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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东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6-01-03 07:07:53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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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东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5〕2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东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市商行,下同)不良资产的处置步伐,更好地推动市商行的各项改革与发展工作,促进地方金融安全,市决定成立东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近东(市委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梁    冰(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梁建新(市国资委)

                 庄树高(市银监分局)

               陈锐康(市财政局)

               叶浩鹏(市金融办)

               麦延厚(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廖玉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卢国锋(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行,卢国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加强协调防止无证照经营镇区间转移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5〕30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四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清理无证照经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清理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地区和行业的无证照经营户,特别是大朗镇和虎门镇无证照经营的毛织、制衣“三合一”加工厂,为了逃避清理,开始向周边整治力度较小的地区扩散转移,严重阻碍了清理进度,影响了整体清理效果。为有效巩固“四清理”整治成果,防止无证照经营户在镇区间转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打击取缔力度。地区清理力度不平衡,导致无证照经营反弹回潮并向周边地区转移,已严重阻碍清理无证照经营工作的整体推进,直接关系到“四清理”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监管漏洞,防止无证照经营反弹蔓延。要求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更多地采取强制性措施,开展强势清理,对不符合办证条件、无法整改以及无办证意愿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要用铁的手腕表明政府“非整治不可”的决心,彻底打消经营者的侥幸心理,防止无证照经营扩散转移。特别是大朗镇和虎门镇的周边镇区要切实加强巡查,开展联合行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经营毛织、制衣“三合一”加工厂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坚决封堵无证照毛织、制衣厂向外蔓延和转移。

  二、加强协调,加大疏通引导力度。要求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继续做好疏通引导工作,一方面通过积极引导,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敦促其抓紧办证,确保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全部持证、持照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既具操作性、又尽可能降低成本,既达到监管目的、又容易被经营者普遍接受的验收方案,同时,积极疏通办证渠道,提高办事效率,为经营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充分调动经营户办理证照的积极性。特别是对毛织、制衣行业,有关镇区要迅速制定优惠措施,统一规划、统一安置,鼓励“三小”企业入园经营;要求各村(居)委会组织村民协调出租屋的用途,使单栋出租屋只用于住宿或只用于生产经营,有效解决毛织、制衣“三合一”问题。

  三、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清理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05年12月,组织对全市清理无证照经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量化评比,对整治不到位、治理不彻底、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镇区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将无证照经营治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村委年终量化考核体系;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治安队熟悉情况的优势,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村,任务分解到人。通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无证照经营反弹回潮。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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