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09〕153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贯彻
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贯彻实施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推动东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以及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深化认识。改革开放以来,东莞文化建设搭上经济发展的快速列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文化氛围日趋浓烈,文艺创作精品渐现,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整个文化事业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与东莞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我市文化建设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发展定位不明确、发展情况不平衡、发展层次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方面,不利于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文化建设面临着全新的发展形势:从内部来看,东莞已经开启了从工业文明向城市文明转变的重大变革,如何提升文化发展层次、增强文化软实力,促进村镇文化向都市文化转变,成为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从外部来看,全国各地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新一轮的文化建设高潮正在兴起,地区间的文化竞争日益激烈,给东莞文化建设带来的挑战和压力越来越大。因此,立足在更高的层面、用更广的视角和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推进东莞文化建设,成为当务之急。《纲要》站在珠三角科学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发展目标,为我市文化工作确立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文化发展的行动纲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纲要》赋予我市文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规划部署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争当全省文化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自觉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文化新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着力构筑公共文化服务、文艺精品创作、文化发展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市民素质提升、文化安全保障、文化人才支撑九大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东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强大文化支撑。
(三)工作原则。贯彻落实《纲要》,必须坚持以下几项方针原则:一是科学发展、先试先行。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突破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大胆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办法,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把握时代、弘扬传统。在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东莞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根据时代趋势和自身需要,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赋予东莞城市文化更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四是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针对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既注重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又注重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形成亮点,力争在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带动东莞文化的全面繁荣。五是放开搞活、有序管理。调动一切能调动的社会力量,兴建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打造文化精品,发展文化产业,努力营造文化繁荣发展的格局;同时,加强对文化的管理,确保文化安全和有序发展。六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结合镇(街)特色分类推进文化建设,形成个性鲜明、风格独特的文化形态和发展格局。
(四)发展目标。到2012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市民的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比较充足、设施网络比较齐全、资金人才技术保障比较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精品打造实现突破,有更多优秀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群星奖”、“文华奖”或“梅花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文化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文化产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一批具有聚集效应和产业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强,鸦片战争遗址、袁崇焕精神、可园艺术价值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张扬和打造取得较大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深入推进,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建立起一系列新的对外文化交流平台,策划推出一大批新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东莞民间传统艺术赴市外、省外、国外交流演出更加频繁,东莞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文化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为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营造起良好环境;文化人才总量大幅增加,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改善,整体素质持续提升,形成人才汇聚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实现文化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文化服务健全完善、社会文化生活丰富活跃、文化艺术创作精品迭出