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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5-06-28 06:17:3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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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刊 号:200505
文 件 号:东府办函[2005]136号
文件类型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科技局《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市科技局

一、背景与意义
  市政府为切实推进科技强市建设,决定从明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拿出不少于10亿元,投资建设一批科技基础设施,引进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培育发展一批新兴科技产业。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精神,根据市主要领导的部署和要求,由科技局牵头,会同财政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东莞理工学院、市委政研室、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人事局、民营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市科技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二、目的与内容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摸清我市科技发展现状和特点,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发展趋势和重点,提出配套政策和措施,提交研究报告和方案,以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二)调研内容
1、摸清目前我市科技发展现状,包括创新能力、基础设施、科技产业、科技企业、人才队伍等。
2、了解当前我市科技政策环境,包括已出台的政策及落实情况、还存在的政策空白,急需制定的相关政策等。
3、研究分析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包括科技发展特点、科技前沿、尖端技术等。
4、借鉴境内外的科技发展经验,特别是深圳、广州、苏州、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等城市和科技园区,特别是他们在科技投入、科技产业培育、科技政策配套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
5、提出我市科技发展重点热点,包括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重大项目建设等。
三、目标与任务
  通过调研,要实现两个主要目标和完成四项研究任务。
(一)两个主要目标
1、提出政策
  提交《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起草说明。
2、起草方案
  提交《东莞市科技中心(松山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科技中心建设方案》)。
(二)四项研究任务
  围绕实现以上两个主要目标而开展四项专题研究,提交八个专题研究报告:
1、科技基础设施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题研究报告》。
2、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与深圳、苏州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报告》和《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的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3、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产业集群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4、科技企业研发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外资企业研发现状与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民营企业研发现状与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四、范围与对象
(一)调研范围
  以东莞市为主,同时重点考察深圳、广州、苏州、香港,研究分析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
(二)调研对象
1、东莞市
――镇区,全市32个镇区。
――部门,与科技、经济有直接、密切联系的部门,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人事局、民营办等。
――企业,按企业性质(即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其中外资又可以分为独资、合资、合资合作)分类,针对每一种类别的企业选择10―20家作为调研对象。
2、深圳、广州、苏州和香港、台湾及新加坡
――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科技园区。
――重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3、各类行业协会
4、有关专家学者
――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有关领导和专家。
――著名高校的科技经济研究专家学者。
――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专家学者。
五、方式与方法
(一)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主要采取书面调查、座谈会、走访考察、专家咨询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1、书面调查
  制定书面调研提纲及调查表格,发至相关企业、镇区和部分科技机构。
2、座谈会
  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镇区、企业、科技机构和专家学者参加,就某一个专题进行研究探讨,广泛听取意见。
3、专家咨询
  就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教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咨询专家意见。
4、走访考察
  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城市、部门、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与走访,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二)调研方法
1、借助外力
  积极争取上级科技部门、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支持。邀请国内专业研究机构,包括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经济地理研究所、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等参与调研。
2、整合资源
  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特别是研究力量,同时提供历年来相关文件资料、发展指标等,集聚充足的研究资源。
3、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完成本次调研派发的调研任务。
六、机构与人员
  成立调研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担任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叶景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尹景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科技局、财政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东莞理工学院、市委政研室、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人事局、民营办抽调人员组成,并聘请科技部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等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调研工作组下设文秘组、联络组,文秘组主要由市科技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东莞理工学院、市委政研室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调研提纲、调查表格、《若干意见》和《科技中心建设方案》的起草;联络组主要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高新技术产业科组成,主要负责联络、协调工作。
七、要求与分工
(一)调研要求
  本次调研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意见的具体行动,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要求每一位参加调研的同志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在调研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资料、认真思考和总结分析,共同努力,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调研工作任务。
(二)调研分工
市科技局
1、负责此次调研的统筹安排、联络协调。
2、负责调研提纲与调查表格的制定。
3、负责起草《若干意见》,协助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起草《科技中心建设方案》。
4、负责与各专题研究的配合。
5、负责调研工作组的文秘组、联络组的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有关资料。
财政局
1、提供近年来我市财政科技投入情况。
2、提供周边城市的财政科技投入情况。
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1、派人参与调研工作组文秘组。
2、负责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的发展专题研究。
3、负责起草《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的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和《科技中心建设方案》。
4、提供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发展现状、政策措施等有关资料。
东莞理工学院
1、派人参与调研工作组文秘组。
2、负责协助科技部研究中心开展科技基础设施专题研究,协助起草《东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题研究报告》。
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
市委政研室
1、派人参与调研工作组文秘组。
2、负责东莞市与深圳、广州、苏州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
3、负责起草《东莞市与深圳、苏州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报告》。
4、提供近年来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报告和有关资料。
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
2、负责起草《东莞市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3、提供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资料。
4、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
经贸局
1、负责装备制造业科技发展专题研究。
2、负责起草《东莞市装备制造业科技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3、负责提供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有关资料。
4、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
外经贸局
1、负责外资企业研发专题研究。
2、负责起草《东莞市外资企业研发专题研究报告》。
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
民营办
1、负责民营企业研发专题研究。
2、负责起草《东莞市民营企业研发专题研究报告》。
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
人事局
1、提供我市近年来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提供我市近年来制定的人才政策及周边城市的人才政策情况。
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
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
1、邀请作科技基础设施专题研究。
2、邀请起草《东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题研究报告》。
北京大学经济地理研究所
1、邀请作产业集群专题研究。
2、邀请起草《东莞市产业集群专题研究报告》
八、步骤与安排
(一)调研工作
1、5月15―6月15日,书面调研提纲和表格的发放、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的收集分析,镇区、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
2、5月18―22日,考察苏州市及苏州开发区。
3、5月23―28日,考察深圳市、广州市。
(二)汇总综合
6月20日,各有关部门分别起草各自负责的专题研究报告,并由调研工作组文秘组拿出《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初稿。
(三)汇报与征求意见
7月1―15日,依次向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做出修改。
(四)修改完善
1、7月16―31日,根据市领导的意见和征求部门意见,综合修改,拿出《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第二稿。
2、8月1―30日,召开座谈会,进一步讨论修订完善,拿出《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第三稿。
(五)上报审批
  9月,将《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及六个专题研究报告一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力争在“东莞科技合作周”期间颁布有关决定和方案,并通过合作周这一平台策划引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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