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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0-04-27 02:14:41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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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061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认真开展专项打假整治活动,全面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促进我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构建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市、镇、村(居)打假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得到有效遏制,严防区域性、规模性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滋生;大力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彻底查处制假售假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对打假工作表示满意。

  三、工作任务

  (一)打假重点商品

  食品、药品、酒类、卷烟、农资、建材、家用电器、移动通信产品。

  (二)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打假行动

  1.食品专项打假。继续保持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饮料、调味料、糕点等食品,严厉查处三无食品和滥用添加剂劣质食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小作坊、小餐馆、小杂铺店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过期食品、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对重点企业的肉制品、饼干糖果、禽类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进行重点监控和检验。同时,加强对外来食品的抽查检验工作,严防三聚氰氨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酒类、卷烟、食盐专项打假。在加大酒类商品日常打假力度的基础上,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推进和完善酒类诚信产品贴标工作。酒类的打假重点是副食品商店、社区及工厂周边的超市商店,并密切关注制造加工假冒伪劣酒违法行为的动向。烟草打假要按照露头就打、打防结合、综合整治的总体方针,对卷烟制假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对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和执法查处工作,完善市场证照专营的规范管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食盐打假的重点是综合市场、学校和企业的食堂及生产加工窝点。

  3.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打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疫苗、中成药、西药、减肥类和降糖类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及电视直销和互联网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坚决清理无证经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下经销假冒药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农资专项打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重点对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对农资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添加国家禁用药物,对无证生产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取缔。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下乡活动。

  5.建筑材料专项打假。加强对建筑材料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无证生产螺纹钢和无强制性认证或超强制性认证范围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假冒伪劣水泥违法行为,在巩固去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综合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出现反弹,切实取得整治实效。

  6.家用电器专项打假。配合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抓好家电类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家用电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翻新和以旧充新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强制性认证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超强制性认证范围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违法行为,确保家电类产品质量。

  7.移动通讯产品专项打假。重点打击制售无产品认证、来历不明和翻新后冒充新产品及以次充好、假冒他人品牌的移动通讯产品违法行为,加强移动通讯市场的监管,完善销售商索票索证制度。

  8.文化商品专项打假。从源头上清查盗版出版物、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假冒商标和外观包装产品,加强对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店、书摊、电脑市场、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执法检查;严查商标、专利的侵权行为,坚决打击不具资质、无牌无证印刷书报刊物、翻印音像的不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9.其他职能部门专项打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大进出口货物口岸查验力度,防止不法企业以假冒伪劣产品出口骗取退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商店等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力度。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将涉嫌制假、售假的出租屋信息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防止出租屋成为非法经营者生产、仓储的场所。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1.公安机关要按照端窝点、打团伙、抓主犯、破网络的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假工作,做好取证和预审工作,严惩制假售假违法分子。

  2.检察机关加强与市打假办、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打假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依法做好立案监督、督察督办、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认真查办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

  3.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依法审理制假售假案件,依法惩处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同时,将依法审理制假售假案件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大对打假工作中违法违规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

  监察部门要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假售假和在打假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支持和配合市打假办做好落实政府打假责任制的监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打假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来抓;要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打假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职能部门要大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领导和机关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一线,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检查指导,确保打假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打假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打假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打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落实打假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政府打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部门打假工作责任制;各镇街要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按照打假工作地方政府要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管,对打假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各镇街打假办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政府打假责任制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探索和完善打假长效机制;监察部门要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假售假和在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支持和配合市打假办认真落实政府打假责任制的监督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要着力解决打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食品、服装、酒类、水泥等商品,在一些镇街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制假售假的现象,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吸取教训,尤其对群众、社会反映强烈,通过整治后仍反复存在,违法行为有反弹回潮效果不明显的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开展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消除隐患。二要重点把出租屋、闲置废弃厂房的管理纳入治安警区范围加强巡查和监管,对为制假售假提供场地的出租物业主加大处罚力度,各镇街要把打假重心前移到基层治安管理中。三要突出打击制假贮假窝点,大力铲除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的源头。四要突出重点时期抓好打假工作,着重做好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假日,以及今年举办的亚运会和世博会期间的打假执法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进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五要帮助企业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对优秀企业、名牌名标企业要提供服务进行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同舟共渡,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宣传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年度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打假工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宣传渠道,积极开展现场咨询等宣传活动,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派发小册子、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加强打假工作动态和真假常识、消费观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产品质量意识,引导广大企业自觉依法生产经营、文明经商。同时,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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