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1-09-02 08:35:47  来源: 本网
【字体:

东府办〔2011〕101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全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为重点,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设施先进、分布均衡、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东莞建设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加强引导。在认真分析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制定市、镇(街)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制约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以示范区为实践基地,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新机制。

3、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根据东莞市、镇(街)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推进市镇之间、镇街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之间的共建共享,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的集成、整合,提升效能,形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4、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突出新莞人特色,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普惠性和便利性,推进村(社区)以及企业、工业园区的基本文化设施和服务全覆盖,切实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5、全民共建,着眼提高。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促进公共文化工作的提高、创新与发展。

(三)目标要求

以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要求,全市动员、扎实推进,着力构建符合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共同繁荣,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与文化权益全面保障,物质生活质量与文化生活质量同步提高。

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水平、人口状况和服务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全国领先,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跻身前列,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广为知名,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率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制度设计力争取得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经验成果,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要任务

为实现创建目标,必须在巩固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难题,狠抓指标达标,探索机制创新,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全面完成创建示范区的各项任务。

(一)在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上形成示范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建立以服务人口为依据、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结合东莞实际,要尽快完善市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工程,全面提升镇(街)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水平,解决全市未达标的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盲区,推进公共文化设施100%覆盖到村(社区),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和覆盖率、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率等指标达到广东省先进水平。

1、重点落实市级一中心一馆建设项目。抓紧筹建市民艺术中心(包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中心),市文化馆参加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成为国家一级馆。尽快解决东莞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遗存问题,争取2011年对外开放使用。

2、实施镇级两馆评估定级项目。根据镇(街)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按照国家县(市、区)级文化设施要求提升建设水平,在图书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上,参照国家县(市、区)级的建设标准,重新规划建设或进行改、扩建。 2011年,实现全市镇(街)文化站全部达到广东省“特级文化站”标准,实现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2012年,力争部分有条件镇(街)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3、着力实施村(社区)五个有文化设施项目。促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均衡发展,扶持欠发达镇、村,优先解决全市未达标的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盲区,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0-2020)》要求,村(社区)要按照“五个有”标准建设,即有一个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社区)图书室(图书馆服务点)或农家书屋、有一个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室、有一批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器材。同时,要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结合实施市政府十件实事之“文化惠民”工程,重点推进“五个有”项目建设。到2011年底,全市纳入“五个有”建设范围的村(社区)要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其余的村(社区)也要按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到2012年,实现100%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达到示范区创建标准。

4、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要求,结合东莞市为试点城市的实际,推进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2011年,在完成莞城、虎门、麻涌、塘厦、常平等5个镇(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推广。为推进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达标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市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考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原已达标的村(社区)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进行奖励。到2012年,100%的镇(街)、村(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为实现资源共享、联合服务,建议村(社区)图书阅览室和文化信息共享资源工程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合并建设。

(二)在增强公共文化供给上形成示范

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落实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主体、方式、渠道,明确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设立和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广东省先进水平。

