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07〕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下简称“泛珠洽谈会”)将于2007年6月8日至1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这有助于整合“泛珠三角”区域资源,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区域投资贸易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经省人民政府,省经贸委下发了《关于印发我省组团参加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7〕189号),根据文件有关要求,我市将组成东莞分团随广东经贸代表团参加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现就做好组团参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国际会展中心
会议时间:2007年6月8日至12日
布展时间:2007年6月3日至8日
撤展时间:2007年6月13日
二、主要活动
大会组委会安排的主要活动有:
(一)“9+2”各方经贸代表团团长接受记者联合采访(6月8日14:30-17:30)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欢迎晚宴(6月8日18:00)
(三)开幕式及文艺晚会(6月8日20:00)
(四)各省区领导巡馆(6月9日08:30)
(五)开馆仪式(6月9日09:10)
(六)集体签约仪式(6月9日09:40)
(七)重点项目综合推介会(6月10日09:00-11:00)
(八)展览展示洽谈(6月9日至12日)
(九)成果发布会(6月12日)
以上活动具体地点待定。
三、广东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组织机构
团 长:邓志广(市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赖源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日东(市民营办主任)
刘学聪(市经协办主任)
何伟光(市工商联副会长)
叶葆华(市经贸局副局长)
秘书长:刘锦棠(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科长)
东莞分团下设筹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筹展办设在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筹展办主任由叶葆华兼任,成员由刘锦棠、祁正纲、翟就洪、刘文博、刘玉娟组成。
四、展览展示工作
本届“泛珠洽谈会”,大会组委会分配给广东省展位96个,展位面积1242平方米,其中分配给我市展位4个。为确保广东展区的整体形象取得较好的展示效果,充分展示我省的经济社会综合实力、投资环境和发展前景,省团秘书处决定广东展区采取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布展,采用图文并茂、辅以实物的方式进行展示,各分团负责提供图文资料、实物展品。因此,本届“泛珠洽谈会”东莞分团展区相关展览展示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不进行摊分。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配合市筹展办,按省团秘书处的要求提供各类图文资料以及向重点企业借用展示产品。
文字资料的具体内容包括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投资环境及经贸政策;本地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以及产业转移等方面情况;本地区重点招商项目及对外投资项目情况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图片的具体内容包括本地区大型基础工程项目、工业商贸企业、镇街风情等,要求图片的质量要清晰、色彩鲜艳、颗粒细腻。实物展品要注重精品意识,挑选本地区有实力的主导产品、名牌优质产品和特色产品参展,以电子信息、电器机械、医药、汽车等四大产业的优势产品为主。具体图文资料及展示产品由市筹展办另行通知。
五、组团参会工作
根据省有关工作部署,全省共组织32个分团参会,总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我市分团需组织不少于30家企业参加本届“泛珠洽谈会”。
(一)具体组织企业参会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市经贸局将组织企业参会的具体要求、时间、活动内容等事项拟文通知各镇(街)经贸办,由各镇(街)经贸办负责组织1-2家与“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互补性强、产业对接大的企业参加(企业可由其设在湖南省的办事处或经销商以东莞市企业名义参加),并由主管经贸的镇(街)领导或经贸办主任带队前往参会。
(二)市劳动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在组织人员参加省劳务分团、省科教分团、省旅游分团、省农业分团的同时,应同时参加东莞市分团,并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市筹展办。
(三)其他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应积极发动有意向前往湖南省考察交流的企业随团参会,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选派人员参会。
参会人员请填写好《第四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筹展办,机票、住宿以及餐费等费用自理。
六、项目挖掘与统计工作
(一)做好上届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市经贸局《关于认真检查落实第三届“泛珠洽谈会”履约情况和做好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东经贸〔2007〕43号)的有关要求,迅速对第三届“泛珠洽谈会”达成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全面调查辖内企业签约项目的履约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筹展办,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二)做好本届签约项目的填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大力度开展对我市企业与“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之间经贸合作项目的调查摸底,挖掘、掌握第三届“泛珠洽谈会”以来(即2006年7月以来)所达成的各类经贸合作项目,重点放在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外省企业在我市投资的实业型合作项目以及我市企业与外省市企业的商贸往来项目上。具体工作由市筹展办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和镇(街)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具体分工如下:
