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2〕19号
关于印发全市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全市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全市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市党代会”和“市人代会”)精神以及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动员全市外经贸战线同志,全力增创东莞对外开放新优势,当好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排头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深入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领会“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的要求
市党代会和市人代会是在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对顺利实现外经贸“十二五”规划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开好局、起好步具有深刻影响和重要意义。全体外经贸战线的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市党代会和市人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第一政治要务,做到“四个着重领会”:
(一)着重领会“实现高水平崛起”的丰富内涵
市党代会和市人代会明确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奋斗目标,这既是我市过去“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传承和延伸,同时又赋予了新的内涵,是一个涵盖产业、城市、文化、创新、人才、管理、生态等经济社会发展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其核心是围绕建设幸福东莞,推动东莞综合经济实力、产业发展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利用外资质量大幅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实现在更高层次上跨越发展、强势崛起,使全市人民的生活更加平安、美满和幸福。实现高水平崛起,城市是基础、产业是重点、创新是关键、文化是根本。
(二)着重领会“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的发展总纲
过去30年,东莞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率先解放思想,敢为天下先,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为主的开放型经济,从一个农业大县崛起成为新兴的国际制造业城市。站在新的发展时期,我市又迎来“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和部省、署省合作协议赋予的先行先试优势,全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初见成效,但尚未出现高水平崛起的拐点,必须坚定不移,脚踏实地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提升生产制造水平、培育自主品牌、开展研发创新、抢占技术制高点、拓展内销市场,推动开放型经济在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加速转型优化;必须落实中央和省委“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品牌结构,争创外贸均衡发展的新态势。
(三)着重领会“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的工作部署
致力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是我市未来五年经济建设的核心任务。外经贸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紧紧把工作的重点放到产业建设上来,推动传统支柱产业加快拓展产业链条,抢占研发、设计、先进制造与营销等高端环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进和培育,努力打造一批超千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突出发展与制造业配套的金融服务外包、物流仓储、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
(四)着重领会“满天星斗、缺乏明月”的发展短板
今日的投资规模就是明天的产出规模,今日的引资质量就是明天的产业结构。要深刻认识我市与招商先进城市、周边兄弟城市在引进大项目、打造大平台、发展大产业上的明显差距。把重大项目作为推进产业高级化的重要着力点,瞄准欧美和日韩台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为主要招商对象,定点定向引进高端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使东莞在优质大项目上实现质的突破。同时,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和设立区域总部,协助拓展新兴市场和内销市场,增强产业植根性,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二、明确目标,以目标倒逼责任强化“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的要求
目标是工作行动的指南。只有明确和量化目标,才能使各级外经贸部门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只有通过强化和完善镇街科学发展观考核,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引起基层尤其是镇街 “一把手”领导重视和支持,才能担当起“高水平崛起”光荣使命。根据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外经贸发展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际,2012年全市外经贸工作的奋斗目标是:
(一)总量指标较快发展,支撑GDP增长
2012年,全市合同吸收外资同比增长22%;实际吸收外资同比增长10%。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10%;其中,出口同比增长10%。
(二)结构优化不断深入,支撑产业提升
2012年,全市新签、增资投资总额超千万美元项目以及实际到资超千万美元项目120宗以上。服务业合同吸收外资同比增长25%,增速高于全市水平;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同比增长52%,增速高于全市水平,占全市实际吸收外资比重达20%,提高5.5个百分点,达到四年大发展的任务要求。全市一般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15%,增速高于全市水平;对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出口同比增长15%,增速高于全市水平。
(三)企业转型加速推进,支撑结构调整