1、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1)发挥市级公益性文化设施示范作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并在现有开放时间延长和良好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量和效益。东莞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2小时,馆藏图书平均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夯实图书、信息、少儿、公益讲座等各项服务品牌。岭南美术馆每周开放不少于48小时,市文化馆、各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举办公益性培训、讲座、展览,丰富和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大剧院、电影院等要继续通过设立公益性专场、公益服务日活动等向公众提供免费或低票价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2)重点促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服务。强化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考评,引导基层提升软件建设。镇(街)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站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特别要做好村(社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经常性开放和免费服务,开放时间和服务标准达到我市基层文化建设考评达标以上标准。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全市每年放映公益电影10000场以上,实现每个村(社区)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重点做好对新莞人(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各镇(街)年度举办文化节、读书节、运动会等文体活动2次以上,举办新莞人文化公益培训6次以上。大力扶持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育新莞人文艺创作团队和个人。加强东莞市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训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训扶持机制。开展“打工文学进工厂”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对新莞人文艺创作成果进行宣传推广。举办东莞市打工文学擂台赛、新莞人美术、书法、摄影、舞蹈等文艺竞赛和新莞人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巡展,编辑出版新莞人年度文学艺术作品选。重大文化活动的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70%,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3)强化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障人士等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设置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市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盲文阅读设备和文献,设置专用电脑设备,方便盲人使用电脑和上网。各镇(街)文化馆要有少儿艺术培训室,图书馆要设有少儿阅览区。要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继续办好“我讲书中的故事”儿童故事大王比赛、粤剧等品牌活动,关爱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4)加强开展文化下基层活动。2011年,在全市组织实施“万场电影、千场演出、百场培训”的“文化惠民”活动到基层、到企业、到村(社区)。市图书馆的图书流动车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常态化服务,根据需求优化服务路线,合理调整服务站点,服务站点不少于100个,覆盖全市32个镇(街);市文化馆的流动演出车到基层举办流动演出每年不少于40场;推进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每年举办流动展览不少于10个。同时,继续办好“文化暖流进企业”活动,年举办活动1000场以上,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2、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1)打造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在群众文化、广场活动、社会阅读、非遗保护、文艺创作、新闻媒体、文博服务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在全省、全国具有知名度的名品名节。根据《“我们的节日”东莞市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市镇两级的文化节庆活动,以“弘扬传统文化、唱响红色文化、做大特色文化”为宗旨,让群众享受内容丰富、时间持久、影响广泛的文化盛会。以东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产业资源为依托,坚持“一镇一品”的格局,提升东坑卖身节、凤岗客侨文化节、寮步香市文化旅游节、桥头荷花文化艺术节、沙田水文化艺术节等品牌的影响力。以“东莞读书节”为依托,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学习型城市。以全国、全省、全市的群文赛事展示平台为依托,锻造群众文化精品,促进全市群众性业余文艺创作的繁荣。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文化部创新奖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奖,扩大品牌活动的辐射面、影响力。(2)推进人均藏书增长计划。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提高藏书质量,注重地方文献的收集和开发利用,形成学科门类与数量合理、纸质文献与数字资源比例适当、分布科学的全市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为满足群众阅读需求提供基本保障。到2012年,保证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1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3)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实施精品带动战略,通过推进出名家、产名作、做名团、建名园、办名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影视节目、出版物、公益讲座、文化培训等公益文化产品。根据市政府《征集莞籍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地方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历史文物、民俗文物、馆藏优势文物和当代文物征集,挖掘、传承、弘扬民间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存和传播,对具有东莞特色和重要艺术价值的原创艺术产品以及民间艺术生产、传播给予扶持。(4)加大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发展影视制作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等重点文化产业,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合理流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发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文化市场,拓宽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选择空间,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1)实行文化补贴惠民项目。市政府大幅提高公共文化艺术领域采购与资助的投入,设立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文化项目,通过文化名城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实行文化补贴惠民,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受众率和群众参与度。除主要实施“万场电影、千场演出、百场培训”项目外,探索建立“文化惠民”购书补贴机制,引导市民读书学习,推动全民阅读的浓厚风气,让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更多群众。(2)推进图书馆公共服务体系拓展计划。目前,东莞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已覆盖全市32个镇(街),建成48个分馆、102个图书流动车服务站和5个图书馆ATM。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实施图书馆“总分馆”制,选择不同试点,由镇(街)统筹辖区内村(社区)、企业(工业园区)、学校图书馆服务点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同时,以村(社区)图书室为阵地,整合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等资源,完善提升图书馆公共服务体系。(3)开展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工作。一是对市、镇文化活动资源进行整合,重点以“我们的节日”、“全民阅读活动工程”为载体,探索全市文化活动品牌打造、人才交流、文艺创作、文艺培训等方面的整合方式,集中资源、提升档次,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益。二是引导镇(街)有效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资源和项目,实现社会文化设施的共享及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三是根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文化合作协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参与三地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三地演出资源共享联盟、三地文化服务基层共享机制,促进三地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品牌的合作,加强三地文化人才的培训和交流,加强三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合作开发等。

