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3〕124号
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楼宇经济是以楼宇为载体的经济形态。发展楼宇经济,对于集约利用资源、开拓发展空间、积聚经济要素、提高业态档次、扩大经济总量等,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加快我市楼宇经济发展,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努力实现资源大利用、方式大转变,全面提升楼宇经济的整体规模和实力,促进区域经济“高位提升、跨越发展”,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实现高水平崛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我市范围内的商务商业楼、城市综合体、科研楼(含科技孵化器)等楼宇建筑(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酒店、专业市场、医院、学校等建筑)。
(二)经东莞市发展楼宇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同意,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但引入企业业态新、税收贡献大、总部类型的商务楼宇。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全省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样板区、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针,依托我市的区位、产业和环境优势,以招商带规划、带建设、带管理,做大规模、做强特色、做优布局、做精服务,全面提高商务楼宇入驻率和入驻企业档次,充分发挥商务楼宇的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使楼宇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形态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有效载体。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三力合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等手段,积极引导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形成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局面。
——规划先行,合理集聚。通过规划先行,优化商务楼宇布局,促进商务楼宇合理集聚,形成有规模、有档次、有特色的楼宇经济群。
——盘活存量,完善配套。加大对全市楼宇资源的开发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现有商圈的配套设施,并按照国际标准提高商务楼宇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商务楼宇的配套功能建设。
——市镇联动,形成合力。在总体规划的引导下,通过招商体制、运作机制、分享机制的完善和创新,调动各方面发展楼宇经济的积极性。坚持市镇联动,以镇街、园区为主,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编制、政策制订和组织协调等,各镇街、园区负责楼宇经济的整体推进工作。
三、发展目标及任务
(一)发展目标
在全面促进我市楼宇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楼宇经济发展成熟的镇街、园区,选择一批基础和发展前景较好的现有商务楼宇进行重点支持,通过改造升级,培育一批年税收在亿元以上的商务楼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重点任务
1、加强规划引导。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楼宇经济发展规划。按照“以大城区为龙头,两轴优化、三带聚集、多支点联动发展”的城市空间格局的建设要求,优化楼宇经济空间布局,加快规划建设现代服务业功能区、总部经济集聚区、物流功能区、金融功能区、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等楼宇集聚区域,科学合理利用土地、交通、生态等各类资源。建设和培育一批金融楼、商务楼、科研楼、中介服务楼、现代物流楼等特色商务楼宇,重点吸引全省乃至全国的大中型民营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区域性总部,知名企业的营销总部、研发总部、财务总部等职能总部入驻,实现高端业态集聚。超前规划商务楼宇的设施规模和定位,提高各类楼宇的集约化水平,促进楼宇的合理集聚和优化布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楼宇格局。统筹协调各镇街、园区,避免同一区域楼宇功能雷同、过度竞争、重复建设。
2、加快开发建设。整合楼宇地块资源,拓展商务楼宇建设空间,建设高品质商务楼宇。引入管理水平高、设计理念超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引导各类开发主体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商务楼宇,适度开发建设一批智能化程度高、设施齐全的特色商务楼宇,打造一批相对集中、配套完善、管理成熟的特色商务楼宇。加快完善重点商务区的商务楼宇功能,提高楼宇内部的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程度,完善配套服务和设施。以政府规划引导、企业主体建设的形式,集中建设特色商务楼宇,高起点打造中央商务区。
3、提升品质功能。大力提升商务楼宇建设工程质量,配备完善的商务设施,营造健康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商务楼宇品质。积极培育、引进具有一流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升商务楼宇管理品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增加商务区内的绿色空间,营造清雅浓郁的生活气息,打造现代都市风貌。加强道路改造,畅通地面交通、地下交通以及商务楼宇之间的楼际交通,特别要重视停车设施建设,解决商务区内的停车难问题。引导商业零售、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业项目在楼宇周边集聚。根据需求情况及发展趋势,确定不同档次商务楼宇的建设比例,逐步探索商务楼宇经营开发模式,加大以租赁为主的统一经营和单一产权商务楼宇的比例,提升我市商务楼宇的整体形象和定位。
4、加大招商力度。楼宇招商主要以存量楼宇和在建楼宇的二次招商为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配置的原则以及“市镇联动,以镇街、园区为主”的方针,推进重点楼宇的招商。以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为主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服务和指导,商务楼宇业主密切配合,采用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运作方式,加强楼宇招商规划,创新楼宇招商机制;建立楼宇招商团队,全面掌握楼宇销售、企业入驻情况,并根据楼宇特色,实施定向式、个性化招商;拓宽招商渠道,加强与国内外招商机构合作,着力引进一批大公司、大企业的区域性总部和结算中心等高端业态企业和机构,提高楼宇优质企业入驻率和引进项目档次;加大对入驻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于符合我市现有政策相关条件的入驻企业,按相关政策标准积极开展扶持奖励。
5、建设服务平台。设立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商务楼宇业主和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工商、税务等综合性服务;创建物业管理平台,引导物业公司创新管理理念,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提供个性化服务,打造商务楼宇服务品牌;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建立宽带信息网络、数据交换中心和应用服务系统,为开发商、商务楼宇业主、物业经营管理者和入驻企业提供楼宇经济信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东莞市发展楼宇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经信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相关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发展楼宇经济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解决楼宇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主体
遵循“市镇联动,以镇街、园区为主”的原则,明确各镇街、园区是发展辖区楼宇经济的责任主体。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动力度,由分管领导牵头,派出专人或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发展楼宇经济工作。
(三)加大财政扶持
市财政每年在市经信局切块管理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设立“楼宇经济发展奖励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大力扶持楼宇运营服务机构发展和楼宇升级改造等,引导其积极招引现代服务业和国家级高新科技企业。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要保障发展楼宇经济的工作经费,扶持属地商务楼宇建设和入驻企业发展。通过财政激励扶持,不断提高商务楼宇运营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楼宇经济发展。
(四)加强要素保障
加大楼宇建设用地储备、供应,深入推进“三旧”改造,整合土地资源,鼓励高层楼宇建设,引导和扶持特色型、地标型等高品质楼宇的开发建设,努力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楼宇业主加强合作,解决楼宇业主融资难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楼宇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水、电、气、运供应,切实做好各类要素保障,为楼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五)加强宣传推广
不断深化楼宇经济概念,采用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招商信息,对商务楼宇和入驻重点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重点商务楼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统筹编制专题宣传资料,将可供招商楼宇的面积、定位、特色、配套、优惠条件等内容汇编成册,用于招商宣传;条件成熟时,可探索举办楼宇经济专题招商推介会。
(六)提升服务水平
针对目前我市楼宇经济发展现状,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服务统筹,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和完善相关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主动跟进服务,协调解决商务楼宇在工商注册、行政审批、招商引资、金融服务、改造升级、设施配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条件成熟的镇街、园区,可积极探索建设各种服务平台,包括综合性服务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等。
(七)建立统计体系
加快建立反映我市楼宇经济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楼宇经济统计制度。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建立楼宇经济统计网络,增强楼宇经济统计力量,全面充分掌握商务楼宇的发展动态,对商务楼宇建档立卡,进行动态管理,构建立体信息体系,逐步建成楼宇经济信息管理平台,提升楼宇经济的发展水平。
(八)加强队伍建设
各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楼宇经济发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一方面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商务楼宇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大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充实教育培训内容,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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