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印发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1-12-02 00:38:57  来源: 本网
【字体:

东府办〔2011〕146号


关于印发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

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我市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造纸及纸制品、食品饮料等优势传统产业约占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具有发展基础好、集群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参与多、品牌建设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的特点。优势传统产业在解决人口就业,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装备制造业、物联网产业、软件和计算机服务业等现代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与会展、物流、批发市场等服务业相互融合、互为支撑,是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当前,面临着资源能源瓶颈约束加大、要素成本上升、全球产业竞争激烈的严峻挑战,传统产业发展不进则退,不转则衰。为推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市传统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方向,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技术改造提升为重点,以加强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为支撑,以资源集约利用为手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战略部署,优化整合各项扶持政策,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研发设计、资源整合、品牌提升、产业转移、体制改革、“三旧改造”、培育人才等措施,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在原有基础上做精做专,使产业发展转入品牌化、高端化、时尚化、绿色化的轨道,实现创新型、效益型、集约型、生态型发展,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转变。

(二)总体目标。优势传统产业平稳较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作为我市工业经济重要基础的地位进一步突出,至2015年,基本实现“五个转变,五个提升”。

五个转变

实现经济结构由外源依赖向内外源并重转变;实现发展方式由资源消耗向低碳环保转变;实现产业结构由加工为主向产业链高端转变;实现产业组织形态由分散布局向集约发展转变;实现企业经营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

五个提升

——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培育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形成产值超30亿的企业15家,其中超50亿的企业5家,超100亿的企业2家。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平均R&D占总产值的比重达2%,每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年平均下降2%;新建产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5个,新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

——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名牌,新增省级以上名牌名标20个以上,总量超过150个。

——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较强的国家产业基地、专业镇以及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产业承载力较强的专属产业园区。培育特色产业工业总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超8个,其中超300亿元的1个,超200亿元的3个。

——产业根植性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传统产业中民营经济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专、优、特、精”的民营企业,推动一批民营企业成功上市融资,培育一批民营总部企业。

二、增强创新能力,推进技术进步

组织实施好“科技东莞”工程,用好每年20亿元的“科技东莞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工业、科技、信息一体化,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加大技术改造创新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实施工业生产数字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鼓励应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品,增强传统产品功能和质量。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大对节能技改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约资源、增进效益、增强竞争力。

        (二)实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广“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化示范镇,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积极参与或主导各类标准制修订,抢占产业制高点。在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内推广企业联盟标准,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建设专利技术交易中心,鼓励专利技术交易,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国际贸易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防控。

(三)加快发展创意产业。结合发展工业设计、动漫设计等创意产业,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向“营销、技术、设计、时尚”功能转型。通过财政扶持鼓励引进设立工业设计机构,鼓励纺织服装、家具行业开发具有文化特色的、引领时代潮流的高档产品,鼓励食品饮料、金属制品行业在外观、选材、功能等方面融入工业设计新理念,鼓励造纸行业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等新型环保产品。充分发挥优势传统产业基础以及动漫衍生产品制造的优势,积极探索构建文化创意产业链经济模式,加强其对加工制造业的支撑。

(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大力发展行业管理软件,促进企业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及决策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领域广泛应用,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减少资源消耗和空间占用。用好专项资金,加快现代信息服务业园区和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生产制造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装备制造业升级,重点推动嵌入式软件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应用,发展数控机床、自控设备、纺织机械等机电一体化产品。

三、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以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的优惠政策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作用,鼓励和扶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变形态、扩大内销、开展自主创新。

(一)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变形态。完善和落实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的模式,为企业量身制定转型方案,落实专人为转型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分类指导企业转型,协调解决企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收集整理来料加工企业转型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加强部门及有关机构协调,解决实际操作问题。

(二)推动企业拓展内销市场。进一步加强与海关合作,试点将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模式扩大到非联网监管企业,优化加工贸易内销管理环境。设立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审批专门窗口,完善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预审核制度,建立内销“快速通道”。在国内大型卖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品牌产品专卖场地,提升东莞外贸产品在国内的知名度。支持在莞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展会和商务网开拓国内市场。

