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08〕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8月20日17时,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的中心位置在北纬19.1度,东经120.7度,中心气压96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3级,达到40米/秒的风速, 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移速15公里/小时,七级大风圈半径350公里,十级大风圈半径100公里。预计,“鹦鹉”21日逐渐靠近我省东、中部海面,22日中午到夜间在深圳到汕头沿海地区登陆。受“鹦鹉”影响,我市22日到23日将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强降水过程。市三防指挥部于20日17时启动防风Ⅱ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防御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和暴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奥运期间我市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正在举办中,做好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防御工作,意义重大,事关大局,各地要高度重视,千万不可麻痹松懈,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千万不能疏于防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刘志庚书记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做好防风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做好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亲临一线,及时动员部署,确保防汛措施得到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超常规部署工作,超常规预测预报,超常规落实措施,超常规指挥决策,加大防台风工作力度,精心组织,科学防控,全力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根据风情、雨情、水情动态及时做好低洼地带、危房、泥砖房、山洪地质灾害多发点以及渔排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确保“四个百分之百”(即渔船百分之百回港、渔排人员百分之百上岸、危房五保户人员百分之百转移、低洼地简易房等危险区域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出海渔船务必于8月20日20时前全部回港,海上作业人员全部上岸避风。要落实“防”和“避”的各项措施,重点落实好转移路线、方式、转移责任人和安置点的生活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认真抓好防汛防风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无人员因灾伤亡,将因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巡查,落实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全面巡查,采取得力措施,处置和防范积涝等灾害。重点巡查对象包括:学校等公共建筑,江河海堤、水库等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孤寡老人住房和各类危房、残旧建筑,工厂、工地及其附设住宅,重要工程设施、市政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广告牌等各类搭建物。市水利、三防、民政、城市管理、建设、交通、交警、教育、供电、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水库泄洪时,要提前通知下游有关镇街,有关镇街要做好可能由于水库泄洪而引起低洼地区水浸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各地要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安全转移危险地段人群,对水浸严重且易发生意外的地段做好警示和封锁。
四、加强预报预警,防风信息宣传到位
市气象、水利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将预报结果及时上报市并通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防汛部门等相关部门,根据预报情况,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出预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务必安排领导带班,要确保指挥渠道畅通。各镇(街道)要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滚动向群众播报台风最新动向、防御措施、雨情、水情、水浸情况和受灾自救方法等信息,宣传工作要到位,使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情况,及早做好防范,把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关受灾和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市。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台风“鹦鹉”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319号)(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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