面。要充分发挥协会的影响力,积极配合外汇局宣传新政策,在不断规范行业价格定价机制的基础上,引导各会员以“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逐步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 外汇指定银行方面。要严格执行真实性审核和相关业务操作,并针对个人外汇充裕的情况加强外汇理财产品的开发。积极与口岸、酒店等人流量较大的单位合作,开办外币代兑点,方便个人兑换,提升社会形象。
(四) 个人方面。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新政策,不参与、不协助外汇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金融资产的币种结构。
四、规范个人外汇收支行为,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秩序
外汇管理部门在进一步放宽政策、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动的同时,加大事后监督检查和数据分析力度,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个人外汇收支情况,加大对违法违规活动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个人、银行予以相应的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外汇局国际互联网站(www.safe.gov.cn)上公开披露银行、个人的外汇违法(负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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