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2〕164号
转发进一步推进口岸便利通关优化口岸
通关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口岸局、东莞海关、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莞边检站、东莞海事局联合制定的《进一步推进口岸便利通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口岸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口岸便利通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的意见
东莞市口岸局、东莞海关、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莞边防检查站、东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讲话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围绕东莞“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口岸便利通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口岸在“六个东莞”建设和“三重”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打造营商环境“加一”、综合成本“减一”的优势,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东莞的信心,市口岸局联合东莞地区海关、东莞检验检疫局、东莞边检站和东莞海事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通关速度
1.优化海关通关流程。进一步推广分类通关改革,推进企业差别化管理,扩大属地管理企业受众面,将东莞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守法企业逐步纳入属地管理,积极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改革;进一步规范报关行为,推行归类、审价、原产地预审核制度,推广电子支付系统,便利企业货物进出;简化和规范转关监管,推广电子关锁的应用,提高转关效能。
2.改进检验检疫工作方式。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强化源头管理,将把关环节前推后移,减轻口岸放行压力。全面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深化应用进出口商品合格评定电子化,提高口岸放行速度。积极推行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降低出口企业物流成本。支持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对质量管理水平好的诚信企业给予减少货物口岸抽查比例的便利。逐步推行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和审批制度,提高检验检疫效率。
3.深化边检勤务改革。推广旅客自助查验服务,扩大自助查验通道适用范围。推行海港全天候服务,在虎门港各货运口岸边检报检室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保证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推行船舶网上报检服务,推行预约办证服务,缩短申请人现场等候时间。推行船舶“同步联检”服务,到边检报检大厅提交有关单证并说明情况后,可同时前往海关、国检、海事等联检单位办理手续,实现了办理边检手续零等候。取消《航行港澳船舶查验簿》,简化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边检手续。提供旅游团多样化边检查验模式,缩短旅游团通关时间。
4.加强海事航运管理。海事部门建立24小时工作机制,推行非上班时间预约办证制度,整合业务流程,减少船舶进出口岸现场查验,实现凭单(证)验放的无登船查验办理模式。缩短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加快推进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网上申报审批,大力推行危险品网上申报。优化港口建设费的征收流程,使用电子自动化取代人工核单,提高港口建设费审核的效率。建立电煤运输等载运生产急需物资的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优先安排护航。
5. 积极探索“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合作模式试点工作。配合省口岸办制定推广工作计划方案,并争取驻粤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支持在我市开展“三个一”试点工作。
6. 完善车检场综合管理。完善和推广车检场自动收费系统,提高自动收费通道的使用率,加快通关速度。完善车检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解决口岸现场突发事件的效率,确保车检场快捷通关。完善车检场硬件设施,配合驻莞各查验单位开展通关业务改革,加快车辆通关速度。协调并配合当地公安、交警做好车检场周边道路交通和治安工作,避免通关车辆塞车。
二、优化监管模式
7.完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提高对企业分类评定的工作效率。积极推行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提高评定高诚信等级企业(海关A类、AA类,检验检疫出口免验企业、一类、2A类、二类)的效率,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调整管理类别。落实企业通关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采用较低查验率和进口付汇单证简化措施,实施凭《进(出)口货物担保验放清单》先行办理担保验放手续(国家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制性规定除外),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
8. 推动保税物流监管模式改革。从适应转型升级宏观要求和企业降低物流通关成本的具体需求出发,应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探索海关保税物流监管新模式,创新符合保税物流特点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增强大型企业投资东莞的信心,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逐步完善保税物流中心和港区的区港联动,充分发挥“入区退税”政策优势,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保税物流政策优势,降低营运成本。推动保税物流企业申请“整合两仓功能”,支持保税物流企业申报出口监管仓“入仓即退税”功能。支持申请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保税试点,研究探索在东莞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检测维修业务。
9.整合沙田港区查验资源。利用互联网、RFID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沙田港区研究试行电子围网管理,打造集中查验场所,整合沙田车检场、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蓝星大汇再生环保废料处理中心、虎门港启盈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和沙田港区对外开放码头查验资源,有效解决沙田港区查验资源点多面广,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
三、推动科技通关