4、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手段,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1)实施全市图书馆24小时自助服务推广计划。利用东莞于2005年在全国首开公共文化设施24小时服务先河的优势,进一步深化创新服务形式。大力推广自助图书馆和图书馆ATM建设,实现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形成辐射广泛、布局合理、协调统一的图书馆自助服务网络。(2)实施东莞文化资源数字化计划。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市一级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库;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文艺资源数字化工作,保存珍贵的东莞地方文化资源,传承东莞文化。(3)实施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东莞数字图书馆、东莞市民学习网、手机图书馆的平台和资源整合,建立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推进城市有线电视和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推动数字家庭发展,充分利用东莞阳光网等网络媒体,提高文化信息传播速度与质量,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献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三)在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上形成示范

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体制机制建设,构筑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和支撑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

1、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1)加强政策法规支撑。依据国家、省以及我市《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实施意见(2011-2020)》,修改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2)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城市规划建设要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布局符合国家规定。(3)提升公益文化单位水平。健全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

2、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要求和示范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1)完善投入制度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政策》,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对镇(街)党委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的刚性政策支撑力度。制定并完善镇(街)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标准和考评标准,进一步落实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2)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名城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的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制定《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公共文化科研、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分配比例、具体项目和使用办法,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针对我市镇(街)文化投入不够稳定、不够平衡的情况,利用简政强镇的契机,在市级公共财政发挥主导作用推动文化名城建设的同时,镇(街)财政也要相应加大文化投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的经费投入。(3)引导社会投入。在政府继续扩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委托生产或管理、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拓展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的供给方式和渠道,提高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投资的公共文化发展格局。

3、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和全国文化馆、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和服务标准,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将具体的标准和考核结果纳入到文化名城的总体考核中,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同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形成示范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重点健全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志愿者、业余文化骨干三支队伍。1、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本队伍。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基本队伍建设,按国家有关要求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定编、定岗工作,重点加强镇(街)、村(社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确保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高于72%,主要用于业务人员,保证事业发展和业务开展所需要的基本人员和业务骨干。同时,设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健全文化人才培训和服务体系,镇(街)、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2、实施文化人才“三个100”工程。从2011年开始,我市计划实施文化人才“三个100”工程:从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选拔100名优秀人才充实文化人才队伍;从文化系统中选拔100名优秀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文化优秀人才。以此为契机,大力引进、培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特别是加大骨干人才和领军人物的引进力度,聚集一批高素质人才,充实队伍数量,改善队伍结构。3、壮大业余文化队伍。通过建立档案,通过组建各类协会、社团、兴趣小组等方式,通过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观摩、比赛以及论坛、讲座、培训活动,整合业余骨干队伍,利用社会文化人才、爱好者策划项目、开展活动、组织培训,带动、引领本地文化发展。各镇(街)拥有不少于3支相对稳定的业余文艺队伍,正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化协会和文艺表演团队8个以上。村(社区)有5支以上经常开展文化活动的各类文体队伍(含舞蹈队、曲艺队、醒狮队、麒麟队、篮球队等)。4、启动文化志愿者服务计划。鼓励和引导艺术院校学生、离退休文化工作者以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志愿者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参与各类公益文化活动,实现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

(五)在破解突出问题上形成示范

结合东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的指导作用,提高示范区创建的科学化水平。具体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和研究。在省文化厅统筹下,参与承担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中的“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研究”课题,并作为实践基地,以研究成果为指导,以我市构建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做法为基础,探索解决制约发展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总结具体实践经验和做法,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内容有:搭建东莞市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框架,充分利用三网合一、云计算等技术环境,探讨更有效的数字资源服务方式,推动数字阅读和全民阅读活动;探讨与我市实践相配套的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建立东莞市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等等。

