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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堂镇“4.9”火灾事故的通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2-04-26 02:51:4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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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2〕43号


关于中堂镇“4.9”火灾事故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4月9日凌晨4时31分,位于中堂镇潢涌村大坦工业区的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该工厂占地面积4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万平方米,着火建筑为5栋两层高的完成车间和1栋单层的成品仓库,主要燃烧物为成品纸,过火面积约3万平方米。目前,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该起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当前我市一些镇街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足、消防责任不落实、消防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给我市消防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各镇街、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该起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本次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的火灾形势,认真查找本镇街、本部门主管行业系统存在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制定具体的排查整治方案。要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违规住人、违规生产经营等生产安全隐患。要继续深化和推进网格化管理,细化城区、镇(街)、村(社区)和街区、居民楼院、村组每个网格的职责分工,明确每个网格内的责任人员,实现定人定格、定岗定责、定期定量管理,开展经常性消防巡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市安委会要迅速制定方案,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中堂、麻涌、洪梅、望牛墩等镇的纸厂、危险化学品大型仓储企业、建筑工地等,坚决消除隐患。各镇街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督促企业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健全安全规则制度,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整治标准

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盯火灾隐患不放松,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高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要强化违章搭建专项整治。要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排查违规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等消防违法行为,对存在乱搭乱建的场所,坚决予以拆除,对监管失职人员,严格追究责任。二是要强化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整治。要结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及“回头看”活动,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等制度,推行高层地下建筑“户籍化”管理,提高重点单位和场所的自我管理能力。三是要强化违规住人场所专项整治。要按照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加大对列入清查行动范围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力度,落实物理分隔、限人居住和技防改造措施,大力推广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装置,实现常态化监管,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四是要强化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各地要以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村(社区)的整治工作为契机,对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场所进行挂牌督办,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高危单位和隐患重点区域。五是要强化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消防隐患检查标准和工作指引供业主单位规范自查操作,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市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与市安监部门沟通,完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市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宣传引导工作,事故发生后主动与相关新闻媒体密切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负面影响。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构建群防群治体系

各镇街、各部门要继续依托报纸专栏、电视专题、网络媒体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知识,深入曝光火灾隐患,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通过剖析不同的典型火灾案例,突出宣传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要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居(村)民家庭、楼院,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形成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要大力推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有关人员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等专项行动,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素质。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培训,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意识,形成消防隐患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值勤备战,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

各镇街、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应急备战的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细致周密、切实可行的各类应急预案。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和训练制度,对辖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单位认真落实“六熟悉”要求,开展联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各地消防部门必须坚持“五个第一”灭火救援行动原则的要求,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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