、文化遗产保护卓有成效、文化产业发展颇具规模、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文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文化队伍建设充满活力、文化精神弘扬深入人心的目标,基本文化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文化软实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纲要》的部署要求,我们要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核心,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促进东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体来讲,就是要构筑“九大体系”: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打造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构建起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力争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协调全市文化设施建设,力争2020年前建成门类齐全、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功能先进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使文化设施覆盖率、人均面积和设备档次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推进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抓紧推进广播电视中心、市民艺术中心(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粤剧艺术馆、工人文化宫、城市展览馆、虎门威远炮台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鸦片战争博物馆陈列馆、可园“博溪景苑”、袁崇焕纪念园等市级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切实加强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加大图书文献采购力度,力争到2012年,镇(街)图书馆全部纳入总分馆体系,基本实现1.2万常住人口拥有1个图书馆(室)。到2020年,东莞图书馆总馆藏书量达到250万册(件),真正成为文献保障中心和学术研究重镇。加快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设施建设,采用EPON传输等先进技术,建成光节点覆盖用户数量小于80户、放大器级联1级的860MHz双向集中分配网络,逐步实现光纤到楼栋、到用户,实现广播电视与信息服务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和个性化。提升玉兰大剧院、岭南画院、东莞图书馆、东莞展览馆、东江纵队纪念馆等大型文化设施的管理运作水平,使之成为代表东莞文化及城市形象的精品工程。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考评创建。继续开展二年一届的基层文化建设考评,推进镇(街)、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的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已经基本形成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力争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其中,至2012年,全市32个镇街全部达到文化建设达标镇(街)标准,70%以上的镇(街)成为文化建设先进镇(街),20%以上的镇(街)成为文化建设标兵镇(街);60%的村(社区)成为文化建设达标村(社区),40%以上的村(社区)成为文化建设先进村(社区),15%以上的村(社区)成为文化建设标兵村(社区);一大批企业达到市文化建设达标企业标准。至2020年,全市镇(街)公共图书馆达到县级国家一级馆标准,在全市初步形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五里文化圈”,建成全国领先、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组织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针对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农村社区文化室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影视数字化工程等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图书馆建设为契机,开发和建设“市民学习网”、“家庭藏书网”,开拓文化信息资源,丰富文化信息内容。通过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结合,建成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点,到2012年,实现乡镇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站点100%全覆盖。
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以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基层文化场馆建设,优化配置一批新的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等开放型文化活动阵地。不断创新镇(街)文广中心的内部管理机制,尝试合并文化、广电、体育、科技、旅游等职能,打造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成为全国乡镇文化站建设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示范点。
农村社区文化室工程。大力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力争到2012年,100%的行政村和社区按照《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2年)》规定的“五个一”的标准建成文化室;新建城市住宅小区建有图书室、展览室和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健身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文化室,室外建有篮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小广场等文体场地。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以数字化放映为龙头,以流动放映队为实施主体,坚持“政府采购、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群众受惠”的原则,不断扩大农村电影放映的覆盖面,力争到2010年全市各镇(街)均成立流动数字电影放映队且每个放映队配置1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全面实现我市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服务目标。
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结合我市图书总分馆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农村文化资源,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力争至2010年底,全市建成471家“农家书屋”;至2015年,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大网络”:即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出版物发行网络和全民阅读网络。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采用有线网络,扩大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至2010年,力争全面实现20户以下自然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
