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08〕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08〕120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邓志广(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任新合(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陈桂明(市经贸局)
姚铸锐(市发改局)
李泽林(市公安局)
杨东如(市外经贸局)
吴锡昌(市地税局)
刘丹(市国税局)
陈玺(市工商局)
林刚(市质监局)
陈鸿钧(市府法制局)
郑忠(东莞海关)
叶浩鹏(市金融办)
刘凯文(人行中心支行)
陈晓勇(市银监局)
程开宇(东莞检验检疫局)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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