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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6-09-28 05:02:15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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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6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

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障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做好成品油供应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东莞市境内出现的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适用本预案。

  1.3 本预案所称“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是指:由于运输受阻(包括台风影响油轮到达及陆上运输受阻等)、省外被截卸油、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油库设施遭受破坏、后续油源跟不上等原因,使柴油、汽油两种或其中一种油品的储备低于警界线下,造成全市大部分加油站的柴油、汽油两种或其中一种油品供应不足或断销的事件。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2.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经贸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公安消防局、港务局、东莞海事局、中石化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简称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广东东莞销售分公司(简称中石油东莞公司)等单位的领导担任。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全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工作。

  (2)协调省市、市内各有关部门、驻莞各石油公司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启动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向省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市进入成品油供应紧缺状态。

  (5)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6)在成品油供应恢复正常时,决定解除成品油供应紧缺状态。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由市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经贸局交通能源科人员及其余成品油批发经营单位负责人组成。

  2.4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成品油供应紧缺程度确定缺油事件等级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督促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中油BP东莞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

  (4)进入应急程序后负责统计全市每天成品油库存、供应、油源的情况并上报。

  (5)进入应急程序后跟踪掌握成品油供应,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6)在成品油供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建议解除成品油供应紧缺状态。

  (7)负责信息发布。

  2.5 相关部门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做好成品油供应紧缺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的宣传报道,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成品油紧缺事件应急情况下的协调。统计及上报全市成品油供应及库存情况,调配全市成品油资源供给,监督油源的具体落实。

  市工商局:负责成品油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成品油市场的囤积居奇行为;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销售非法炼制油品、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稳定,打击趁机哄抬物价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成品油质量监控和检验,打击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查处短斤缺两和弄虚作假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成品油供应紧张期间的市场供应秩序,派驻警力到加油站现场维持秩序,严防发生因抢购油而引发的各类治安事件,打击不法分子趁机捣乱行为。

  市安监局:负责成品油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成品油供应企业供油设施的安全巡查,加强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督促有关汽车运输企业及时配送油品到站。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加强成品油供应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东莞海事局、市港务局:负责协调港口、码头对油船的优先靠岸及泊卸。

  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及其他成品油批发企业:负责落实油源的组织调运,保障主要交通道路所属加油站的正常运营;平衡各镇(街道)所属加油站的油源供应,确保各镇(街道)主要加油站油品供应;制定本单位供应应急预案,落实加油站加油应急措施。

  事件分级

  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分为三级:

  3.1 三级缺油事件。部分社会加油站出现停止供应,全市成品油总库存(包括各成品油库库存和加油站油罐库存)相对不足,仅能满足我市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3天的消耗量,或柴油、汽油两种油品合计不足3.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短时间内不能确定(全市成品油一天消耗量测算见附件1)。

  3.2 二级缺油事件。全市社会加油站停止供应,只有中石化、中石油属下的部分加油站保持限量供应;全市成品油总库存不足,仅能满足我市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2天的消耗量,或柴油、汽油两种油品合计不足2.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不能确定。

  3.3 一级缺油事件。全市只有中石化、中石油的少量加油站限量供应,其它加油站停止供应,全市成品油总库存严重不足,仅能满足我市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1天的消耗量,或柴油、汽油两种油品合计不足1.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无法确定。

  缺油事件预警

  4.1 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要密切关注我市成品油供应情况,当本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含中油BP、中油通达)成品油总库存仅能满足本公司正常情况下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4天的消耗量,或柴油、汽油两种油品合计不足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短时间内不能确定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汇总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进入预警状态。

  4.2 进入预警程序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协调各成品油批发企业做好成品油供应、库存、油源落实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制定解决方法,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4.3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启动日报制,日报表包括:库存量、调进量、资源到库计划等。

  应急准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做好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5.1 保证有足够的库容。中石化柴油不少于35000m3,汽油不少于15000m3,中石油柴油不少于20000m3,汽油不少于15000m3

  

  5.2 做好成品油储备工作。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成品油总库存可满足柴油、汽油其中一种5天以上的消耗量,或柴油、汽油两种油品合计6天以上的消耗量。即柴油总库存13000吨,汽油总库存11500吨,其中中石化柴油9100吨,汽油8100吨,合计17200吨;中石油柴油3900吨,汽油3400吨,合计7300吨。