广播影视数字化工程。全面推进广播电视由模拟向数字化转换,积极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业务。在东莞广播电视台、镇街文广中心之间建立系统互联、资源共享的数字技术新体系,逐步实现采编播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
——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的原则,加大公益性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扶持鼓励具有东莞本土特色和重要艺术价值的原创艺术和民间艺术产品的生产、传播。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方式,引导支持文化企业积极生产优质廉价、安全适用的文化产品。采取购买服务、委托承办、项目外包等形式吸引社会文化团体、非盈利性文化机构,向群众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组织办好“群众音乐舞蹈花会”、“戏剧小品大赛”、“广场集体舞大赛”、“青年舞蹈大赛”、“少儿艺术花会暨中小学校艺术展演”、“群众摄影大赛”、“东莞市歌咏比赛”等全市性重大文化赛事。组织公共文化单位、文艺团体等结合东莞实际、紧扣时代旋律,创作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紧紧抓住元旦、春节、元宵、“三·八”、“五·一”、“六·一”、“七·一”、“八·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及各种庆典的有利时机,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参与性强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丰盛的文化艺术大餐。不断锻造、擦亮“绚丽大舞台”、“都市彩虹”、“文化周末”、“粤韵金声”、“粤剧黄金周”等品牌活动,充实提升广东国际啤酒节、东坑卖身节、桥头荷花节、沙田水文化节、石排中国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节、麻涌“香飘四季”文化艺术节、望牛墩七月七风情节、樟木头小香港旅游节、谢岗登山节、寮步香市文化节等节庆活动,让基层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深入挖掘粤剧曲艺、麒麟舞、醒狮舞、客家山歌、龙舟、楹联、书画等优秀民间艺术资源,开展各类传统文化活动,扩大我市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大力开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活动,让广大群众成为文化活动的参与者、文化艺术的创作者和文化成果的享受者,切实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文化全面繁荣。
——改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文化机构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
实行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向社会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程序,便利市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建立流动文化服务网络,重点在基层社区和新莞人集聚的厂区,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展览、流动演出、流动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通过区域间的资源整合,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完善文化活动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印刷品等媒体,定期发布全市重要的文艺演出、展览论坛、节庆活动、电影放映、新书上市等文化服务信息。
推进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建立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度,全市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纪念馆、文化馆、文化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尽可能做到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对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新莞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免费或半价开放。
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向社会招募文化志愿者,经过专业培训,具体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布展、讲解、导引、辅导等工作,着力实现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
利用现代科技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二)文艺精品创作体系
以打造“中国音乐剧之都”为统领,实施文艺精品战略,根据东莞文艺创作实际,选择以音乐剧、小话剧、儿童剧、歌舞等为突破口,引导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要求,创作一批具有时代气息、东莞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和广泛影响的精品力作,增强东莞文化软实力,提高城市知名度。力争到2020年,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文艺创作相对薄弱的状况,努力使我市发展成为文艺精英聚集地、文艺人才成长地、文艺精品催生地和文艺创新前沿地,不断推出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生命力强,能获国家大奖的优秀文艺作品,使我市的文艺创作整体水平跨进我省地级市先进行列。
——打造音乐剧之都。继续整合北京保利和中国松雷集团的资源,采取“政府扶持、基地整合、社会运作”的模式,搭建“音乐剧创作生产线”,引进国内外音乐剧作品来莞合成推出,打造东莞音乐剧制作合成基地。创建东莞音乐剧团,加强对虎门抗英、岭南画派、袁崇焕、蒋光鼐、东江纵队等东莞题材的挖掘提炼,不断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音乐剧精品,力争每两年创作推出1台以上音乐剧佳作。借鉴“金钟奖”永久落户广州的做法,策划创立国家级的音乐剧评奖活动,争取国家文化部的支持,在东莞举办首届评奖后,使之永久落户东莞,力争成为国内音乐剧最权威的评奖活动。继续举办好东莞音乐剧节和中国音乐剧艺术高峰论坛,出版音乐剧艺术研讨论文集,策划组织音乐剧夏令营,组织国内外顶级音乐剧艺术家开展创作、研讨、采风等活动,展示音乐剧艺术风采,展现“音乐剧之都”的艺术魅力。切实做好音乐剧艺术的普及推广工作,不断引进世界级的经典音乐剧佳作来玉兰大剧院演出,以玉兰大剧院小剧场和全市各大文艺创作基地为平台,推进音乐剧走进镇(街)、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校园,积极培育音乐剧观众群体。力争到2020年,东莞“音乐剧之都”城市文化品牌基本形成。
