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2〕9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务、可持续发展水务转变的战略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东委发〔201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水利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化水务改革,提高防灾减灾保安全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水利防灾减灾发展回顾
(一)“十一五”水利防灾减灾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完成投资44.7亿元,占全市累计完成水务建设投资190.3亿元的23.5%。初步建成了较高标准的防洪减灾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1、堤防、水闸达标加固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20.96亿元对现有堤防和水闸进行达标加固建设,达标堤防长度达701.45公里,包括Ⅱ级堤防78.33公里,III级堤防623.12公里;新建、扩建、加固水闸143座。重点完成了东莞大堤、挂影洲围、万江围、三角洲堤围等堤防达标加固,使东莞大堤达到10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挂影洲围、潢新围部分、万江堤围等135.49公里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沿海海堤中沉州围等127.85公里达到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其余堤段基本达到或接近20年一遇防洪标准。
2、除涝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22.64亿元,排涝总面积达231.1平方公里,完成新建、续建电排站工程122座,整治河道233.44公里,超额完成预期任务。“十一五”期间,重点整治了东引运河、石马河及常平围、潢新围、挂影洲围、大圳埔南畲塱涝区等4处万亩以上涝区,完成了市区内涝整治一、二期工程,使东江片、东江三角洲及沿海片排涝能力基本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干;石马河流域(含潼湖围涝区)塘厦镇基本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干,其余镇街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干。通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涝区的排涝能力。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6774万元,完成了虾公岩水库、同沙水库、松木山水库等病险水库的坝体加固、溢洪道改建、排洪道闸门改造等工程建设,保障了水库运行安全。
4、三防系统建设及应急预案编制。目前,全市三防指挥系统基本建设完成。系统基本可覆盖全市范围,与防洪工程措施及其它非工程措施一起共同发挥防灾减灾作用,为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全市市区防洪、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应急预案标准分为四级应急响应机制,在此基础上,各镇街三防指挥部门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提高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水利前期工作。“十一五”期间,在水利前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完成我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寒溪水流域综合规划、石马河干流河道整治工程可研以及各镇街防洪排涝规划等。水利前期工作研究,为水利发展建设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为实现全市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提供了基本保障。
6、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近年来,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基本实行持证上岗,实行“一库制、一堤制、一闸制”工程管理制度。堤防维护费征收管理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
(二)水务发展主要经验
总结我市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发展,重点结合“十一五”期间水利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经验: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是前提条件。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水务工作,将水务工作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经常深入水务一线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水务实际问题,现场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特别是在2010年抗击特大暴雨洪水灾害中,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及时安全转移群众,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夺取了防洪排涝斗争的胜利。
2、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是有力支撑。“十一五”期间,水利防灾减灾投入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并逐渐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市、镇、村三级水利防灾减灾建设投资新格局,为全市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
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基本要求。近年来,在治水实践中努力把握自然规律和水务发展规律,不断转变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积极探索促进人水和谐相处的途径。“十一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遵循“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管理”四位一体的新治水理念,转变治水手段,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基础功能、综合功能、市政功能和产业功能,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内在动力。我市一切水务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堤防建设、内河涌综合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降低了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了市民的普遍认可。实践证明,只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推进水利防灾减灾建设,紧紧依靠水利防灾减灾建设促进民生改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防灾减灾建设成果,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工作才能受到群众拥护,吸引群众参与,得到群众支持。
