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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2-07-23 02:48:0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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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2〕104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

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东莞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迫切需求,更好地服务于东莞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以及《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职业技术教育观念为前提,以紧密联系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政策大力支持为基础,以校企密切合作为核心,以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为重点,以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打造珠三角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战略目标

全面实施“职教成才”战略,积极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建立符合东莞产业发展与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努力打造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职业技术教育的经济贡献率和社会作用明显提升,确立东莞职业技术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到2015年,东莞职业技术教育基本适应产业发展需要,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布局合理,专业设置明显改善,职业技术教育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生超过6.5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4:6左右,全市高职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建设省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2-13所,规模均在3000人以上,其中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3所;建成1所示范性技师学院;建成1所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2012年预计

2015年预计

指标属性

 

  完善中高职衔接培养模式

    

  导向性

  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性安排

  形成完善的制度框架

 

  约束性

  职业院校评价制度体系

  形成完善的制度框架

 

  约束性

  职业技能竞赛资助制度安排

  形成完善的制度框架

 

  约束性

  民办职业院校政府资助政策

  形成完善的制度框架

 

  约束性

  建立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明确分工负责

 

  约束性

  规

  模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

  5万人

  6.5万人

  约束性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

 

  3万人

  约束性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26-27所

  预期性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4-5所

  预期性

  其中新增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1-2所

  预期性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1万人

  约束性

  办

  学

  实

  力

  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12-13所

  约束性

  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2所

  约束性

  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1所

  约束性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14个

  约束性

  特色的骨干专业

 

  20个

  约束性

  特色专业实训中心

 

  20个

  约束性

  上规模的市级职业院校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一批

  约束性

  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5%以上

  约束性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

 

  60%以上

  约束性

  职业院校教师轮训

 

  全部完成

  约束性

  行业性教育集团

 

  2个

  导向性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培训机构

 

  580所

  约束性

  年培训总量

 

  65万人次

  约束性

  技能鉴定年鉴定量

 

  3万人次

  约束性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

  保持98%以上

  保持98%以上

  

  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70%

  80%

 

二、改革发展原则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的“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招生平台、统一经费投入、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人才培养评价标准”,结合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规律和东莞产业发展的规划,在未来十年,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原则是大力实施“五个推进”,即推进理念转变、推进资金投入、推进资源整合、推进创新发展、推进服务产业。“五个推进”中,推进理念转变是前提,推进资源整合是根本,推进资金投入是保障,推进创新发展是动力,推进服务产业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推进理念转变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改变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偏差,强化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吸引力。

二是明确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作用定位是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提供量足、质高的技能人才。明确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方向定位是发展职业院校的特色专业,整合资源,走“专而强”的发展路径。

三是改革招生制度。统一制订和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技工教育的招生办法与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中考招生批次,在满足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莞人子女入读的规模,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学生的扶持力度。

(二)推进资源整合

一是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特色发展和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调整专业设置,优化区域性职业技术教育学校配置,促进职业技术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建设的紧密结合。

二是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新机制。推进产教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指导推动学校和企业创新校企合作制度,积极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发挥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是整合实训资源。共建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工艺技术服务平台,在企业建立教师实践基地等,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教学,促进职业院校紧跟产业发展步伐,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四是建立健全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衔接体系。探索自主考核选拔,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的入学考核体系,扩大三二分段和探索五年一贯制办学模式的试点工作。

(三)推进资金投入

一是提升职业技术教育投入的战略地位。要把加大投入职业技术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基本要求,财政资金优先保障职业技术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人才开发需要。

二是完善经费投入。建立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随培养成本变化及时调整的机制。逐步增加设备专项经费拨款。重点扶持与我市支柱产业相配套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

三是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健全职业技术教育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投入的机制。探索教育融资新渠道。深化教育与金融合作,探索金融支持教育发展新模式。支持发展校办产业和提供社会服务。完善政策,促进职业院校发展校办产业,提供社会服务,积极争取行业、企业在培养培训上给予经费支持。鼓励海内外各界捐资助学助教、奖学奖教。

(四)推进创新发展

一是以改革创新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要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技能人才需要与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职业技术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等。