——实施精品战略。以精品创作为龙头,带动文艺创作全面发展。重视和鼓励原创,抓好重点作品和优势项目,努力提高文艺产品质量,着力打造一批代表东莞形象、具有东莞地域特色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等文化艺术精品。力争至2012年,生产出5部以上艺术精品,推出一批反映改革开放现实题材的长篇文学力作,完成20幅(件)以上东莞史诗性质的、反映东莞重大历史事件的优秀美术作品;至2015年,形成较为成熟、规范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链,每年推出1部以上舞台艺术精品力作,创作生产一批文艺精品;到2020年,推出10台优秀舞台艺术精品、10部优秀影视剧、10首有全国影响的音乐作品,力争有作品入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华奖”、“群星奖”等国家级文艺奖项。
——建立创作平台。筹建东莞市艺术创作室,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论证、创作和研究,增进与市外艺术创作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担国家、省、市的文艺科研项目,提升东莞文艺创作水平和发展层次。着力提升岭南画院的管理运作水平,采用历史文化支撑、多方优势聚合、多种功能兼备、内部运作灵活的发展模式, 借助东莞可园是岭南画派重要策源地的历史文化资源,把岭南画院办成岭南艺术名家名作聚集和生产基地、人才培训基地、传播辐射基地和作品交易基地。充分发挥粤剧发展中心的作用,扶持指导粤剧精品创作,传承和发展东莞粤剧艺术。以北京所在时区(东八区)命名,在我市打造一流的原创音乐创意园区和舞蹈艺术基地。切实加强“东八区”东莞(塘厦)原创音乐创意园区建设,借助省内外特别是香港的音乐创作力量,运用灵活机制,广纳贤才,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莞产原创歌曲,力争办成全国最有活力、最有影响力的音乐创意园区之一。积极筹建“舞艺东八区”舞蹈基地,整合国内优势资源,汇聚业内顶级人才,繁荣舞蹈艺术创作,使之成为国内舞蹈精品的编创中心、研究中心、展示中心以及广东省舞蹈人才的培训中心。继续加强文艺创作基地和群众文化活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在全市建立更多风格独特、个性凸显的创作基地和活动基地。
——完善扶持奖励政策。在争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筹集文艺创作经费,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东莞市文学艺术创作和文学艺术奖励专项资金的作用,扶持重点剧(节)目的创作和生产,扶持社会办文艺团(队),扶持我市文艺作者的艺术创作活动,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文艺工作者,奖励获省级以上文艺奖项的作品,促进文艺创作从偏重数量型向偏重质量型转变,从一般扶持到重点打造转变,力争多出精品、出好精品。依托扶持资金,切实推进艺术成果出版项目,重点出版“解读东莞”年度大型文化报告、《东莞文学艺术精品大全》、《东莞作家文库》和《东莞市文艺创作基地优秀作品精选》等创作成果。充分发挥东莞市政府文学艺术玉兰大奖作为东莞文艺最高奖项的引领作用,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东莞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作品。
——优化创作生产机制。探索选题论证、资金投入、指导监控、效益评估等新的运行方式,推进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宣传评介、展演播映和对外交流。转变文艺创作生产管理方式,面向市场,拓展渠道,积极推行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手创作等创作模式,努力形成合力创作、联合生产、共同受益的新机制。注重运用营销手段和市场规则,推动文艺精品进入市场、占领市场。健全市、镇(街)两级创作网络,各镇(街)文广中心建立相应的艺术创作工作机制,组织实施镇街文艺“五个一工程”,即每年推出一台好的晚会、一部好的剧目、一个好的展览、一本好的文艺作品集和一首好的歌曲,打造群众艺术创作起飞的载体。
——营造文艺创作环境。经常举办全国性创作交流、作品研讨、主题晚会等活动,吸引全国艺术家来莞体验生活,催生东莞题材优秀作品,使我市成为全国各地文艺创作精英的聚集地。定期组织文艺竞赛、笔会、采风以及观摩等活动,使我市成为文艺创作人才的成长地。利用各种媒体力量,将我市的优秀作品推向全市、全省、全国,乃至走向世界,使我市成为优秀作品的传播地。大力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宽松、自由、兼容的鼓励个性发展和创造的文艺创作氛围,使我市成为文艺创作新的前沿地。
(三)文化发展创新体系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推进文化事业产业的全面繁荣注入强大动力。
——进行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公共文化事业中的主渠道作用,财政资金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重点投入重大文化设施和公益性文化项目。进一步改革文化投资管理体制,优化对文化事业的支出结构,逐步实现由“养人或养单位”为主向“兴项目”为主转变。建立公共文化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评估体系,逐步推行重大公共文化投资项目的专家认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探索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通过参股、相对控股、项目融资等方式,对发展前景看好的重点文化资源开发的产业化项目和网络游戏、动画、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引导性、示范性的投资与运营。制定出台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对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设施进行投入或捐赠的政策措施,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投资的多元化、社会化。不断完善融资担保机制,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利用风险投资、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申请上市等方式融资发展。力争至2012年有1家文化企业在国内上市,2020年有多家文化企业实现上市。
——加快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职能,提高政务水平和透明度,着眼于管规划布局、管政策法规、管市场规范。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继续完善公益文化活动项目招商和基层文化建设考评制度,实现政府文化管理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服务机制,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实施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着力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尝试推行签约制、外聘制、合同制、兼职制、义工制等一系列灵活的用工制度。建立健全“以岗定酬、绩效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使收入分配和工作实绩紧密结合,严格以实绩高低、贡献大小决定工资分配,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着力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职(员)工大会、职(员)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强化群众监督。
——实施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实力为重点,积极稳妥做好资产评估、资产处理、人员分流和经济补偿等各项工作,力争在2010年完成市电影发行放映中心、电影院、影剧院、太平影剧院四个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的优化组合。
