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07〕1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值班工作正常运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安排。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并随时与单位值班室保持联系,特别要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对值班工作所用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及时报送。
二、公安、消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城建、交通、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卫生、物价、工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旅游、信访、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可供紧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22222302;传真:22830101)报告有关情况。
三、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甚至瞒报值班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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