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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3-06-17 08:24:3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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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3〕9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防范学生溺水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东莞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和治理学生溺水问题,努力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家长对孩子校外安全监管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维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建立防溺水工作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完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机构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发布学生安全预警信息;组织学校开展家访等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管理平台等途径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管,加强家校互动;配合职能部门落实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法制副校(园)长到校园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组织警务区民警、辅警等治安巡逻力量,加强水源地安全巡查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周末、假期社区辅导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学生私自出外嬉水的机会。

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在建的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积水造成学生溺水事故。

市水务局负责督促水库管理部门加强对水库的巡查和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劝阻学生下水游泳。

团市委负责组织志愿者、社工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

市妇联负责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家长对孩子监管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

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协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

(二)镇街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各镇街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落实开展辖区内防范学生溺水综合整治工作。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建立有效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水源地巡查机制,营造人人关心学生安全的社会氛围;要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三)村(社区)职责

加强辖区水源地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一隐患一方案”进行整改;健全安全警示标识,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组织治安辅警落实水源地巡查,防止学生玩水或游泳;尽量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丰富文娱体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安全健康的社区生活方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

各镇街、学校要进一步丰富防范学生溺水教育途径,积极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开展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要积极开展周末及假期前最后一课“安全教育10分钟”活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四不要”(即不要在无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不要在无安全保障和野外水源地游泳,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间在水源地周边戏水)纪律要求,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并建立学生间相互监督提醒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以安全预警短信、温馨提示等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学生校外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假期及周末放学前,各学校必须落实1次安全预警;暑假期间,各学校必须落实安全员每周发送不少于1次预警信息。

(二)加强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改

各镇街要组织综治、教育、公安、水务、建设等部门以及村(社区),重点针对河流、山塘水库、建筑工地水池等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全面开展溺水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建立辖区水源地分布情况档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建立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明晰隐患的详细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隐患及时排除;要完善水源地警示标识,可能出现学生玩水的水源地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应以溺水事故举例等方式增强警示效果。

(三)强化水源地安全巡查工作

各镇街要组织辅警、治安巡逻队伍、志愿者等群体,在学生上下学及周末假期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水源地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玩水、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各学校要配合开展走读学生群体途径路线情况调查,掌握学生途径水域情况,及时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及法制副校长,增强巡防密度和力度,切实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构建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各镇街要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要进一步加大社会面防范学生溺水宣传工作,组织宣传、广电等部门以及村(社区),落实重点时段防范学生溺水公益宣传,在新莞人学生聚集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引导社会面关注和重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要进一步丰富学生课外文娱生活,组织文化、社区综合服务等部门,利用镇街青少年宫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降低学生假期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几率;要针对部分新莞人学生家长监管缺位等现象,积极引导家长通过家庭联合轮流分时段监管等方法,弥补监管缺位,防止学生意外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镇街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村(社区)是辖区水源地防护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地区、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学校要切实提高溺水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对迟报、漏报、瞒报者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督促指导

各镇街要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督促辖区教育机构、村(社区)及治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积极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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