2012年,全市新增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为法人企业500家,基本完成来料加工企业转为法人企业工作。加工贸易企业新增研发机构150家以上;加工贸易企业新增国内外注册商标或引用母公司品牌500个以上,新增获得境内外专利500宗以上;全市“委托设计生产和自有品牌”产品出口占比达55%,外资企业国内销售总额增长15%。
三、抓住重点,以扎实工作落实“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的要求
2012年是落实“高水平崛起”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全市外经贸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奋斗目标,以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为主线,把握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以及部(署)省共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的重大机遇,牢牢抓住“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三项中心工作,立足优化发展,着力好中求进,继续实施外经贸转变增长方式“十个100”工作计划,当好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排头兵,全力增创东莞对外开放新优势。重点抓好五方面21项工作:
(一)以深化关键问题研究为突破点,增创巩固扩大开放优势的新路子
要继续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全方位开放的理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研究,找准制约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谋求新思路,全力以赴求突破。
1. 抓企业转型升级效果的研究。选择近年来在转型升级方面具有代表意义的企业,深入剖析企业转型前后的变化、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大小,深刻总结企业转型升级的普遍路径;着重企业转型升级效果的研究,找准下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和关键点,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和资金使用,实现成效最大化。
2. 抓招商体制机制薄弱环节的研究。深入对比东莞与长三角、兄弟城市承载重大产业项目的差距,剖析自身引进和培育大项目的薄弱环节,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转变招商引资的理念、手段和力度。研究加快项目载体打造的办法,解决我市承载大项目用地资源不足等关键问题;强化市级统筹招商的做法,优化过去招商工作套路,切实建立起一套适应重大项目条件要求高、决策时限短等特点的招商工作体制机制。
3. 抓外贸结构优化提升的研究。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外贸“均衡发展”政策方针,研究我市进一步鼓励企业进口、扩大一般贸易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品牌结构。
(二)以引大育强为目标,增创产业高级化的新格局
牢牢抓住产业建设这个关键,突出引进大项目,精心培育大项目,以增量稀释存量,扎扎实实发展创新型经济,使全市产业结构实现脱胎换骨的变化。
4. 抓市级招商的统筹。充分发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招商的统筹作用,建立大项目引进培育的快速反应机制;注重项目用地资源的有效整合,争取大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确保大项目及时用地。落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及关键项目引进、镇村引进投资项目的奖励办法,强化对优质大项目培育引进的财政综合激励。强化对部门领导、镇街“一把手”引进和培育大项目的领导挂帅和严格考核。
5. 抓大项目引进。在日韩台及欧美等地开展好“新东莞、新产业、新商机”系列招商活动,由市镇领导联合对百家目标引进企业开展登门招商,拜访百强外资企业海外总部,以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为主要招商对象,定点定向招商,动员其将更多优质项目投放到东莞,并增加总部要素。加强跨国公司驻北京、上海地区总部机构以及欧美日韩重要商会的定期沟通、定期拜访,把握跨国公司加快华南市场布局的机遇,引导其落户,确保全年新签、增资以及实际到资超千万美元项目超百宗,引进新兴产业项目超百宗。
6. 抓大项目培育。坚持把鼓励和帮扶现有优势企业增资扩产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由镇街、部门集中帮扶资源开展政府“送服务上门”活动,引导和帮助优势企业加快并购重组,整合生产布局、引进新产品制造、设立研发机构、开展品牌营销,增加企业总部要素,加快国内外上市,全力打造一批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地区总部企业集团。
7. 抓现代服务业快速集聚。以松山湖、南城国际商务区为龙头,加快各镇街(园区)的服务业产业集聚,出台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扶持政策,大力发展以金融服务外包、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
(三)以搭建重大平台为依托,增创企业转型升级的新效果
落实部(署)省共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以及我市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36条措施,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建设;注重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选择一批愿意转、有能力转、积极转的企业,以搭建重大发展平台为依托,突出部门之间的横向合作,打好存量优化的攻坚战,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
8. 抓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现场会。按照汪洋书记加快转型升级必须演奏好“实践、总结、推广”三部曲的要求,把握好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现场会在东莞召开的机遇,深刻总结近年推动转型升级的创新思路和举措,争取解决制约企业转型升级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突破转型发展的瓶颈,推动企业转型再加速。同时,加快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9. 抓品牌专利创建平台。选择百家重点外资企业,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全年新增境内外商标注册或引用母公司品牌500个以上,力争用3—5年时间创建一批国家名牌名标、出口品牌及国际品牌。选择百家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外资企业,联合科技等部门进行个性化辅导服务,引导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力争用3—5年时间发展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企业自主创新上水平。