二是建立现代职业技术教育政策体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考试招生和财政投入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为职业技术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以服务产业贡献大小为依据的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把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技术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

四是进一步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对外开放。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世界先进职业技术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

(五)推进服务产业

一是职业技术教育要瞄准产业调整和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对接职业标准,指导专业设置标准和教学指导方案开发,指导学校加强专业建设,规范专业设置管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特别是与区域产业集群的紧密对接,不断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是加强行业指导,突出办学特色。支持行业根据发展需要举办职业技术教育,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学历教育与培训有机衔接。建立产业信息平台。整合行业内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发展信息,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与推广,引导职业技术教育贴近行业、企业实际需要。

三是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行业咨询制度。针对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听取行业关于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标准、国家级示范校和示范专业点建设等工作的意见,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培养培训师资,组织实施教学,使学校人才培养最大限度地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吻合。

四是增强职业院校为行业或企业的培训能力。鼓励职业院校加快基础能力建设,改革职业院校社会培训经费管理方式,提升职业院校的社会培训能力及社会责任意识。

三、主要任务措施

推进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实施“职教成才”战略,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切实提升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吸引力

发展目标:切实转变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偏见,要从战略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技能的人才观,转变以往片面的“重学历、轻技能”倾向,扭转只重学历、轻视技能的价值取向,充分肯定职业技术在产业发展和升级转型中的重要性,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要举措:逐步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完善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职业院校学业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

继续完善技能人才成才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技术工人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适当提高岗位成才奖励标准,适当降低技能人才入户东莞的门槛,切实解决技能人才适龄子女的入学问题。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职业技术教育的影响力。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技能人才的成功事迹、东莞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成果、骨干专业的建设发展情况等。组织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和职业院校社会开放日活动等。组织全市职教技能大赛,与行业协会或企业合作组织全市系列性技能大赛,召开技能大赛颁奖大会等。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引导。通过干部培训渠道,引导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组织系列职业技术教育研讨、论坛等活动,明确我市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定位。弘扬大职教思想,让全社会公民都能认识到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并变为积极的行动。

(二)强化整合职业技术教育资源

发展目标:认清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日趋旺盛的需求与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自身不够完善之间的矛盾。理顺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统筹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整合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优化调整职业技术教育的布局结构、规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加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统筹好中高职专业设置,实现职业技术教育各阶段的协调发展。

主要举措:完善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与组织协调工作,着力抓好“五个统一”,即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招生平台、统一经费投入、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人才培养评价标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

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加大职业教育科研经费的投入,强化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研究和指导,重点规划好东莞产业发展及产业集群对职业技术教育资源的需求量,坚持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适度超前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突出中等职业学校“专而强”的办学特色。在保留并继续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学校基础上,大力扶持专业性突出的学校发展。统一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将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称统一规范为“东莞市+行业(或专业)+学校” 的格式命名。

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衔接贯通。进一步做好中职与高职院校的专业对口衔接,建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尤其是对口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专业,优化培养过程。进一步扩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自主招收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在完善三二分段中高职连读模式基础上,探索开展初中后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三)着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发展目标:改变政策导向与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观念,提升职业院校生源素质及学生自信心。创新办学政策安排,提升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

主要举措:改革招生制度。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中考招生批次,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力。在满足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莞人子女入读的规模,重点发展对东莞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关系密切的专业,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学生的扶持力度,以“1+1”、“1+2”或“2+1”联合办学等方式推动省内劳动力向我市转移,以提高职业院校生源素质。

继续完善经费投入。建立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随培养成本变化及时调整的机制。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的生均经费管理办法。地方教育附加优先用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大胆改革中等职业学校用人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制度,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要求,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探索建立职业技术院校特设岗位制度,制定职业院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以吸引更多行业、企业优秀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

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经费,用于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师资培训、信息化建设、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专业建设、旧专业改造升级、新专业的开发和20个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实训中心的建设。经费将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科学分配,重点扶持与我市支柱产业配套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

创新职业院校教师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工作考核办法和分配制度,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直接挂钩。参照省特级教师评审办法,评审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名师,并使其享受相应待遇。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专家人才资源库,逐步形成吸引优秀职业技术教育人才的灵活用人机制。