  5.3 保证成品油运力。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及其他成品油批发企业要保证在应急状态下有足够的油品运输车辆到省级库抢运,并能确保油品安全快捷地调运到各加油站。

  5.4 增强成品油码头泊卸能力,维护成品油泊卸设施,优先让油船靠岸,做好油品泊卸工作。

  5.5 合理安排加油站点分布。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要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各镇(街道)有不少于1个加油站供应,疏导加油车辆,降低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风险。

  5.6 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确定最低限度成品油保有量(最后储备量,见附件2)和存放地点,不到最后关头,不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动用。

  6  应急措施

  6.1 三级缺油事件的应急措施:

  6.1.1 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和东莞市其他有资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名单见附件3)要加大油源采购力度,提高库存量,加大对有签约关系的社会加油站的供油量,以增加社会加油站的开通个数。

  6.1.2 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对所属加油站合理调整班次,确保人员到位,出现加油高峰要适当增加人员维护加油秩序;设立出租车专用加油枪口和通道。

  6.1.3 必要时减少对企业供应计划分配的油品,增加供应自采的油品,以保证计划分配的油品全部用于加油站。

  6.1.4 市工商局要加大成品油市场执法力度,对各加油站、成品油批发企业进行检查、监督,查处成品油囤积居奇行为。

  6.1.5 市交通局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出租车业主,出租车做好加其它标号汽油的思想准备,防范出租车司机罢市,或发生其它影响社会稳定行为。

  6.1.6 市公安消防局要加强对各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

  6.2 二级缺油事件的应急措施:

  6.2.1 优先交通用油,兼顾企业用油。按附件4的安排,确保主要道路的加油站,每个镇(街道)不少于一个加油站的正常供应或限量供应。执行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2 尽量供应重要单位如政府机关行政、公安、消防、医院、学校、银行用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用油。

  6.2.3 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要加强与上级沟通,争取多分配资源,并加大自采量。

  6.2.4 市物价局加大油价检查执法力度,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严厉打击趁机哄抬物价行为。

  6.2.5 市工商局打击囤油不卖行为,对违规加油站予以处罚,对无牌经营者予以取缔。

  6.2.6 市公安局密切关注各营业加油站的市场供应秩序,加油高峰时间安排警力到各加油站执勤,做到接警必出。

  6.2.7 东莞海事局、市港务局要加强港口、码头对来港船只的调度,优先让油船靠岸泊卸。

  6.2.8 市委宣传部要通知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密切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正面报导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在紧缺状态下合理消费。

  6.3 一级缺油事件的应急措施:

  6.3.1 市领导率工作小组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增调资源到我市。

  6.3.2 停止企业用油,只保交通用油。按附件四的安排确保每个镇(街道)不少于一个加油站进行限量供应。

  6.3.3 最大限度地压缩车辆用油。确保政府机关行政执法用车、公检法办案用车、消防用车、医院急救用车、学校学生接送用车、银行押款用车、公共汽车等车辆用油;出租车分单、双日行驶。

  6.3.4 市公安、安监、质监、消防、工商、物价、海事、港务、交通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派专人专职负责有关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安排警力24小时到坚持营业加油站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3.5 市物价局拟出对出租车的补贴方案报市批准后实施。

  6.3.6 必要时,市财政补贴价差,由中石化东莞公司自采或进口应急油品。

  6.3.7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随时报导各加油站成品油供应情况,正面报导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导疏导加油人流。

  7 信息发布

  在成品油供应紧缺状态下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7.1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我市进入成品油供应紧缺状态和解除成品油供应紧缺状态。

  7.2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把各加油站运营状况向社会公布,以便合理疏导加油车流,避免交通堵塞。市广电台要指派专人负责配合跟踪报导。

  8 后期处置

  8.1 紧缺状态解除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东莞公司应对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及时作出详细总结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应对能力。

  8.2 紧缺状态解除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缺油事件应急处理进行综合评估,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9  附则

  9.1 本预案由市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

  9.2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正常情况下成品油一天消耗量(略)

  2.最后储备量(略)

  3.东莞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名单(略)

  4.一级、二级缺油事件情况下应保持营业的加油站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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