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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政府十件实事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6-06-20 06:29:14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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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6〕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实践执政为民,市政府计划在2006年继续为群众办成十件实事。

  按照与民生密切相关、影响面较广、经过努力能在年内完成的标准,市政府已经确定十件实事的具体项目。

  请各单位各镇区认真抓好落实,每季度结束后3天内向市委办、市府办报送进展情况和碰到问题;有关单位要抓好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年内完成各项任务。

  现将具体项目及其主要责任单位通知如下。

  一、明显改善社会治安状况

  (一)推动警力下沉,公安系统招收文职人员1000人,机关精简1000警员充实基层,使巡警人员占总警力的20%;增购开放型巡逻警车,使全市达到300辆。(市公安局)

  (二)做大做强派出所,全市派出所撤并至110个。(市公安局)

  (三)市镇投资2.4亿元,建成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1700个视频监控点和路口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市公安局、相关镇区)

  (四)改进路面巡逻执勤方式,实行网格化布警,推行常态、动态和定点相结合的网格化防控机制。(市公安局)

  (五)开展警犬巡逻工作,各分局至少配备3至6头警犬,使全市警犬数量达到200头,制定警犬巡逻工作相关制度。(市公安局)

  (六)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建立和完善治安员、保安员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发展社区保安、联防等专业性和社区治安志愿者等义务性防范力量。(市公安局、各镇区)

  二、全面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750万元,81个欠发达村负担的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继续由市镇财政分担,并加大检查力度,保证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实现低保全覆盖。(市民政局、财政局,各镇区)

  (二)解决“住房难”问题。安排13170万元搞好农村低保户、困难户危房解危和泥砖房改造工作,支持渔民村、移民村建设农民公寓,为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8平方米的低保户、困难户提供租赁住房补贴及核减租金。(市房管局、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各镇区)

  (三)解决“看病难”问题。安排3300万元,市财政为参加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110万农(居)民每人每年补助30元,进一步完善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医疗救助金774万元,使全市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在乡三等甲级以下革命伤残军人均享受医疗救助金,人均标准为每年504元(居民为540元),其中190元用于为医疗救助对象代缴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B档个人参保费,余下部分按月发给医疗救助对象;建好管好公立医院,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改造和新建60个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市社保局、卫生局、民政局,各镇区)

  (四)解决“读书难”问题。市财政安排9572.45万元,提高村级小学学生的教育包干经费;加大对村级小学教育经费差额的补助力度;继续为低保家庭在读子女提供助学金,并对其中在中学寄宿的给予补助,初中生每人每年1720元,高中生每人每年1640元;继续做好非“低保”家庭困难学生书杂费减免工作。(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五)解决“饮水难”问题。安排1886.22万元帮助未通自来水的78个自然村接通市、镇区的供水管道,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市农业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各镇区)

  (六)解决“行路难”问题。在2005年实现村村通水泥公路的基础上,市财政筹集4.4亿元用于镇区联网公路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镇区)

  (七)建设“五有”新村。将全市范围内户籍人口在300人以上的村(含自然村)都建设成为有一个篮球场、一个小公园、一个公共厕所、一个办事服务中心、一个垃圾收集站的“五有”新村。(市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

  三、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

  (一)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对本市城乡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全市将有28.63万名学生受益。小学生每人每年免收杂费43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免收650元。市镇(区)财政合共安排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6亿元。(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镇区)

  (二)安排2.7亿元,支持茶山、中堂、石排、沙田、洪梅、望牛墩、麻涌、谢岗、企石等未达到教育强镇标准的九个镇创建省教育强镇。(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镇区)

  四、建成一批基础设施

  (一)建成市第四水厂二期管道、市第六水厂一期厂区主体工程和配套管道、谢岗水厂扩建、横沥水厂扩建等工程。(市城市管理局、相关镇区)

  (二)上半年完成莞城二中片区排涝工程、市区道路雨水口整治工程及市区道路下水道清淤工程。(市城市管理局)

  (三)建成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51项,新增主变容量484万千伏安、110千伏及以上送电线路242千米。(东莞供电局)

  (四)建成市区二期公交站亭159个、站牌404个。(市城市管理局)

  (五)完成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规划设计。(市水利局)

  (六)整合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力争建成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统计等部门的企业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市信息中心、相关单位)

  (七)建成东莞理工学院体育中心。(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八)建成80条健身路径、市体育中心11个露天篮球场、8个露天网球场。(市体育局)

  (九)年内建成东莞市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综合探测基地。(市气象局)

  五、保护环境和生态

  (一)建成全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全市潲水集中处理工程、市域内各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市环保局)

  (二)分类整治全市1252家重点污染企业,启动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市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相关镇区)

  (三)建立八大水库(松山湖、五点梅、马尾、莲花山、芦花坑、横坑、水濂山、同沙)水质的人工定期采样化验监测报告制度。(市环保局)

  (四)落实封山育林政策。建成水源涵养林2.5万亩、农田林网50公里、道路绿线300公里、城市公共绿地1000公顷和红树林650亩。建立东莞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市林业局、规划局,相关镇区)

  (五)完善并开放五大森林公园。(市林业局、相关镇区)

  六、促进就业和创业

  (一)实施“万名技工培训”、“百名技师培训”、“青年创业培训”工程,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8万个,推荐就业1.5万人,完成职业教育培训8000人。(市劳动局)

  (二)完成工资支付监控网络系统开发,惩处拖欠、克扣工资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为,保护外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劳动局)

  (三)抓好渔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落实沙田先锋水产品综合市场和虎门水产品加工厂发展项目,组织开展渔民转产转业培训,拓宽渔民的就业门路。(市海洋与渔业局、劳动局,相关镇)

  七、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一)从2006年1月起,将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市社保局)

  (二)7月起启动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市社保局)

  (三)落实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市人口与计生局、社保局、财政局,各镇区)

  (四)做好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各镇区敬老院工作人员比例,使全市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80%,实现省对我市提出的“两年内把全市敬老院都办成省级敬老院”的要求。(市民政局)

  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一)建成市农业检测防疫综合大楼。(市农业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二)整合市、镇两级农产品检测资源,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将全市镇级检测机构及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检测工作纳入监管范围,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控。(市农业局、各镇区)

  九、全面启动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投资8.75亿元,完成工程135宗,建成江河堤围242.69公里,新建、改建或加固水闸45座,新建或改建排站27座,新增装机容量18365千瓦,改善灌溉面积11.24万亩,改善治洪涝面积62.35万亩。(市水利局)

  十、保护外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解决外来劳动者当中的高级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入户问题。(市人事局、劳动局)

  (二)启用全市工资监控、监察信息系统,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制度,推行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制度,加大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劳动局)

  (三)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完善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市劳动局)

  (四)将劳资纠纷信访情况列入镇村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评比。(市信访局、各镇区)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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