2、新莞人的公共文化服务。根据东莞特殊的人口结构,新莞人(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一直是我市关注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2010年,我市提出建设文化名城的战略目标,必须突出新莞人特色成为实施这一战略的基本要求。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过程中,要以此为重点,继续探索保障新莞人公共文化服务的新举措、新机制,积累制度建设经验。(1)深入实施新莞人文化服务工程。立足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相应政策的出台,在公共文化设施向新莞人平等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活动、服务等方面满足新莞人的文化需求。不断完善以新莞人为主要对象的文体活动举办、参与、评价机制,继续办好新莞人才艺大赛、“我的打工成才路”大型巡回演讲、“文化暖流进企业”等品牌活动;进一步健全新莞人文艺创作奖励扶持机制,培育新莞人文艺创作团队和个人,为新莞人作家、艺术家做好服务,切实加强对新莞人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新莞人崇尚学习、体面工作、尊严生活。(2)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程。根据东莞实际,出台相关办法,推动企业加强自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载体建设、文化人才建设,总结、提炼、培育鲜明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打造企业品牌,树立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根据东莞建设文化名城的实际需要,以政府补贴、政府奖励、政府购买等方式,扶持、激励、推广企业的具体企业文化建设项目。结合我市“新莞人培训工程”,促进企业重视和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员工培训体系,造就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管理者和工作者。(3)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和企业文化交融工程。文化设施建设要以社区或工业区为结合点,继续加大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全面向新莞人开放,让新莞人共享文化建设资源。同时,要注重促进社区文化与企业文化交融,为新莞人尽快融入本土文化环境创造条件。(4)加强新莞人素质教育工程。对新莞人进行免费文化培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我市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知识。同时,加强与高校、夜校或培训机构合作,为其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举办不同层次免费的知识讲座、赠书活动,让不同文化水平、不同职业的新莞人都能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来,进一步丰富新莞人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新莞人文化素质教育。

3、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的建设。基层公共文化的持续长效发展,在经费有所保障的情况下,关键在于队伍。针对目前东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基层薄弱,尤其是村(社区)人员缺乏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我市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的新机制。(1)完善基层公共文化队伍配备机制。一是结合简政强镇工作,深化基层文化体制改革,科学设置镇(街)文化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架构,加强编制人员配备。二是探索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社区综合文化站,配备专职站长1名和文艺辅导老师3-5名,着力加强文化站基础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方式、基本活动内容建设。三是探索组建业余群众文化辅导员队伍,向社会广泛征招志愿者,试行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让所有村(社区)都有业余群众文化辅导员开展辅导工作。四是探索建立村级文化管理员和文化义工两相结合的制度,鼓励和引导艺术院校学生、离退休文化工作者以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文化管理员或文化志愿者(义工)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协助管理或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工作。(2)试行公共文化服务证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的培训体系,包括专兼职公共文化队伍的分级和分类培训、培训与上岗挂钩的激励机制,试行公共文化服务证书管理制度,逐步推行持证上岗,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人员队伍的水平和层次。

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道平同志和副市长严小康同志担任,成员由黄福泉副秘书长以及宣传、文化、财政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保障组、研究组4 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日常工作,与各镇(街)工作小组沟通协调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福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志伟同志兼任(详见附件1)。同时,成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专家咨询组,聘请相关国内知名专家,指导申报、创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各镇(街)要尽快成立由宣传、文化、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组长由镇长(办事处主任)兼任,成员由班子有关成员担任。小组设在党政办,要对照创建规划,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大经费投入

从2011-2015年,市级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支持文化名城建设,其中2011-2012年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建设,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公共文化科技发展、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公共文化交流等,全力保障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各镇(街)也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配套资金,按照规划要求,用于镇(街)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并确保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工作

我市“文化名城”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系列政策文件、经费保障措施的出台,为新时期新阶段的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条件。要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向深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以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宣传力度,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展示、典型引导和各类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机制

建立工作落实责任制度,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计划、有步骤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详见附件3)。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单位和镇(街)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市创建办要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测评和督导,及时通报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

附件:1、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主要指标;

3、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一览表。

附件1:

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毓全(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道平(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严小康(副市长)

成 员:黄福泉(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泽驹(市委宣传部)

              陈志伟(市文广新局)

              张俊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詹文光(市财政局)

             游其晃(市人力资源局)

             刘润荣(市国土资源局)

             彭启尧(市体育局)

             欧阳南江(市城乡规划局)

            伦锦洪(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陆世强(东莞日报社)