5、建立和完善良性运行的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是基础保障。市水务局组建后,积极推进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制约水务发展的机制和体制性障碍得到很好解决,“双定”、“双费”得到了全面落实。
6、坚持依法治水与科学治水是根本保障。为规范各种涉水行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实际先后制定了《东莞市河道堤防管理规定》、《东莞市堤防防护费征收和管理实施办法》、《东莞市河道采砂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并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占用河道、乱采砂等现象得到了很好的整治。
7、建设高素质水务队伍是重要保证。“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水务人才战略,重点抓好党政干部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4支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着力加强水务系统行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水务系统良好形象,广大水务干部职工在历次抗洪抢险的危急时刻和应对突发灾害的紧要关头,不畏艰险,勇挑重担,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务行业精神。
(三)水利防灾减灾发展存在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主要有:
1、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尚需加强。我市防灾减灾工程始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到“十一五”期间,全市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大规模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建设,标准较高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基本建成,但是部分工程标准还偏低,部分堤段防御差,特别是沿海段大部分堤段为20年一遇标准、甚至低于20年一遇防御标准。堤身单薄、稳定性差,工程隐患较多。排水工程由于历史原因,缺乏统一规划,渠道建设与排站工程建设不同步,或存在标准、规模不配套,现有工程难以统一调度,造成城市内涝问题频发。总体来看,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防洪除涝建设仍略显滞后。
2、人类活动影响严重,加重了防洪除涝压力。由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控制与引导,加剧了洪涝灾害发生的频率,加重了防洪除涝压力,主要表现为:人类活动与水争地现象比较严重,削弱了河流行洪能力;大规模城市化、硬底化,透水面积减少,导致降雨产流增加、洪水汇集时间缩短;阻水建筑物多,涌容减小,影响河渠过流排水;河涌排渠污染严重,雨污混合,排泄困难;部分水库防洪库容被占用,影响防洪效果等。
3、人才不足、工程管理薄弱,不利于防灾减灾效益发挥。我市水利人才资源总量不足,整体文化水平不高,高学历、高职称人才较少,既有理论知识又具有实际动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多,管理队伍人才拥有量不足,人才的总体素质、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与水利现代化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目前全市防灾减灾工程大多采取分割管理方式,各工程归口属地管理。由于各行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区域堤防、水闸等工程建设差距较大,且行政区划过细,协调难度较大,给工程管理带来较大的困难。在管理力度上,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缺乏强有力的管理规程和制度,各涉水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
4、非工程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年来我市在紧抓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同时,也非常重视非工程措施的建设。至2010年,全市三防指挥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基本可覆盖全市范围,与防洪工程措施和其它非工程措施共同发挥防灾减灾作用,为领导进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全市非工程措施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程安全信息库不够完善,监测站网密度不足,尤其是工情信息采集站网密度较小,寒溪水流域内重点排涝站基本均无自动化工情监测系统,工情、水情、灾情联合分析及统一调度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满足高标准下防灾减灾决策需求。
21世纪,我市进入发展转型期,重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力争继续保持经济发展的领先优势,继续当好排头兵,而作为全市社会经济现代化重要支撑的防洪除涝防风暴潮体系,应当超前建设。
二、“十二五”水利防灾减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一)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水利防灾减灾的新要求
“十二五”时期,既是东莞在新的发展平台上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机遇期,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决胜期,更是国内外竞争加剧、社会建设和管理任务加重的矛盾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防灾减灾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功能也日渐扩增。这一时期,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要坚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管理”四位一体的新治水理念,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同时,要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给洪水谋出路,逐步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方向转变,开发利用好洪水资源,减害增利,以更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和水资源支撑。
