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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2-05-30 02:00:1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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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2〕74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

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 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198号)有关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和省政协“双转移”专题协商会精神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未来五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在2011年共建园区建设取得实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莞韶、莞惠产业园)开发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扶持‘三重’发展,提升‘双转移’质效”工作要求,根据莞韶、莞惠产业园不同的发展基础、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围绕“突出园区特色、形成产业集聚”工作重心,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着力加快开发建设,提升开发质效,实现东莞、韶关和惠州三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

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

(二)优势互补原则

充分发挥东莞在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以及韶关、惠州在土地、水电和劳动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集约化发展原则

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工业园对产业进行相对集中布局,合理选择承接的产业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引资,重点引进产业集聚度高的产业,培育、发展集群经济和循环经济。

(四)利益共享原则

探索建立合作共建政府经济指标分解统计办法,完善利益共享长效合作机制,更好地调动转出地政府积极性。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

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要遵循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努力实行热、电联供和污染集中控制治理,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合作共建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莞韶、莞惠产业园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引进污染较低、技术含量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项目,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等行业,逐步把莞韶产业园打造成为广东装备制造业总部基地,将莞惠产业园打造成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重要基地。2012年,我市计划协助莞韶产业转移工业园引进项目22个,投资总额296407万元;协助莞惠产业转移工业园引进项目9个,投资总额120000万元。力争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工业园2012年各项经济指标增长12%以上。

四、合作共建工作措施

(一)探索建立合作共建利益共享新模式

在东莞、韶关、惠州三地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基础上,加强与两市的沟通协商,落实协议关于经济指标和收益分配等条款的实施细则,对原有合作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双方责、权、利,保障双方投资收益。学习借鉴深汕特别合作区、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飞地经济”合作共建模式的成功经验,结合东莞、韶关、惠州三市尤其是莞韶、莞惠两个园区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合作共建模式。重点参照“双德”模式,与韶关市研究“飞地经济”合作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莞韶”合作的其他新模式,如以股份制形式组建公司,合作开发莞韶产业园,或者将股份制合作扩大到“韶莞”新区建设当中。进一步加快推进莞惠产业园“园中园”项目洽谈,加快实现两地签约,为东莞企业组团入园搭建好平台,想方设法调动民间资本投入园区开发建设。

(二)研究制定引导企业入园优惠政策

为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充分调动东莞企业转移入园积极性,在对省内外有关园区调查研究和学习借鉴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让入园东莞企业享受到相适的扶持奖励政策。同时,力促莞韶、莞惠产业园出台针对我市企业转移的优惠政策,引导、推动更多有意向的东莞企业入园。

(三)建立健全沟通协调体制机制

由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配合韶关、惠州两市做好园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协调工作。派副厅级干部陈仲球任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产业合作办主任罗斌任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并由市产业合作办派驻工作人员常驻莞韶、莞惠产业园办公,配合园区管委会做好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2012年内与韶关、惠州两市分别召开1次以上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各种具体问题;与莞韶、莞惠产业园管委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落实有效措施,实现园区开发建设年度目标;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领会省对产业转移和园区共建工作的新精神,掌握上级工作计划和要求,确保我市政府及两个市级共建园区能通过省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加紧落实选派干部赴莞韶产业园挂职,通过实行双方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培养人才,为产业转移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巩固两个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松山湖高新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调东莞在韶关及惠州龙门的企业商会工作,建立企业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平台,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四)配合做好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支持莞韶产业园开展“扩大园区范围、扩大管理权限、扩大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的“三扩”工作,加快核心区、沐溪阳山片区装备产业总部基地的开发;支持配合莞韶产业园引进10家整机装备企业,提升10家现有重点企业,培育3家企业向上市目标迈进。支持莞惠产业园做好土地征用和盘整、基础设施建设、招商选资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切实加快园区开发建设进度。与韶关、惠州分别联合举办1次以上产业转移园招商引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举办机械装备、家具等专题招商活动,同时配合两园区针对东莞有转移意向企业进行的上门定点招商活动,吸引更多的企业入园投资,确保2012年组织前往莞韶、莞惠产业园考察的企业分别不少于150家和80家。

(五)加大园区宣传推介工作力度

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宣传手段,推介两个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环境和政策措施,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我市产业转移情况,以及两个园区投资环境,提高园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主要采取以下6种方式宣传推广:一是印发各种宣传小册子及海报,制作多媒体光盘;二是印发简报,每年保证制作12期以上;三是在广深、莞深高速公路分别设置一块T型广告牌进行户外宣传;四是举办共建园区建设情况发布会,发布两个园区2011年发展成效和2012年工作计划;五是在网络、专刊、杂志等平台及时发布产业转移相关数据、信息;六是邀请各大媒体到园区进行实地采访考察。

(六)加强扶持共建资金监管工作

2012年,由市财政分别安排5000万元用于莞韶、莞惠产业园开发建设,安排2700万元用于支持莞韶转移园重点产业(机械装备、玩具制造)贷款贴息。根据《东莞市投入东莞(韶关、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投入资金的监管制度,实行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同时,牵头组织财政、经信、审计和产业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我市3年来投入莞韶、莞惠的建设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监管,保证我市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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