            黄永贵(东莞广播电视台)

            马凤彪(市总工会)

            陈慧贞(团市委)

            黄慧红(市妇联)

            林 岳(市文联)

            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总体部署、指导、协调、组织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的工作及具体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具体协调各责任单位和各镇(街)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福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保障组和研究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健秋同志担任,组员4人,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群艺馆、市图书馆各派1人。综合组负责创建办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传达贯彻创建办的指示和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和典型材料的草拟;负责对各镇(街)、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未达标项目进行跟进落实;定期编写创建工作简报。

(二)宣传组

组长由市文明办主任李国全同志担任,组员3人,市文广新局、东莞日报社、市广电台各派1人。宣传组负责策划各种形式的创建宣传活动;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创建宣传片、宣传画册、宣传品的制作;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协调镇(街)开展有关的宣传工作。

(三)保障组

组长由市文广新局纪检组长黄辉同志担任,组员2人,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各派1人。保障组负责协调和管理创建工作经费以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研究组

组长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蔡建勋同志担任,组员3人。研究组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咨询组;负责组织审定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的课题体系框架;协调各课题组人员安排、经费申请与核拨;检查、督促、保障制度研究按时完成;指导各相关单位的各项材料收集、整理、分类统筹;对材料进行审核与汇总、校正。

附件2:

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主要指标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面

1、市图书馆、市文化馆为国家一级馆。

2、100%的镇(街)文化站达到广东省“特级文化站”标准。

3、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

4、100%的镇(街)、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5、100%的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达到示范区创建标准。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6、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免费开放。

7、市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2小时,馆藏图书平均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每周举办1次以上公益性讲座或读书活动。

8、市文化馆每周开放时间42小时以上,每年举办公益性文艺培训班30个以上。

9、市属各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42小时以上,每年举办展览不少于12个,各类讲座活动不少于30个。

10、岭南画院(岭南美术馆)每周开放不少于48小时,每年举办展览30-40个,举办6个以上艺术讲座或互动交流活动。

11、镇(街)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每月举办1次以上读书活动,其中要有针对新莞人和未成年人的专题活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

12、镇(街)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组织开展各类广场文化活动,形成1个以上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组织文化下乡活动每月到每个村1次以上;年举办各类文艺培训班6期以上。

13、组织“万场电影、千场演出、百场培训”的“文化惠民”活动到基层、到企业、到村(社区)。

14、玉兰大剧院每年举办公益性专场演出不少于12场,公益性艺术讲座或培训6个以上。

15、市图书流动车服务站点不少于100个,覆盖全市32个镇(街);市流动演出车到基层举办流动演出每年不少于40场;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每年举办流动展览不少于10个。

16、各镇(街)每年举办文化节、读书节、运动会等文体活动2次以上,举办新莞人文化培训6次以上。

17、每个村(社区)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18、重大文化活动的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70%,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19、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市一级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20、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不同方式使用文献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21、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1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

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

22、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名城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亿元的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

2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对镇(街)党委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市、镇的文化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

24、镇(街)财政相应加大文化投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的经费投入。

25、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2%。

26、各镇(街)拥有不少于3支相对稳定的业余文艺队伍,正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化协会和文艺表演团队8个以上;村(社区)有5支以上经常开展文化活动的各类文体队伍(含舞蹈队、曲艺队、醒狮队、麒麟队、篮球队等)。

27、镇(街)、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

附件3:

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一览表

责任类别

责任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一、在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上形成示范

(一)重点落实市级“一中心一馆”建设项目

抓紧筹建市民艺术中心(包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中心)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文广新局

市总工会

2012年

市文化馆参加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成为国家一级馆。

市文广新局

2011年

尽快解决东莞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遗存问题,争取2011年对外开放使用。

市编办

市文广新局

2011年

(二)实施镇级“两馆评估定级”项目

全市镇(街)文化站全部达到广东省“特级文化站”标准。

各镇(街)

2011年

(列入我市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力争部分有条件镇(街)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各镇(街)

2012年

(三)着力实施村(社区)“五个有”文化设施项目

全市纳入“五个有”建设的村(社区)要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

各镇(街)