(二)珠江三角洲水利现代化建设对水务发展的要求
珠三角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要建设人水协调的防洪排涝与防风暴潮减灾体系、持续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高质和谐的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体系、统一高效的水管理体系、完善健全的水政策法规体系和创新务实的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十二五”时期是实现珠三角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市处于珠三角的核心区域,水务现代化建设程度直接关系到珠三角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必须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建设的投入力度,健全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确保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水利防灾减灾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水利防灾减灾建设思路,秉承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市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防灾减灾新格局,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妥善处理好水利防灾减灾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改革的各种关系,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制定长远目标与近期实施计划,实现水务行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与有机统一。
2、有效衔接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协调发展。坚持处理好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认真总结我市“十一五”防灾减灾的经验成果,认真做好“十二五”水利防灾减灾规划与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其它专项规划的衔接,为我市水务“十二五”规划提供可靠的支撑。
3、坚持技术创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原则。规划中引进经济可行、技术合理的防灾减灾新思维、新方式,将防治水灾与美化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以及高质和谐的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体系。
4、坚持水利现代化原则。坚持现代化方向,推进科技进步,将水务信息化促进防灾减灾建设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现代的治水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武装和改造传统防灾减灾工程体系。积极构建与现代水务相适应的水务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以水务信息化带动水利防灾减灾现代化。
(四)总体思路
统筹城市防洪排涝安排,加快防洪排涝、防风暴潮工程建设。以沿海防洪(潮)工程和东江干堤防洪工程为核心、以联围水闸为基础,构建高标准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实施重点河流治理和市区内涝整治,全面完成重点水库除险加固和堤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加强洪涝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防洪抗旱防潮指挥系统,制定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城市内涝抢险应急预案和城市突发性应急供水预案,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五)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灾减灾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全市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防灾减灾新格局,主要内容包括:大力推进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中我市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江海堤防体系,加快东引运河、寒溪水、石马河等主干河道的治理,加快推进深莞惠界河、堤防达标整治;逐步推进全市内涝整治工程建设,分期分批对排涝标准低、排涝能力严重不足的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率先完成鸿福河、新开河等市区重要排水河道的综合整治;加强三防指挥系统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
四、水利防灾减灾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十二五”是我市基本实现水务现代化的关键5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部署,加快实现“防汛安全可靠、供水水质优良、河湖环境友好、水务管理高效”,努力打造“民生水务、安全水务、生态水务、法治水务、高效水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以经济建设长期目标为基础,结合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提出本次规划防灾减灾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到2015年,全市防洪(潮)除涝工程达标率达到100%(预期性指标),洪涝灾害损失率不大于1.25%(约束性指标),三防指挥系统覆盖率达到100%(预期性指标)。