——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架构。加强国有文化单位的资产管理,积极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新途径,规范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健全风险监控、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重大文化项目咨询决策机制。聘请一批经验丰富、学识渊博的文化艺术界专业人士,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东莞文化建设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大活动进行咨询论证,并承担文化艺术领域的相关研究课题,促进东莞文化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着力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结构,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文化要素市场,构建结构合理、特色显明的文化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文化产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东莞生产总值的8%,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开展文化产业普查,摸清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编制《东莞市文化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制定《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及时研究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统筹规划东莞文化产业的发展,制定出台我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产业组织政策、投资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分配激励政策、用地政策和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政策等等,特别是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成长性、附加值较高、关联产品多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进行大力扶持。积极引进文化产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政府对文化企业创新的服务、支持和引导,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立足东莞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繁荣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战略,不断巩固现有优势行业,有效提升传统行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形成主业突出、结构优化、活力彰显的文化产业发展态势。
巩固优势文化产业。着力提升印刷业、广电业、娱乐业等优势行业的发展水平,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产业品牌,提升行业辐射力和影响力。进一步突出我市印刷产业的龙头作用,实施建设“国际印刷名城”战略,加快加工贸易印刷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印刷产业的技术水平,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印刷工艺,推动印刷业向多色、高速、数码化、个性化印刷发展,力争至2020年全市印刷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人民币,出口产值达50亿美元,使东莞印刷产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印刷服务基地,唱响“印在东莞”城市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广电网络产业,着力推动有线网络向无线延伸,推动广电网络与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融合,构建有线无线相衔接的宽带网络体系;立足东莞强大的制造业基础,积极申请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示范城市,实现数字电视发展的新跨越;在完善原有的数字电视节目的基础上,引进和自办高质量的付费节目,加快发展电视网站、EPG广告、录像回播等广播电视新业务,积极拓展视频点播、电视商城、电视游戏等互动业务,努力发展有线宽带、无线宽带、数据专线、视频监控等数据业务,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尝试开展语音业务、移动电视业务和卫星电视业务。做大做强地方媒体,提高影视节目的创作、发行、流通能力,打造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栏目和品牌节目,打响东莞广电品牌,提高广播电视的收听、收视率。着力提升娱乐产业的整体层次,支持具有竞争优势娱乐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扶持建设具有特色文化体验、娱乐休闲功能的专业街区,鼓励发展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引导娱乐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加快推进出版发行、文化旅游、艺术演出、网络文化、电影放映、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我市文化产业体系的整体竞争力。积极发展出版发行业,调整优化出版物市场结构,培育提升出版物市场主体,鼓励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形式走专营化、连锁化、集团化和规模化的发展路子;引导以《东莞日报》为龙头的出版单位做强做大,开拓数字出版市场,着力建立新的出版实体,不断扩大出版规模、提升发展层次,力争到2020年拥有1-2家出版社;全面推进“版权兴业”工程,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发展自主版权企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将各类重要文物资源融入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旅游品牌的打造,重点推动威远炮台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可园传统文化园区、南社-塘尾古村落等文化景区建设,使之成珠三角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旅游景点。切实提升艺术演出业,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演出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通过资本重组,组建有竞争能力演出集团,努力推出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节目,不断丰富艺术演出内容。着力壮大网络文化业,不断拓展网络文化服务功能,促进网络资源整合,打造东莞网络文化品牌;重点建设网上书店、网上剧场、网上影院、网络音乐等,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网吧连锁化经营,引导示范网络文化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积极振兴电影放映业,进一步深化电影发行放映体制改革,推进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建设;大力培育数字电影,构建数字电影放映网络;开发电影放映增值业务,扩大电影消费市场,力争电影业的收入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扶持培育工艺美术业,建立和繁荣工艺美术品市场,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街区建设古玩、字画等艺术品市场一条街,扩大工艺美术品的经营规模和销售渠道;建立和壮大民间收藏家队伍,激发社会各阶层对艺术品的投资和消费热情,积极培育买方市场,努力把东莞打造成为艺术品的重要交易基地。