2011年

(列入我市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促进村(社区)文化设施完善、提升,100%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达到示范区创建标准。

各镇(街)

2012年

(四)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

在完成莞城、虎门、麻涌、塘厦、常平等5个镇(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推广。

市文广新局

莞城、虎门、麻涌、塘厦、常平

2011年

100%的镇(街)、村(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各镇(街)

2012年

责任类别

责任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二、在增强公共文化供给上形成示范

(五)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市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2小时,馆藏图书平均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岭南美术馆每周开放不少于48小时,市文化馆、各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举办公益性培训、讲座、展览,丰富和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每年

镇(街)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特别要做好村(社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经常性开放和免费服务,开放时间和服务标准达到我市基层文化建设考评达标以上标准。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每年

全市每年放映公益电影10000场以上,实现每个村(社区)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每年

大剧院、电影院等继续通过设立公益性专场、公益服务日活动等向公众提供免费或低票价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

市文广新局

每年

重点做好对新莞人(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各镇(街)年度举办文化节、读书节、运动会等文体活动2次以上,举办新莞人文化公益培训6次以上。

市文广新局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各镇(街)

每年

大力扶持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育新莞人文艺创作团队和个人。加强东莞市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训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训扶持机制。开展“打工文学进工厂”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对新莞人文艺创作成果进行宣传推广。举办东莞市打工文学擂台赛、新莞人美术、书法、摄影、舞蹈等文艺竞赛和新莞人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巡展,编辑出版新莞人年度文学艺术作品选。

市文联

各镇(街)

每年

市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盲文阅读设备和文献,设置专用电脑设备,方便盲人使用电脑和上网。

市文广新局

2011年

各镇(街)文化馆要有少儿艺术培训室,图书馆要设有少儿阅览区。

各镇(街)

2011年

在全市组织实施“万场电影、千场演出、百场培训”的“文化惠民”活动到基层、到企业、到村(社区)。

市文广新局

2011年

(列入我市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图书流动车服务站点不少于100个,覆盖全市32个镇(街);流动演出车下基层演出每年不少于40场;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每年举办流动展览不少于10个。

市文广新局

每年

责任类别

责任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二、在增强公共文化供给上形成示范

(六)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

以东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产业资源为依托,坚持“一镇一品”的格局,提升东坑卖身节、凤岗客侨文化节、寮步香市文化旅游节、桥头荷花文化艺术节、沙田水文化艺术节等品牌的影响力。

各镇(街)

2011-2012年

以“我们的节日”东莞市系列文化活动为平台,统筹市镇两级的文化节庆活动,打造品牌。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以“东莞读书节”为依托,推动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城市。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每年

以全国、全省、全市的群文赛事展示平台为依托,锻造群众文化精品,促进全市群众性业余文艺创作的繁荣。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文化部创新奖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奖,扩大品牌活动的辐射面、影响力。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保证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1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2年

实施精品带动战略,通过推进出名家、产名作、做名团、建名园、办名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影视节目、出版物、公益讲座、文化培训等公益文化产品

市委宣传部

市文联

广播电视台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进一步加强地方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历史文物、民俗文物、馆藏优势文物和当代文物征集,对具有东莞特色和重要艺术价值的原创艺术产品以及民间艺术生产、传播给予扶持。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发展影视制作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等重点文化产业,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引导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合理流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发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文化市场。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探索建立“文化惠民”购书补贴机制。

市委宣传部

2011-2012年

继续深化实施图书馆“总分馆”制,选择不同试点,探索镇(街)统筹辖区内村(社区)、企业(工业园区)图书馆服务点的建设路径和机制。

市文广新局

试点镇(街)

2011-2012年

重点以“我们的节日”、“全民阅读活动工程”为载体,整合市、镇文化活动资源。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引导镇(街)有效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资源和项目,实现社会文化设施的共享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

各镇(街)

2011-2012年

根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文化合作协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参与三地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三地演出资源共享联盟、三地文化服务基层共享机制,促进三地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品牌的合作,加强三地文化人才的培训和交流,加强三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合作开发等。