2、分项目标。为实现总体目标,“十二五”水利防灾减灾规划具体目标是:(1)工程建设。争取到2015年,市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各镇街(园区)基本达到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全市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设计暴雨不致灾,完善东江干流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基本建成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水以及茅洲河干流防洪排涝工程、达标加固沿海堤防工程体系;中型及重要小(一)型水库和重要病险水闸隐患基本消除。(2)非工程措施建设。编制内涝整治规划;进行已建工程系统的科学调度研究工作;完善防汛指挥综合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总体布局
“十二五”期间,在防洪方面,以现有防洪设施为基础,继续巩固完善城乡江海堤防防洪排涝体系,逐步构筑“体系完备、标准适合、安全可靠”的城乡防洪安全格局。石马河片和中部及沿海片按照“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治理方针,构建“上蓄、中防、下排”的防洪体系;水乡片区按照“以防为主,筑闸联围”的治理方针,构建“协调联防”的防洪格局。在治涝方面,建立健全联合调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区内河库闸站联合调度和城乡防洪排涝系统化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思路,构建全市“蓄排结合、河网配套”的治涝布局。同时,稳步推进防灾减灾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水情监测和防洪调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特大洪水的协商与预警机制,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洪水预案,完善防洪区风险管理、防洪工程设施管理,确保汛期水文、气象站网、防汛通信系统、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与洪水调度系统的正常运行,逐步实现我市防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五、水利防灾减灾建设的主要任务
按照水利防灾减灾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防灾减灾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石马河、寒溪水、茅洲河等河流两岸堤防工程建设、城镇内涝点整治以及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措施,基本建成标准较高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一)重点工程建设
1、完善重点河流防洪除涝工程建设。(1)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石马河是东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深圳宝安大脑壳山,全长73.5公里,集雨面积1249平方公里,其中东莞市境内河长48公里,集雨面积601平方公里。现状石马河大多数堤段防洪标准偏低,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河道普遍淤积严重,泄洪能力不足;阻水建筑物多,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先易后难、先下游后上游的原则,通过堤防达标、清障、河道整治等工程,对石马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主要措施有:①堤防达标建设。石马河现状除下游左岸的东莞大堤已建成达标外,其余基本无堤防或已建堤防标准较低,不满足50年一遇设计防洪标准。本次规划按50年一遇设计防洪标准对清溪、樟木头、塘厦、常平及凤岗段等91.7公里堤防进行加高培厚。②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现状石马河河道淤积严重,过流断面显著变小,需对石马河全线进行清淤疏浚,增加过流断面。部分河段扩宽难度较大,为满足行洪要求需进行挖深处理,保障行洪能力。本次规划河道整治、清淤疏浚长度58.5公里,其中旧石马河段5.9公里河道整治属“十一五”续建工程。③扩建河道内阻水严重的水闸。石马河恢复天然河道后,原东深供水工程建设中用于逆向输水的梯级闸坝由于过流能力不足,成为河道内主要的阻水建筑物,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下高标准的防洪要求。规划2012年对旗岭、马滩、塘厦、竹塘、沙岭等5座水闸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安全鉴定结论规划水闸后期工程建设。④非工程措施。石马河流域现状仅有雁田、上村、司马、茅輋及虾公岩水库等5个雨量站,本次规划增设5座水闸、1座排站及调污站的自动化监控系统、防汛指挥系统。(2)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东引运河建成于1970年,为人工河道与天然河道相连而成,上游引水口位于桥头镇建塘口,破东江堤筑坝,无坝引水入企石镇小海河,经由长安镇出珠江口,全长102.6公里。寒溪水上游为梅塘水,发源于大屏障的观音山,干流全长54.3公里,流域面积734.3平方公里。流域内现有工程基本可以发挥防洪、排涝作用,但距离省、市定标准还有一定距离,部分堤段堤身单薄,堤顶高程不满足要求,并存在渗漏等影响堤防安全的问题;现状局部河道存在卡口,沿程水闸过流能力不足,影响行洪排涝安全。规划“十二五”期间对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依据《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规划》,东引运河防洪标准为:城区段(黄沙河河口~石鼓)100年一遇,非城区段、寒溪水及镇街中心区主要河涌50年一遇防洪标准;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主要措施包括河道整治、堤防建设、水闸建设等,其中,“十二五”期间主要完成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包括莞龙桥-峡口、峡口-樟村、樟村-石鼓、合浦市陂-梅溏水、石鼓-长安排站堤防及扩河工程、合浦市陂-神山桥、建塘-横沥入口河道整治工程;水闸工程,包括扩建峡口水闸、新建峡口节制闸。(3)挂影洲围主干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挂影洲围地处东江三角洲河网上中游区,三面由东江北干流、潢涌水道、东江南支流包围,主要内河涌有中心涌、南排涌、北排涌以及其它与三大涌连通的河涌和挂影洲围各闸站的排水渠。现有河涌(渠)近一半过流能力不足,一半以上桥梁阻水,河涌淤积严重,局部河涌建房填塞,部分河涌内有大量垃圾阻水;局部闸站、河涌布局不合理,部分机电设备残旧,排站土建结构简陋。为保障围内防洪、排涝安全,规划“十二五”期间对中心涌、南排涌及北排涌干流河道进行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岸线整治、河道清淤疏浚等。(4)茅洲河界河综合整治工程。茅洲河又称东宝河,发源于深圳市境内的羊台山北麓,干流全长41.61公里,其中广深公路-茅洲河河口段是深圳与东莞的界河(河长10.2公里,左岸属深圳,右岸属东莞)。现状茅洲河堤右岸,从涌头至狮子洋一段,全长11.5公里,堤顶高程在4.5米(85高程)左右,防洪标准仅为5年一遇,难以满足防洪(潮)要求。规划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对其进行达标加固,“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5)潼湖围堤防工程。潼湖围位于惠州市惠城区西南部的潼湖镇上村至东莞市桥头镇一带,地处东江中下游与石马河交汇处,横跨惠州、东莞两市,围内总控制集雨面积494平方公里。潼湖围是一宗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灌溉等的综合性工程。干堤全长13.6公里,其中东江段长3.34公里(惠州段1.68公里,东莞段1.66公里),石马河段长10.26公里。工程建成运行至今,有力地促进了潼湖地区工农业发展,为该地区人民正常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工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干堤局部堤段高度不足,仍存在部分险工险段;围内河涌过水能力略有不足,存在部分淤积情况,导致围内汛期洪涝灾害时有发生。为保障围内工农业生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天然20年一遇,堤库结合50年一遇设计防洪标准,对潼湖围进行局部取直和扩宽,并按同样标准改造穿堤建筑物,建设堤防总长11.16公里。