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艺术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数字传输等高创意附加值、高知识附加值、高技术附加值的文化产业项目,打造新的文化经济增长点。积极发展艺术设计业,提高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时装设计、礼品设计、环境艺术、室内装潢、广告设计、产品外观设计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推出本土设计品牌。扶持提升动漫游戏业,制定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发动漫画、3G游戏、虚拟演播室等高成长性产业,建设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规模较大的动漫制作基地。加快发展影视制作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题材规划,关注本土和现实题材,重点抓好电影、电视剧、非新闻类电视节目、动画片、网络视频的创作生产,做大做强国有电视媒体,扶持提升民营影视机构的创作生产水平,培养优秀影视创作团队,支持影视基地建设,努力使我市影视制作产业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推进数字传输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完善数字传输网络,加强东莞数字家庭创新与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确定和扶持一批重大新兴业态文化产业项目,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注重培育科技、文化含量高的产业项目,形成发展优势,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落实《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产业实体申报创意产业园区,发挥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对推进东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带动和支撑作用。加强对粤晖园、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松山湖创意产业园、东城数字创意产业园、永正图书创意产业园等产业园区的跟踪扶持,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以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文具玩具、信息和旅游服务等为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努力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积极开发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构建辐射全省、面向国内外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加快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建立文化产品流动网络。大力发展文化策划、咨询、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拍卖等文化中介组织,培育出有信誉、有实力、有品牌的文化中介企业,不断壮大文化经纪人队伍,推行各类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化程度。加快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良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结合东莞“无线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积极利用移动信息技术为各类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东莞经济发展和人员结构特点,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
——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展会在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促进生产要素流通、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升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努力办成国际上有较大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印刷业展会;办好首届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力争让展会永久落户东莞,构建东莞文化产业与外界紧密联系的桥梁纽带,为东莞文化创意产业特别是动漫产业的发展搭建良好平台,为东莞原创动漫和动漫衍生品制造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市外文博展会,积极组织相关中介、设计、广告类文化企业参与电博会、家具展等市外内知名展会,推动东莞文化企业发挥优势,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五)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有效保护、发掘、整合和合理利用我市各类文化遗产和博物馆资源,宣传展示东莞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弘扬东莞传统文明,增强本土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保存东莞文化基因,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探索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着力推进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可行性研究,在论证可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规划、建设、文化、财政、国土等单位组成的历史文化名城申报领导小组,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编制《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东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申报创建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加快博物馆事业发展。大力推进博物馆建设,根据东莞传统文化、社会结构、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各类特色专题博物馆,形成公有博物馆与社会办博物馆互为补充,各行业和各种所有制博物馆全面发展的博物馆体系和市、镇、村三级博物馆网络。加大对产业类博物馆建设的扶持力度,以唯美陶瓷博物馆(中国建筑陶瓷博物馆)为引领,大力引导篮球、家具、服装、毛织、鞋业、啤酒、凉茶、糕点、汽车等一批具有东莞产业特色和文化传统的行业建设博物馆,突出博物馆为行业服务的功能,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发挥积极的作用。