市文广新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2012年

责任类别

责任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二、在增强公共文化供给上形成示范

(八)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

大力推广自助图书馆和图书馆ATM建设,实现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年

(列入我市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市一级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建设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库。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文艺资源数字化工作,保存珍贵东莞地方文化资源,传承东莞文化。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东莞数字图书馆、东莞市民学习网、手机图书馆平台和资源整合,建立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推进城市有线电视和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推动数字家庭发展,充分利用东莞阳光网等网络媒体,提高文化信息传播速度与质量。

市文广新局

东莞广播电视台

2011-2012年

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献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2年

三、在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上形成示范

(九)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

出台《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实施意见(2011-2020)》,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法规支撑体系。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2011年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市委宣传部

各镇(街)

2011年

城市规划建设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布局符合国家规定。

市城乡规划局

市发改局

2011-2012年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十)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制定并完善镇(街)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标准和考评标准,进一步落实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名城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的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2011年

制定《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

市文广新局

2011年

三、在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上形成示范

(十)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镇(街)财政要相应加大文化投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镇(街)

2011-2012年

责任类别

责任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三、在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上形成示范

(十)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委托生产或管理、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

市财政局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十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并将具体的标准和考核结果纳入到文化名城的总体考核中。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形成示范

(十二)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本队伍

按国家有关要求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定编、定岗工作,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2%。

市人力资源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设立文化人才队伍教育培训专项资金,镇(街)、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局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十三)实施文化人才“三个100”工程

从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选拔100名优秀人才充实文化人才队伍;从文化系统中选拔100名优秀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文化优秀人才。

市委组织部

市文广新局

市人力资源局

2011年

(十四)壮大业余文化队伍

通过组建各类协会、社团、兴趣小组等方式,通过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观摩、比赛以及论坛、讲座、培训活动,整合业余骨干队伍。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各镇(街)拥有不少于3支相对稳定的业余文艺队伍,正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化协会和文艺表演团队8个以上。村(社区)有5支以上经常开展文化活动的各类文体队伍(含舞蹈队、曲艺队、醒狮队、麒麟队、篮球队等)。

各镇(街)

2011-2012年

(十五)启动文化志愿者服务计划

鼓励和引导艺术院校学生、离退休文化工作者以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志愿者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实现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

市文广新局

团市委

各镇(街)

2011-2012年

五、在破解突出问题上形成示范

(十六)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和研究

参与承担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中的“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研究”课题,并作为实践基地,形成课题研究成果。

市文广新局

2011-2012年

(十七)新莞人的公共文化服务

立足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新莞人文化服务工程,进一步从设施、活动、服务等方面满足新莞人的文化需求。

市文广新局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2011-2012年

以政府补贴、政府奖励、政府购买等方式,扶持、激励、推广企业的具体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市财政局

市文广新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文化设施建设要以社区或工业区为结合点,注重促进社区文化与企业文化交融,为新莞人尽快融入本土文化环境创造条件。

市文广新局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2011-2012年

对新莞人进行免费文化培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我市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知识。同时,加强与高校、夜校或培训机构合作,为其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提高新莞人文化素质教育。

市文广新局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2011-2012年

责任类别

责任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五、在破解突出问题上形成示范

(十八)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机制

结合简政强镇工作,深化基层文化体制改革,科学设置镇(街)文化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架构,加强编制人员配备。

各镇(街)

2011-2012年

探索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社区综合文化站,配备专职站长1名和文艺辅导老师3-5名,着力加强文化站基础建设。

市文广新局

市人力资源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探索组建业余群众文化辅导员队伍,向社会广泛征招志愿者,试行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

市文广新局

市人力资源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探索建立村级文化管理员和文化义工两相结合的制度,鼓励和引导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文化管理员或文化志愿者(义工)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协助管理或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市文广新局

市人力资源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探索建立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的培训体系,试行公共文化服务证书管理制度,逐步推行持证上岗。

市文广新局

市人力资源局

各镇(街)

2011-2012年

六、其它

涉及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市体育局

2011-2012年

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2011-2012年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