2、水库加固工程。我市水库多建于解放初期,随着运行时间加长,部分水库出现各种安全隐患,为保证水库安全,规划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对我市12座供水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包括松木山、同沙、横岗、水濂山、白坑、芦花坑、马尾、五点梅8座联网水库和契爷石、茅輋、虾公岩、黄牛埔等4宗中型水库,并对其余106座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排查和必要的达标加固。
3、市区内涝整治工程。市区内涝整治工程共分为三期,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已基本完工;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内涝整治工程稳步推进。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鸿福河、新开河、新基河、石鼓河的整治,整治渠道总长27.78公里,新建、扩建排站4座,设计排水流量277.1立方米/秒。
4、万亩以上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工程。沿海和东江三角洲重要堤围现有堤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大部分堤段仅能防御10-20年一遇洪潮,难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对长安镇、虎门港等重要海堤按100年一遇防御标准,其余各镇街海堤和江堤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加固及新建堤防总长度226.34公里,其中长安海堤达标加固工程6.58公里纳入“十三五”储备项目,“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江堤58.64公里、海堤161.12公里,配套重建、加固水闸67座,总净宽497.3米。
(二)一般工程
“十二五”期间,除完成上述工程外,规划针对各镇街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按轻重缓急,继续完善全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新增装机17870千瓦,新建、改建水闸29座,改善治涝面积583.05万亩。一般工程已得到市政府批复,作为2011-2013年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
(三)非工程措施
1、增设水情监测系统及泵站信息系统。全市现状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水位监测系统已基本完善,规划“十二五”期间在关键河段布置水情观测断面,并逐步完善闸、站监测系统。(1)水情监测系统。石马河流域现状仅有雁田、上村、司马、茅輋及虾公岩水库等5个正规雨量站,没有水位、流量监测系统,不利于流域内现有防洪除涝工程设施联合调度,不能完全发挥其效益。本规划对5座水闸、1座排站及调污站增设自动化监控系统、防汛指挥系统。(2)泵站信息系统。泵站信息系统计划完成泵站数据采集点249个、信息中心1个。
2、加强管理。(1)防洪区风险管理。防洪保护区管理:建立防洪风险评价体系,研究、提出保护区的洪水风险评估方法,编制具有实用精度的分区风险图,指导区域内的经济社会活动;同时,加强保护区内防洪设施管理,强化洪水风险意识,加强洪水保险政策研究,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水风险,减小洪水灾害损失。蓄滞洪区管理:可利用人工湿地共3处。一是位于常平镇寒溪水干流上部,梅塘水和松木山水交汇处的江子埔湿地;二是《东莞市生态园水系及水环境整治综合规划说明书》中规划位于寮步河口的湿地,即生态园三角洲湿地公园景区;三是位于中北部的东莞生态园,共设有3处人工湿地和2处集中景观水面,常水位水体面积3.6平方公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管理蓄滞洪区,特别是对土地利用的管理;根据蓄滞洪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建设;制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办法。防洪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防洪知识,提高洪患意识,使防洪区内的单位与居民了解自身的防洪责任,自觉履行防洪义务。(2)河湖管理。为保障河道、河口泄洪功能的正常发挥,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珠江河口管理办法》、《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加强对河道、河口和湖泊的管理。(3)防洪工程设施管理。防洪工程设施(包括防洪工程的附属水文、气象观测设施,通讯、交通、防汛抢险设施,生产、生活及其他维护设施等)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在划定的范围内禁止危害防洪工程安全的活动。合理划分管理事权,明晰工程管理机制,明确工程管理任务,确保工程管理经费的投入,提高管理水平。(4)防汛抢险及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必须健全防汛指挥机构,不断改进防汛抢险装备,提高防汛抢险的科技水平;做好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逐步实现防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5)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我市水务发展的关键,加强人才建设,一要提高认识,增强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注重人才结构性问题,抓紧制定人才规划,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健康有序的轨道,明确人才培养目标、选拔方向、使用思路、评价标准,同时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努力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二要突出重点,促进各层次人才的协调发展;三要不断创新新机制,提高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四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推进人才竞争机制、激励机制。