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在教学管理中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突出精细化管理。

(四)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发展目标:坚持从战略性、宏观性、全局性的高度出发,以构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重要载体,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引领、校企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组织成立“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协会”,为校企合作提供一个沟通平台。探索大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组建职业技术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制定及完善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相关政策。采取优惠和奖励政策,支持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技术教育。

着力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制定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并由有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共同制订市级职业技术教育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加快职业院校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立一批上规模的市级职业院校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和示范性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

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宽厚文化素养及熟练技术能力的职业技术人才为目的,抓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素养培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现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对接、人才培养方案与岗位职业要求对接、教学内容更新与企业技术进步对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推广实施学分制、分段式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探索建立职业技术教育督导制度。全面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督学,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建立并完善发展性职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创新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建立及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整改制度。推行教育督导资格制度,促进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学人员专业化发展,实行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者担任职业技术教育督学的制度。

继续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组织开展行业性职业资格认证及行业相关专业的“双证书”实施工作试点。依据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岗位职业能力标准所涵盖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推动职业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在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点,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增强职业技术教育吸引力。

(五)合理开展全民就业技能培训

发展目标:结合“十二五”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行政府资助,依托职业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我市人口素质提高和社会充分就业,促进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

主要举措:开展户籍劳动力资助性技能培训。包括本市新增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年培训量达1.25万人次。

继续实施新莞人资助性技能培训。围绕东莞的产业结构特点,开发新的培训工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省政府下拨给我市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专项经费,配套相应资金,完善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办培训实体,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实施就业创业培训。针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培训、就业见习培训及创业培训等,年培训量争取达2万人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由市财政补贴,安排本市户籍退役士兵免费进入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接受2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或经高考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接受3年免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

(六)大力推进国际化职业技术教育合作

发展目标: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国际化技能人才,推进莞港澳台以及国外院校职业技术教育在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东莞职业技术教育的竞争力、吸引力。

主要举措:加强与港澳台职业技术教育的合作与融合发展。建立莞港澳台以及国外院校职业技术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优化东莞职业技术教育开放合作功能,扩大合作领域,促进莞港澳台技能人才培养优势互补,深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实施国际化合作办学项目。促进、开发东莞职业院校与港澳台以及国外院校知名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交流项目,着力引进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国际化,形成良性互动新机制。

探索建立莞港澳台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支持利用国外(境外)优质职教资源开展师资培训,积极吸引省外、国外优秀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建设高水平的实习、实训基地及培训基地。鼓励本市优秀职业院校在校生到海外著名大学、跨国企业、国际组织实习和见习。

四、六大重点工程建设

(一)校企合作工程

明确政府主导责任。出台《关于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加强统筹,将校企合作纳入学校评估和企业评价的指标。规范对校企合作的管理。出台规范校企合作的文件,制定严密、规范的校企合作协议文本,成立由实习生代表、家长代表、企业代表和校方代表组成的“实习管理委员会”,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出台评价学校校企合作的评估措施。

大胆创新校企合作策略。推进“职业教育园区+科技园区”的建设,形成具有产学研特点的职业技术教育园区化发展态势。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兴办校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化解学校风险,增加企业科技含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托行业优势开展校企合作,共建产学合作机构(支柱产业/名特优产品),共建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共建课程(精品优秀课程),共建实践基地(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推进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共享办学效益。

着力加快适应校企合作的基础能力建设。扩大优质生源对校企合作专业的选择。支持、资助适应不同模式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教材开发。支持、资助与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相匹配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加强校企合作的人员培训。把校企合作的组织管理、教学组织和教学改革列为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的目标,以专题形式进行研究与学习,推广先进的典型经验。

(二)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制定教师轮训计划,引入企业培训模式,以师德规范、团队合作、教学业务能力、职业技能和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主要培训内容,培养一批知名校长、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形成教师专业成长梯队,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争取“十二五”期间完成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

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制定我市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形成激励机制,鼓励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培养、培训和引进等多种形式,到2015年全市“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

