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3〕4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3年春运期间治理
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3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
东莞市2013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精神,防止出现公路“三乱”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便捷、畅通的出行环境,特制定我市2013年春运期间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春运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推动我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落实,防止春运期间出现公路“三乱”行为,保障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有序、顺畅。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精神和我市组织观看全省治理公路“三乱”专题暗访片上领导讲话精神的情况。
(二)检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落实快速反应机制情况。
(三)检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东莞市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发的《关于重申行政执法机关证据保存车辆停放服务费问题的通知》(东府督〔2012〕1号)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涉路涉车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检查方法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春节前(2013年1月28日至2月8日)进行全面检查,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督促落实责任制;春节后(2013年2月18日至3月6日)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进行暗访检查。特别是加强8小时外的检查力度。
四、检查安排
督察队将组织5个检查小组对全市进行检查,检查人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公路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局、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市路桥总公司、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共同派员组成(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检查车辆分别由各组长负责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担任组长的单位安排1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分管领导参加,组员单位安排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二)各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公路“三乱”问题,纠正“三乱”行为。
(三)各镇(街道)、松山湖管委会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路贪腐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特别是因公路“三乱”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及时向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报告。
(四)各组要记录好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将结果汇总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
附件:1.东莞市2013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分组名单(略)
2.东莞市2013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参加人员名单(略)
3.镇(街道)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联系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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