六、项目安排及效益分析
(一)项目安排
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的原则,将主要任务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基本是指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实施的项目,在资金安排上要首先保证重点项目的需要,该类项目的实施对提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项目是指在资金情况允许的前提下,为保证规划指标的实现应尽可能实施的项目。
(二)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评价。“十二五”期间,水利防灾减灾规划实施后,我市将形成较完整的以堤防为基础,水库、水闸、河渠整治相配套,以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信息化核心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市总体防洪除涝能力将明显提高。城乡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市区防洪能力基本达到 100 年一遇,各镇街防洪能力基本达到 20-50年一遇。
2、社会效益评价。规划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实施后,将为我市提供更高的防洪(潮)安全保障,为避免洪涝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区域性疾病的传播等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规划非工程措施实施后,改进和完善洪水预报准确度和预报期,迅速传输洪水预报和汛情分析、灾情预估等决策支持信息,将显著提高洪涝灾害防治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指挥中心在指挥调度防汛抢险工作时提供准确参考,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洪灾防治方面提供全面、科学、准确及时的决策依据。
3、生态环境效益评价。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虽然对生态造成了一定破坏,但是施工后基本进行了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七、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领导重视和组织到位是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时间紧、规模大、资金投放多、建设任务繁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程建设总负责人、各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项项有人管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全局观念
我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五个“统筹”的发展方向,树立全局观念,科学治水。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市水务发展,必需满足经济发展对水务保障的要求,同时均衡各镇街的水务发展水平,确保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三)强化依法规划,确保规划实施
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和实施对实现我市战略目标、促进人水和谐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对执行情况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从而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现。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采取各种各样富有实效的形式,密切联系水利防灾减灾实际,加强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对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深入了解,增强水务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对现阶段我市基本水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水危机意识。
附件: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项目表
附件:
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区 | 建设性质 | 建设 年限 | 建设内容 | 备注 |
一 | 完善重点河流防洪除涝工程建设 | |||||
(一) | 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
1 | 清溪段河道 整治工程 | 清溪 | 新建 | 2012~2013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约6公里,两岸堤防共计12.9公里。 | |
2 | 樟木头段河道整治工程 | 樟木头 | 新建 | 2012~2014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约9.6公里,两岸堤防共计19.2公里。 | |
3 | 塘厦段河道整治工程 | 塘厦 | 新建 | 2012~2014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约11.9公里,两岸堤防共计24公里。 | |
4 | 常平段河道整治工程 | 常平 | 新建 | 2012~2014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约5.8公里,两岸堤防共计12公里。 | |
5 | 凤岗段河道整治工程 | 凤岗 | 新建 | 2012~2014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约11.8公里,两岸堤防共计23.6公里。 | |
6 | 马滩应急 工程 | 清溪 | 续建 | 2011~2012 | 拆除溢流堰、三期箱涵及厂房、马滩公路桥等阻水建筑物并扩宽河道。 | |
7 | 凤岗应急 工程 | 凤岗 | 续建 | 2011~2012 | 清淤、疏浚7.5公里。 |
|
8 | 水闸安全 鉴定工程 | 常平、清溪、塘厦、凤岗 | 新建 | 2012~2013 | 旗岭、马滩、塘厦、竹塘、沙岭共5座水闸的安全鉴定,鉴定后才可进行水闸改扩建。 | |
9 | 防汛指挥 系统建设 | 石马河流域 | 新建 | 2011~2012 | 5座水闸、1座排站及调污站的自动化监控系统、防汛指挥系统。 | |
10 | 旧石马河综合整治工程 | 常平、桥头镇 | 新建 | 2011~2012 | 清淤及护岸整治,河道整治长度约5.9公里。 | |
11 | 马滩水闸 扩建工程 | 清溪镇 | 新建 | 2012~2013 | 水闸扩建,净宽96米。 | |
12 | 旗岭水闸 扩建工程 | 常平镇 | 新建 | 2012~2013 | 水闸扩建,净宽84米。 | |