1.市外经贸局负责对香港、澳门地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合作项目进行调查,掌握2006年7月以来已开展或已签约的实业型投资项目,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商贸、服务、旅游、房地产和科技等方面的投资。
2.市劳动局负责调查我市与“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特别是与湖南省的劳务合作项目,重点抓好劳务输入合作项目。
3.市旅游局负责调查我市旅游公司与“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的旅游合作项目。
4.各镇(街)负责调查本镇(街)企业前往“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投资的实业型项目、与其他省区企业之间开展的商贸型项目以及“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在本镇(街)投资的实业型项目,包括品牌转移、投资设厂(或设立办事处)、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商贸购销、经销代理、物流配送等。
5.市农业局、市经协办、市民营办、市工商联等其他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利用自身渠道,对我市企业与“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之间开展的经贸合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着力挖掘可签约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按要求认真填报好《第四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附件2),对合作金额超过1亿元的申报项目,附加1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市筹展办。
(三)上台签约项目。
因上台签约名额有限,上台签约项目以合作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为主,非上台签约项目不需到长沙参加签约仪式。上台参加集体签约仪式的项目基本条件为:一是实业型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二是商贸型项目,成交额在10000万元以上;三是特殊项目不受金额的限制,如人才交流、大宗劳务输出等社会事业合作项目。凡有意参加第四届“泛珠洽谈会”上台集体签约的企业,请在《第四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附件2)上的“是否要求参加签约”栏填写上“是”,并加附500字以内的拟签约项目合作内容及进展情况的文字说明。
七、会前交流活动和网上对接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发动企业参加省经贸委、省经协办统一组织的赴“9+2”地区的经贸考察活动。近期主要活动有:一是4月下旬组团赴湖南考察;二是组团参加5月在成都举行的第八届“西博会”。具体组团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广泛发动和组织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到“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开展经贸考察和项目对接;同时,要积极发动企业参加其他省区来我省市召开的合作项目推介会,帮助企业拓展投资信息渠道,提高合作成功率。
(三)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结合实际工作,重点筛选一批基础设施及现代物流、装备制造、农业产业化、旅游、文化产业等领域的招商引资项目,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筹展办。市筹展办将通过省团秘书处统一报送给大会组委会,通过其开通的“第四届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项目交流网”进行网上对接和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综合推介会。大会组委会将统一组织重点项目综合推介会,主要推介基础设施及现代物流、装备制造、农业产业化、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重点项目,也可根据本地区的产业发展自行确定推介主题。我省的推介工作,由省团秘书处负责。届时,请各参会企业积极参加,到场交流洽谈。
(二)后勤住宿。参加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的参会人员,可选择全程由市筹展办代为安排交通、就餐、住宿等,也选择可自行前往、由市筹展办代为安排住宿,或者选择全程自行安排,费用按其实际开支进行结算,各自负担。请参会人员在《第四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中填报好相关内容。
(三)填报方式。熟悉网络操作的,可直接登录进入系统在网上直接进行履约项目和新签项目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可向市筹展办人员咨询。对网络填报操作方法不熟悉,可采取书面报送、传真、电子邮件、QQ或OA发送等方式报送资料,由市筹展办人员代为录入。
(四)表格下载。《第四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及《第四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局网站(网址:http://dgetb.dg.gov.cn)的“最新公告”栏下载。
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是省委省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做好我市组团参加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把组团参会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迅速落实参展参会企业的同时,重点做好会前经贸合作项目的挖掘工作,力争发现更多更大宗的签约项目,以扩大我市在“泛珠洽谈会”的签约成果。
联 系 人:祁正纲、翟就洪、刘文博、刘玉娟
联系电话:22244255、22217818、22222533
传真电话:22220931
电子邮箱:myltk@dg.gov.cn
附件:1.第四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略)
2.第四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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