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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安全办建设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9-10-27 06:57:0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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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9137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安全办建设的通知(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村(居)〕一级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形成更为完善的安全监管网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要求,加强村(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构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两级政府、三级监管”格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在今年上半年开展村(居)安全办建设情况调研及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全面铺开,年底前在全市村(居)100%成立安全办。落实办公场地、经费、装备,充实工作人员;理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提高常态监管效率;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秩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机构,充实人员

各村(居)应根据实际,保留原有或新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该机构应单独设置,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安全办属村(居)自设机构,不纳入编制管理,代表村(居)综合监管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办内设安全生产巡查队,安全办主任由村(居)主任或村(居)两委干部兼任,其它工作人员按工作实际配备。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超过30家的村(居)要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名),生产经营单位数量10—29家的村级组织要配备2—3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名)。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村(居)要将安全生产管理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适当的办公场所,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安全监管所必需的装备和设施。各镇(街)也要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资金投入。

(三)完善体制,明确职责

村(居)安全办的人、财、物统一由所在村(居)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由所属镇(街)安委会负责。村(居)安全办主任的任用调配,要上报所在镇(街)安委会审核批准,以保持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

    安全办作为村(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并行使职权如下:1、进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报告。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4、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5、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排除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执法部门报告。村(居)安全办应当配合和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

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村(居)安全办工作人员须经镇(街)安委会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经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工作。各村(居)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人员选拔标准,优化人员的知识结构,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较高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村(居)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村(居)安全办工作人员一般须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新招录的村(居)安全办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各镇(街)安委会须对辖区内村(居)安全办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其监管水平。

(五)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村(居)安全办应建立以下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并根据本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细化完善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开展本村(居)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板报、安全生产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村(居)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能力。3、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配合上级开展各项专项整治。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5、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制定村(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有条件的要建立村(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抢险救援。6、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村(居)要建立干部值班制度,在重要时期24小时值班,随时确保信息畅通。7、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督促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责任人加强现场管理。

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台账及资料。村(居)安全办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建立完善如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按“一企一档原则设置,台账主要内容:营业执照等各种许可证书,企业规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注册安全主任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定期检验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隐患监控及整改情况等。2、安全生产监管记录资料。各安全办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记录资料,包括会议记录、举报、投诉记录、各种报表记录、安全值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村(居)安全办建设是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双基”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市今后安全生产长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新东莞的重要保障。各镇(街)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向纵深延伸。

(二)加强指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加强对村(居)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着手编制村(居)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工作指引等基础性工作,为村(居)安全办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打好基础,确保村(居)安全办工作尽快走上正轨。此外,要强化督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在加快村(居)安监机构建设的过程中,对工作不积极、进展较缓慢的村(居)要提出批评和改进工作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同时,要将村(居)安全办建设纳入对村(居)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力推动该项工作,确保年内我市村(居)安全办设置达到100%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做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镇(街)要及时上报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工作推进情况请于20091225日前以书面及OA形式报送市安委办。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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