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名师”计划。制定职业学校优秀人才激励政策,把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产学结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名师培养的工作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引领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名师和职教专家。聘用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参与“名师”评选的权利。被评聘为职业技术教育名师的在编教师和聘用教师分别享受名师津贴和特聘名师津贴。

实施职业院校校长、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职业学校校长全员培训,以4年为一个周期对职校校长轮训一遍。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专业领军人才,依托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创新项目,深入推进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建立体现职业技术教育特点的教师管理办法。建立特聘教师制度,通过设立特岗,采取特聘、特邀等多种形式,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国家聘请优秀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支持职业院校选派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到企业进行一次挂职锻炼。

(三)示范院校与能力建设工程

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加快东莞理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逐步完善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配备和专业建设,扩大办学规模,争取在2012年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鼓励各职业院校申报国家或省示范学校。通过院校资源整合,力争2015年建成2-3所国家级示范性职业学校。

实施职业学校能力建设计划。全面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加强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基地建设。根据东莞产业发展需求,争取到2015年,全市建成一批上规模的职业院校校外实习基地,建成20个设备配置符合现代企业使用要求的、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实训中心。重点建设若干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匹配、优质资源共享的现代化实习实训基地,实现教学、科研、技能鉴定、社会服务功能的整合。

探索推进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建设。到2015年建设2个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健全中高职院校之间、学校企业之间实验实训等资源共享机制,完善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协作机制。

(四)社会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实施“先进制造业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以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为目标,重点选取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石化、船舶制造等行业的技术带头人,积极争取国际友好城市、跨国公司提供岗位或联系国内外大学为技术带头人提供国际化培训。

推进新兴职业工种项目培训开发。围绕现代产业(包括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地方特色产业、支柱产业以及产业集群,在现代汽车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物流、信息服务等行业探索建立职业标准及认证体系,探索职业标准延伸使用机制,并承担和开展新职业试验性培训工作,将其培训补助扩大至全社会范围。

创新职业培训的新形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适应市场需求的就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的实际情况,组织登记失业人员到经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定向项目培训。

支持和引导企业内部培训市场的发展。完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市场,发展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技术培训体系,促进教育培训市场的完善和成熟。落实“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的规定。

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制定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及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

(五)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加快建设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与岗位开发相结合,强化高级技能人才和复合型技能人才的培养。

推进区域性特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加大投入,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分期分批建设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特色专业实训基地。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港澳台职业教育—园区”培训就业链条。放宽政策,支持院校进驻园区尝试,协助职业院校实施与港澳台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合作。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性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合作领域,建立海外实训基地。

(六)特色专业建设工程

继续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布局调整。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引导职业学校合理调整专业结构。职业院校要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专业建设以适应我市产业升级转型需要为重点,在着力打造电子、动漫、计算机、模具、汽车、家具、服装、印刷、会计、物流、酒店管理等一批有地方产业特色的骨干专业的基础上,探索打造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通信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业、船舶制造业、石化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建设。计划到2015年,全市建设20个有特色的骨干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14个。

制定市级骨干专业建设和评价标准。建立市场预测、专业评估、课程设置、质量控制、实训实习、就业指导等有效机制,组织企业、行业协会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骨干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实行绩效评价,确保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取得实效。

五、组织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及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技术教育规划实施责任体系。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

以创新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政策为目标,重视对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性研究和战略性开发,实现长期的理论支持和不断的政策创新支持;规划不同产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开展技能型人才战略规划实施的评估,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

(二)投入保障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使职业技术教育投入总量与东莞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职业技术教育投入结构与职业技术教育布局结构变化相适应,职业技术教育投入方式与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相适应。

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保证职校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改革职教拨款制度。结合教学改革、设施设备更新及物价变动等因素,逐步增加设备专项经费拨款。加强职教经费使用绩效监管。加强职教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逐步使其制度化,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经费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职教。提高企业、行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对职业技术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争取各方面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

(三)政策保障

把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以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政策体系为统揽,各部门、各镇(街)各院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在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制定评估方案,围绕提出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组织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四)环境保障

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职业技术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对推进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职教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为职教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着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合作,建设平安校园。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环境,使之成长为符合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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