10. 抓内销市场拓展平台。全力争取省及国家部委支持广东“外博会”就地升格为全国加工贸易产品交易对接平台,拓展强化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内销对接与辅导、品牌推广、促进口、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功能。全面推广“内销集中申报”模式,赋予“大麦客”集中展销东莞制造精品的新定位,在全国推广,借助集体品牌的方式帮助出口企业加速扩大内销份额。
11. 抓生产力提升平台。继续与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合作,建立企业辅导中心,开展企业生产力提升辅导计划,就近指导和服务企业提升竞争力。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全年加工贸易企业新增研发机构150家以上,全市“委托设计生产和自有品牌”产品出口占比达55%。
12. 抓示范企业带动平台。由市外经贸局会同黄埔海关有关处室、市人力资源局实施《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从制造水平提升、自主品牌销售、总部要素集聚、自主研发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筛选出一批综合效果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树立标杆榜样。通过传播媒体的有效宣传,带动更多加工贸易企业跨入转型升级队列。
13. 抓重点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由市外经贸局会同海关、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一站式”服务,用好来料加工企业设备免税作价出资转型政策延期至2012年底的优惠,重点跟进投资总额超500万美元来料加工企业,度身定做转型方案,基本完成来料加工企业转为法人企业工作。
(四)以稳出口扩进口为抓手,增创外贸逆势发展的新态势
既要充分估量“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国内经济复杂”的形势,更要看到我市结构调整先行一步所取得的难得优势。市场重新洗牌越是强烈,优质企业、大企业抢先发展的空间越是广阔。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有效做好应对,危中求稳、危中求机,确保“好中求进”。
14. 抓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落实中央、省、市帮扶企业的政策,尤其是我市“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28条措施,增强企业应对困难的信心和能力。密切跟进近年新签、增资项目,协调解决企业投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项目尽快落地、尽快开工,形成新的出口产能。完善我市外资企业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指导镇街采取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15. 抓出口重点企业扶持。构建重点企业跨部门服务的新机制,把稳出口的对象重点放在全市出口重点企业,由市外经贸局会同税务、海关等部门认真落实我市出重点企业“高速通道”等措施,确保企业及时退税、进出口通关便捷高效。
16. 抓技术设备进口支持。用好省促进口扶持资金,落实我市连续三年每年2亿元促进口扶持资金,由市外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尽快出台我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专项资金操作办法,调动企业扩大进口的积极性,帮助企业加快改造提升。
17. 抓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强民营进出口企业的服务管理,积极培育本土外贸经营主体,组织百家优质民营企业开拓东盟、南非、中东等新兴市场,调动企业进口资源性产品的积极性,实现民营进出口企业加速发展上水平。
18. 抓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动和支持松山湖电子、大朗毛织由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升级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支持厚街鞋业、大岭山家具、长安模具等产业集群申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
(五)以创新服务企业手段为根本,增创服务效能的新提升
注重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提高转型升级所需的知识水平和国际视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发展跨部门电子联网试点,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把企业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进一步创新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外经贸服务水平。
19. 抓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组织全市外经贸领导干部、招商一线人员学习和掌握新兴产业知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知识,到国内外先进地区学习典型经验,促进视野开拓、观念更新,努力用2—3年时间锻造百名外经贸“专才”,提升引导转型升级的能力。
20. 抓帮扶政策的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方法,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种扶持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市政府与港台日韩商会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外经贸局会同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向商协会、重点企业宣讲扶持政策,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稳定企业信心。
21. 抓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管理创新。加快建设“东莞市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先行应用到外经贸部门、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并逐步延伸到外汇管理、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相关业务,做到“企业一次录入,部门依次审批,数据实时共享”,方便企业,提高效率,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一套适合加工贸易发展新趋势的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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