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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核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塞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8-12-19 02:24:0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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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8124

 

各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整治核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塞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整治核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

堵塞的工作方案

 

为解决校园周边道路上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顺、文明的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在核心城区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组织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核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促进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广大家长、学生的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核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由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公安、教育、交通、城管、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东城、南城、莞城、万江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好整治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整治行动的情况。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方案,结合所属辖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机制,由分管领导统筹,实施整治方案。各街道办事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1120日前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0811月起至20091月结束,为期3个月,分组织部署、治理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1120日前完成)。各部门要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造成校园周边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于1120日前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整治任务,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治理整改阶段(11211231)。各部门要按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逐个项目、逐个方面、逐个问题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务求实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各部门要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良好交通秩序。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1116日)。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校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按部门职责分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任务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按照市的工作方案,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导街道办事处的各职能部门落实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塞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交警部门。

1、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交警部门要联合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联合教育、规划等部门研究划定接送学生车辆的临时停放位置。

2、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学校周边道路实际情况,制定交通指挥疏导方案,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进行指挥、疏导和分流。

3、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交警部门要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因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而造成交通堵塞。

4、科学组织诱导交通。交警部门要针对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路段的交通流量,科学组织,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堵塞现象。

5、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开展校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

(三)教育部门。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家长和学生使用乘坐公交车、校车、统一接送车等方式上放学,减少交通压力。同时,学校要让学生充当宣传员,向家长讲授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序排队接送学生。

2、实行错时上学、放学制。为解决上学、放学高峰期接送车辆高度集中的问题,教育部门可统筹安排各学校合理调整上学、放学时间,实行错时上学、放学制度,以缓解集中上学、放学造成的交通压力。

3、规范校车日常管理。要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资格的车辆作为校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同时,要根据学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足够的校车数量,合理设置校车行驶线路,为学生上学、放学提供便捷的服务,减少家长使用私家车接送学生的数量。

4、分散学校交通压力。在地理和交通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使用校车将学生统一送到指定地点,家长再到该地点接送学生,分散学校高度集中的交通压力。接送点的选择由教育部门与规划、交警等部门共同商定。

5、完善配套导向设施。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地理环境,按年级、班级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学生区域,确保家长能快速、准确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设计合理的行车线路,设置醒目的导向指示牌,印制《接送学生指引》向学生家长发放,内容包括接送学生的时间、地点、行走路线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主动赢得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有序到指定区域接送学生。

6、组织师生协助管理。学校要与辖区交警大队加强沟通,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安排教师和学生作为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指挥、疏导交通,教育和纠正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7、实行巡查考评制度。交警部门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的查处的情况要向学校抄报,由学校根据抄报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登记,与学生的德育考核和评优结合起来。

(四)交通部门。

1、增加途经学校周边道路公交班次。交通部门要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路段的公交线网,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增加途经学校周边路段公交线路的班次密度。

2、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查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候客的摩托车、小四轮和小面包等非法营运车辆,对不符合营运资格的校车要坚决取缔,规范营运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3、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交通部门应充分考虑大型住宅区学生的公交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配合有关单位加快做好学生公交IC卡的发放工作,并督促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学生乘车优惠。同时,要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引导学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上学、放学,减少因接送学生的私家车过多而加剧的学校周边交通压力。

4、完善公共交通设施。联合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公交上落站等公交设施的规划布点工作。

(五)城管部门。完善学校周边人行过街等公用设施,联合交通部门在学校周边路段合理设置公交站点。

(六)规划部门。规划学校周边停车场地或临时停车泊位,解决学校周边停车难的问题。合理规划公交车辆上落站点。根据学校周边道路具体情况,研究建设人行天桥。

(七)综合执法部门。整治学校门口及周边乱摆摊设点、占路等现象,消除影响道路交通通行能力的因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提高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此次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强化检查督导,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工作,相互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主动性,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整治工作。对工作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交通秩序。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广大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交警、交通、城管、综合执法等执法部门联合起来,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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