10.推进智能通关改革。在寮步、凤岗、长安三大车检场实现智能通关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和风险管理手段,继续优化智能通关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11. 实现口岸执法部门间的联网互通。在总结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口岸执法部门通过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电子申请、电子审核、电子备案、在线服务”的全程联网。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实现有效监管,加快通关速度。
12. 加大科技投入。推广电子监控模式,整合码头、堆场、卡口等海关监管场所及区域的监控信息数据,通过统一的网络线路接入平台,实现执法部门远程监管。将码头前沿通过物理围网隔离监控的模式升级为远程监管模式,推动对虎门港全面实施信任式监管。加快推进虎门港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项目,探索建设加贸检验检疫业务管理平台,加快促进加贸转型升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广旅客自助查验系统,落实市口岸局与东莞检验检疫局合作共建东莞市检科院和REACH法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作,通过科技监管方式推动通关效率的提高。
四、推广阳光通关
13. 建设阳光海关。全面推进“12360”海关服务热线的各项工作,把“12360”打造成海关为民服务的优质品牌。继续完善“黄埔海关阳光通关网”功能,加大推广力度,积极探索“阳光通关”,让海关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赢得公信、以服务赢得满意,努力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阳光海关。
14. 推动政务公开。推行义务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推动口岸单位在政务公开栏上向全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树立口岸良好形象。加强政策宣讲,驻莞各查验单位及时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指导和培训,宣传新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增进相互联系和理解,帮助我市外贸企业及时地掌握和执行查验单位的通关政策和新举措,为促进我市外贸企业更好地转型升级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持平台。
15. 公开收费项目。驻莞各查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将通关流程中必需的环节和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通关各环节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可选择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要按照合法、合理、从低的原则,重新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可选择的服务性收费项目,由企业按“自主委托”的原则办理。国家有标准的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未定标准但可以争取政策减免的,要积极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减免。
五、完善服务措施
16. 支持加工贸易内销。继续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进一步畅通内销“快速通道”,扩大内销“集中申报”范围,简化审批手续,完善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协助出口转内销企业实现出口质量许可证、分类管理、出口食品卫生备案与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对接和检测结果互认,减轻企业内销成本。
17. 建立“一对一”通关服务体系模式。驻莞各查验单位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重大企业提出的特殊通关要求,专门制定“一对一”通关服务的监管模式,帮助新引进企业和重点项目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助力东莞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18. 引导对外开放码头企业建立诚信经营体系。积极参与“三打两建”工作,切实加强与驻莞各查验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格局。通过制定和实施诚信企业标准、评定办法等方式,引导我市对外开放码头企业建立诚信经营体系,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合法经营,提高对外开放码头口岸通关效率。
19. 完善预约服务工作机制。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及港口、车站等部门要全面落实承诺服务、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实行“5+2”和24小时无假日通关预约工作制度。
20. 扩大口岸对外开放。推动东莞铁路(客运)口岸增设石龙上下点,搬迁虎门港(太平)客运口岸,加快建设沙田车检场,申请东莞太平和常平旅检口岸设立出入境签证点(台胞签注功能),提升我市对外形象。扩大虎门港口岸对外开放码头,对满足查验设施、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码头,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积极配合虎门港口岸建设,为申请企业办理码头纳入虎门港口岸并对外开放的有关手续。积极协调中央及驻粤查验单位支持松山湖综合保税区、虎门港综合保税港区的申报。
21. 建立和健全政企沟通机制。通过走访、座谈、会议等各种形式深入了解我市外贸企业和跨境运输行业在通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构建企业与驻莞各查验单位的沟通桥梁,更加方便、快捷地反映和表达企业的愿望和诉求。
六、健全保障体系
22. 编制“东莞市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20)”。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精心谋划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认真编制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口岸规划建设,完善口岸功能,发挥口岸整体效益,创建依法把关、监管有效、方便进出、服务优良、管理科学的东莞口岸。
23. 加强通关协调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口岸现场通关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各口岸单位的信息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通关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24. 支持查验单位发展。加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帮助驻莞各查验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口岸执法服务活动和通关业务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推动东莞海关升格为副厅(局)级海关,加强对东莞地区海关事务管理。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