(二) | 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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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莞龙桥-峡口段整治工程 | 东城 | 新建 | 2011~2013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0.8公里,两岸堤防共计1.6公里。 | |
2 | 峡口-樟村河道整治工程 | 东城 | 续建 | 2010~2012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6.95公里,两岸堤防共计13.9公里。 | |
3 | 樟村-石鼓段河道整治工程 | 东城、莞城、南城 | 续建 | 2010~2012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12.25公里,两岸堤防共计24.5公里。 | |
4 | 合浦市陂-梅塘水堤防、扩河工程 | 黄江、 常平 | 续建 | 2010~2011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4.28公里,两岸堤防共计8.56公里。 | |
5 | 合浦市陂-神山桥段河道整治工程 | 常平 | 新建 | 2012~2014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10公里,两岸堤防共计5.1公里。 | |
6 | 调污口-横沥入口段河道整治工程 | 桥头、企石、横沥 | 新建 | 2011~2014 | 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及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整治长度23.79公里,两岸堤防共计47.57公里。 | |
7 | 峡口水闸 扩建工程 | 东城 | 续建 | 2010~2012 | 水闸扩建至60米。 | |
8 | 峡口节制 闸工程 | 东城 | 新建 | 2012~2013 | 新建节制闸。 | |
9 | 石鼓-长安排站段堤围工程 | 厚街、沙田、虎门、长安 | 续建 | 2011~2014 | 堤围加固85.5公里。 | |
(三) | 中心涌、南排涌及北排涌干流河道整治工程 | 新建 | 2011~2015 | 河道改造、扩河、清淤、岸线整治。 | ||
(四) | 茅洲河界河综合整治 工程 | 续建 | 2012~2015 | 按百年一遇对界河段进行整治。 | ||
(五) | 潼湖围堤防工程 | 续建 | 2011~2012 | 东莞市段堤围达标加固等。 | ||
二 | 东莞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续建 | 2009~2015 | 对12座重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并对其他106座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排查等。 | ||
三 | 市区内涝整治工程 | |||||
1 | 鸿福河河口排站工程 | 南城 | 新建 | 2013~2014 | 修建设计抽排流量85立方米/秒的泵站。 | |
2 | 鸿福河分流排站工程 | 南城 | 新建 | 2013~2014 | 修建设计抽排流量130立方米/秒的泵站。 | |
3 | 人民公园泵站工程 | 莞城 | 新建 | 2012~2013 | 修建设计抽排流量19立方米/秒的泵站。 | |
4 | 新基河河口排站工程 | 南城 | 新建 | 2013~2014 | 修建设计抽排流量43.1立方米/秒的泵站。 | |
5 | 下桥河河道整治工程 | 东城 | 新建 | 2012~2014 | 扩宽和改造河道3.58公里。 | |
6 | 新开河内涝整治工程 | 莞城 | 续建 | 2009~2013 | 新开河流域全线清淤2万立方米,新建箱涵及排水管道7.4公里。 | |
7 | 鸿福河整治工程 | 南城 | 续建 | 2009~2013 | 鸿福河沿东莞大道至新基河新建箱涵2.4公里。 | |
8 | 新基河整治工程 | 南城 | 新建 | 2012~2014 | 改造河道长度5.85公里,全线清淤。 | |
9 | 新基河箱涵 | 南城 | 新建 | 2012~2014 | 水涧头村河段新建箱涵2.8公里。 | |
10 | 石鼓河整治工程 | 南城 | 新建 | 2012~2014 | 石鼓河口至水濂山水库溢洪道下游改造河道5.75公里。 | |
四 | 万亩以上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工程 | |||||
1 | 麻涌河西联围达标加固工程 | 麻涌 | 新建 | 2013~2015 | 29.48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2 | 麻涌倒运海堤达标加固工程 | 麻涌 | 新建 | 2013~2015 | 20.24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3 | 麻涌北干流海堤达标加固工程 | 麻涌 | 新建 | 2013~2015 | 13.17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4 | 麻涌西堤达标加固 | 麻涌 | 新建 | 2013~2015 | 8.23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5 | 梅沙联围达标加固工程 | 洪梅 | 新建 | 2013~2015 | 24.98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6 | 沙田联围达标加固工程 | 沙田 | 新建 | 2012~2014 | 42.4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7 | 立沙岛海堤达标加固工程 | 虎门港 | 新建 | 2012~2015 | 28.52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8 | 虎门围达标加固工程 | 虎门 | 续建 | 2010~2013 | 8.71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9 | 虎门威远围达标加固工程 | 虎门 | 续建 | 2011~2013 | 14.87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10 | 长安海堤达标加固工程 | 长安 | 新建 | 2015~2020 | 6.58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储备 |
11 | 槎滘围达标加固工程 | 中堂 | 新建 | 2012~2015 | 8.8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12 | 望联围达标加固工程 | 望牛墩 | 新建 | 2012~2015 | 20.36公里堤围达标加固。 | |
13 | 海堤穿堤建筑物工程 | 麻涌、洪梅等镇 | 新建 | 2010~2015 | 修建水闸59座,总净宽458米。 | |
14 | 江堤穿堤建筑物工程 | 麻涌、洪梅等镇 | 新建 | 2010~2015 | 修建水闸8座,总净宽39.3米。 | |
五 | 一般工程 | 新建 | 2011~2013 | 堤防达标加固,重建水闸,新建改建排站、河渠整治以及其他水库除险加固等。 | ||
合计 |
备注:表中长安海堤达标加固工程为“十三五”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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