力争至2012年,全市博物馆数量增加到32座以上,达到平均每20万常住人口拥有一座博物馆,年度接待参观人数达到300万以上;至2020年,人均拥有博物馆数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每15万常住人口至少拥有1座博物馆)。做大做强市属公有博物馆,建设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及地方文物中心库房,完善鸦片战争博物馆、可园博物馆、东江纵队纪念馆、东莞展览馆、袁崇焕纪念园的配套设施,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我市博物馆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至2015年市属博物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特别要大力挖掘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丰富内涵,建设鸦片战争遗址公园,逐步将之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国际文化品牌。切实加强对博物馆建设监督管理,建立博物馆准入制度,完善博物馆评估体系,制定并实施《东莞市博物馆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博物馆考评办法》,引导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强化文物博物学术研究,重点抓好明清海防研究、东莞地下文物研究、东莞古建筑研究、东莞碑刻资源研究等课题研究项目,力争平均每年有1至2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出台,不断提升东莞博物馆的行业地位。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东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编制《东莞市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建立政府引导补贴、社会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市、镇、村三级文物管理网络,构建文物资源点、线、面相结合的文物保护体系。积极推进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整体情况,对普查发现的有重要价值的文物进行标准认定和修缮保护。保护和抢救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物,重点进行虎门炮台维修工程,加速推进南社、塘尾明清古村落的维修工程,加强各级文物的维修管理、指导工作,继续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和抢救性文物考古的发掘工作。力争至2020年,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完好率达95%以上。国保单位达到8处以上,省保单位达到20处以上,并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工作。
——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着力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市、镇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体系和完备的档案资料、数据库。通过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民俗文化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览等活动,传播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东莞传统文明,传承东莞文脉。积极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民间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保护和传承好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力争至2020年,有7项遗产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30项遗产入选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全市有10个以上村镇被命名为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20个村镇获省级“民间艺术之乡”称号。
(六)对外文化交流体系
充分发挥东莞毗邻港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有利优势,积极利用各种资源,探索对外文化交流的新办法、新途径,吸收和借鉴各地优秀文化成果,不断增强东莞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提升东莞城市文化形象。
——推动东莞文化“走出去”。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渠道,创新交流手段,丰富交流形式,扩大交流内容,着力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加强与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争取每年在全国主要城市举办或互办东莞文化节、文化周、艺术周和文物展等大型文化活动,扩大东莞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我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赛事,通过国内外著名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书展、博览会等平台,推介东莞文化发展成果,展示东莞文化整体实力。积极借助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视、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运用广告短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纪实文学等多种形式,宣传东莞文化建设、提升东莞文化形象。加强对全市文化资源的良性开发和有效整合,深入挖掘虎门销烟旧址、可园、东江纵队等历史文化资源,粤剧、龙舟、醒狮、麒麟、客家山歌等传统艺术资源,家具、毛纺、IT、服装、啤酒等现代产业资源,以及荔枝、香蕉、荷花等地方特产资源,推出具有东莞特色的文化交流项目,充分表现东莞独特的地域特征、城市景观、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
——引进外地优秀文化项目。多渠道、多层次、多品种地引进国内外文化项目,利用玉兰大剧院、岭南画院等场馆设施,举办“东莞音乐剧节”、“岭南美术节”等活动,使东莞成为国内外文化交流的舞台。利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组织举办高水平的文化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优秀的艺术团队和经典剧目来莞演出,让广大市民从不同的侧面领略世界各地的民族特色和民俗风情,感受各地人民风格迥异的人生态度和生命体验。以鸦片战争博物馆、可园博物馆等人文资源为依托,接待港澳台和世界各地的人员来莞参观访问,打造我市对外文化交流的名片。