(三)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购买专利,加快专利成果的产业化。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序。加强与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合作,为企业生产流程再造、精细化管理、应用科技手段提升生产力等方面提供辅导。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申请境内外专利。

四、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会展、物流、批发市场、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城市的综合辐射力,为我市优势传统产业提供服务支撑。

(一)以展会带动提升产业知名度。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促进会展业发展工作方案》,以政府扶持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巩固提升东莞名家具展、虎门服交会、大朗织交会等依托优势传统产业而举办的专业性展会。优化整合展会资源,推动展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运作,加强品牌展会保护力度,提升展会档次,打造“华南工业展览之都”;培育发展道滘美食文化节等依托传统产业而举办的商贸节庆活动。通过会展活动,吸引国内外专业采购商、行业组织、展商来莞参展,促进产品、技术、资金的引进,提升产业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二)以市场升级强化采购营销功能。通过规划引导、资金扶持推动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支持大朗、厚街、虎门等镇依托传统产业的市场群,对现有的塑胶原料、布料辅料、木材、鞋材等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引导其建立品牌和发展电子商务,对现有纺织毛织服装、家具、鞋制品等产成品批发市场,引导其时尚发布中心和品牌营销中心转变。建设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提高市场知名度和辐射能力。通过增强批发市场的市场开拓、统一结算、物流配送、质量检测、信息发布、价格形成等功能,提升市场规模、档次和管理水平,形成与制造业相配套、布局合理的市场集群。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围绕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的发展定位,构建“一港三带六园区”物流产业区域布局。以政策和资金扶持为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衔接,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推广应用物流新技术,推动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支持生产企业加强物流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物流企业,鼓励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提高货物和商品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完善金融体系拓展企业融资平台。积极引进培育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扩大地方金融供给。继续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信贷担保创新、物流金融创新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或集合信托计划等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增强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率,防范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五)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商品流通效率。营造电子商务普及应用良好环境,加强政策法规、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等支撑体系建设,以全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应用。依托我市各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带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以优势传统产业集群为依托,面向行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整合产业链和供应链,为生产企业和分销企业间、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间网上交易提供第三方服务,降低流通成本,加快实现商品价值。

五、实施品牌和商标战略

深入实施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用好专项资金,加强优势传统产业品牌建设,提高产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产品附加值。

(一)着力打造企业品牌和商标。鼓励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创建名牌名标。鼓励企业以质量为基础树立品牌;以创新手段营销品牌,提高产品的技术性能和档次;以诚信为本提升品牌;以产业文化创建品牌,提高品牌的时代信息和文化内涵。大力支持名牌产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以自主品牌出口。鼓励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收购国外品牌与技术。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协助三资企业进行国内商标注册,扩展内销渠道。鼓励驰名著名商标等重点企业进行防御性注册。

(二)全力打造区域品牌。鼓励虎门服装、大朗毛织、厚街鞋业、厚街家具创意、中堂纸品、茶山食品、道滘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品牌,为集群内企业打造发展平台,增强产业的凝聚力、辐射力,将特色转化为竞争优势。加强产业集群、镇(街)名称等公共资源的商标保护,对已经被他人抢注的公共资源,由政府尽快收回商标权属。已注册有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的镇街应尽早建立实用有效的运作机制,进行策划包装和市场化运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商标的使用效率。

六、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以虎门服装、大朗毛织、厚街鞋业、大岭山家具、厚街家具创意、中堂纸品、茶山食品等产业集群为基础,鼓励镇街加大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区域品牌和产业园区“三大建设”的投入,提高集约发展水平,提高产业抗风险能力。

(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立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技术创新成果在产业集群内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引进符合企业需求、权威性强、知名度高、专业性强的专业机构参与我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政府投入转变为以土地、资金入股,或直接奖励等投入方式为主,降低公共服务平台对政府的依赖程度。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引导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引导镇街之间实现公共服务平台的共建共享共用。

(二)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规划,鼓励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进园进区,增强产业集群集聚度。同时,引导各产业集群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没有专属产业园区的应抓紧规划建设或者对原有的特色产业聚集区进行整合提升。实行统一供水、供电、供气,集中治污,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实现降低能耗。

(三)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整合。逐步突破行政区划限制,以产业为纽带,积极探索我市各产业集群之间以及我市产业集群与周边地区同类型产业集群之间的资源共享、分工协作。推动长安五金模具与横沥模具制造、厚街家具创意与大岭山家具、中堂纸品与周边地区的造纸产业、大朗毛织与周边地区的毛纺织产业、茶山食品及周边地区食品等同类型产业集群间的资源整合共享。

(四)强化产业招商。针对产业链的薄弱环节,以资金奖励形式,支持产业集群重点招引行业内知名品牌企业、中小型采购企业、产业服务机构,以及专业装备、新材料制造企业等产业链缺失项目。实现传统产业上下游配套本土化,降低生产环节对外依存度,增强产业根植性。

七、扶持发展大企业大集团

落实发展大企业(集团)和总部经济的政策措施,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总部企业,使其成为引领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力量。

       (一)引进培育优质项目和龙头企业。落实重大及关键项目引资奖励措施,建立健全招商机制,保证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城市营销力度,对重点企业开展登门招商、驻点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对纳入培育范围并达到目标的大企业实行资金奖励及优先保障用电。以龙头企业带动整个产业集群特别是为其提供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优势传统产业集群的凝聚力。

       (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打造以松山湖、虎门港和生态园为主体的总部经济功能区,落实财政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在莞设立总部,从事研发、设计、接单、商务洽谈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给予补助奖励,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支持总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为总部企业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发挥总部经济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扩张作用,提高总部机构业务与本地优势传统产业的融合度。

八、大力扶持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提升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一)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民间投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支援体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合法地位。推动实施“686”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引导扶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落实民营企业新增税收项目奖励政策和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本土民营企业的相关制度,促进市政府采购优先使用本土民营企业产品。

       (二)促进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实施高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建立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促进专业分工、服务外包等协作配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继续设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自主创新、转型升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融资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十佳单位以及国家和省支持的其它中小企业等项目。

        九、淘汰落后产能,有序转移低端产业

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转移低端生产环节,推动传统行业中重污染和劳动密集型环节改造提升,提高我市土地、能源等资源利用效率。

(一)开展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试点实践。探索节能市场投资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与节能监管。实施行业性节能技改示范项目,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评等关口,鼓励引进技术和能耗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二)有序转移低端产业。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精神,坚持“就地转型”与“就近转移”相结合,有序推动在我市欠缺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我市参与共建的产业转移园以及省内东西北地区转移。将留在东莞的工厂专注于设计研发、营销策划和品质监督、产品出口等价值链高端环节,提高我市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减少人口和社会管理压力。

十、优化城市综合投资环境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提升城市知名度,完善人才政策,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对产业和人才的吸引力。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穗莞深城际轨道、莞惠城际轨道、广深港客运专线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市域轨道交通网规划建设进度,围绕中心城区和区域中心,搭建全市公共交通的骨干网络,加快发展公共交通。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营造东莞生态环境优势,增强城市竞争力。着力加快城乡一体的教育、文化、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中心区和中心镇,进一步提高城市功能。

        (二)改善城市软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强化文化教育建设,大力宣传东莞现代制造业名城形象,以及由“东莞制造”衍生出来,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精益求精、国际品质为核心的产业文化,充分展示东莞生态宜居都市魅力。整治社会治安,确保社会平安稳定。清理不合理收费,减免地方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模式和联合办理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完善人才政策。用好10个亿“人才东莞”专项资金,完善优势传统产业中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的引进、培养、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行人才安居房及房租、购房补贴,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服务平台水平,提高人才居住、出入境、子女入学、公共医疗等服务水平。落实积分入户政策,畅通企业管理骨干和技能人才入户渠道,大力推进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开展技能比赛,鼓励企业员工掌握生产技术,实现岗位成才。完善人才评价体系,靠实践、业绩、贡献选用人才。使各类人才能够爱岗,敬业,乐业,安心扎根东莞。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