——探索深莞惠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深莞惠三地之间的文化交流,共同研究制定深莞惠文化合作协议和文化合作项目,着力打造深莞惠文化圈,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积极探索深莞惠三地在文献资源、文化数字资源、文化设施、艺术创作、群众文艺演出、文化活动成果展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共享,推动三地联合办展办节办会,实现三地文化志愿服务多向流动和文化职称、资质的相互承认。积极推进深莞惠三地演出场所巡演合作、文化票务联网销售、文化市场许可相互承认、文化产业园区合作建设、文化产业互动转移、文化旅游线路联合开发、文化消费券联合发放,促进三地文化产业在交流合作中做强做大。推动建立三地文化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文化执法联动协查机制,定期通报信息,联合开展行动,共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确保三地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与港澳地区的文化交流。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推进东莞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加强与港澳地区在文化资源利用、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图书馆资源共享体系建设,推进东莞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与港澳地区图书馆联网查询,针对数字化图书馆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重要课题,加强与港澳地区图书馆之间的学术交流。充分利用鸦片战争博物馆、可园博物馆等丰富的文博资源,与港澳地区开展文物巡展。以岭南画院为平台引进港澳知名艺术家来我市举办画展,积极策划岭南画派美术作品到港澳地区展出。加强与港澳地区在粤剧艺术领域的交流合作,大力推动东莞优秀粤剧艺术作品赴港澳地区演出。积极组织粤剧、麒麟舞、醒狮等民间传统艺术赴港澳地区开展交流活动,不断拓宽对外合作渠道。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经济,鼓励港澳企业投资东莞文化产业。
(七)市民素质提升体系
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市民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扬东莞城市精神,加快构建学习型城市,切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东莞优良文化传统相承接的市民素质提升体系。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融入公民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使之转化为社会的主体意识,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方式。强化和谐文化建设,以先进文化引领和谐发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正确引导社会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推动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和睦相处,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精神支撑。以丰富的文化活动和多样的表现形式,将主流价值观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出来,使广大群众受到润物无声的熏陶,提供构建核心价值体系需要的知识素养、精神认同和良好氛围。以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行为规划,通过文化活动大力倡导,让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牢固树立“创建永无止境”的理念,不断巩固、延伸、辐射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利用各种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为全社会树立学习标杆,教育引导市民践行道德规范,形成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围绕共建共享共融的原则,着力满足新莞人文化需求,切实保障新莞人的文化权益,让新莞人以主人翁的身份融入东莞社会,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文化成果的享受者和城市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进一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建设学习型城市。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把创建学习型城市作为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的紧迫任务和基础工程,推动建立全民学习载体和服务平台,倡导终身学习,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养。以东莞图书馆为龙头,整合全市图书馆(室)和学习资源,使之成为传播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的重要载体和市民学习的重要场所。精心打造“学在东莞”系列品牌,做大做强“东莞学习论坛”、“市民学堂”、“东莞读书节”等学习活动,通过各种沙龙、论坛、讲堂和读书学习活动,引导市民多看书、多读报、多了解新信息,不断提升自身知识涵养和文化素养。在机关、社区、家庭、学校等创建各类特色鲜明的学习型组织,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想学、人人爱学、人人比学的良好风尚。
——弘扬东莞人文精神。总结提炼东莞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新观念、新理念,传承发扬优秀文化传统,培育具有时代气息、地域特色、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精神。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关怀互助的精神,经世致用、勤勉敬业的精神,开放兼容、变革求新的精神,知礼守法、真诚向善的精神,激发广大市民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增强对东莞城市家园的认同感。大力弘扬“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城市精神,发现和塑造体现城市精神的代表人物,丰富、创新和拓展城市精神的社会传播空间,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使城市精神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成为东莞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强劲动力和思想保证。
(八)文化安全保障体系
把维护文化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文化市场、文化活动、文化场所和广电播出安全有序,为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维护文化市场安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管制度,以国家法律为基础,逐步建立以《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为母法,文化市场各行业、文化经营各环节监管到位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包干制、巡查制、问责制、轮岗制为内容的文化市场执法责任制度,不断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监管网络,通过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互为支撑的纵向网络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工商、劳动、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协调联动的横向网络,实现立体化布控。根据文化市场监管与新科技结合越来越密切的实际,建立文化安全预警和技术跟踪机制,全面推进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印刷业网上监督系统的安装建设,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不断扩大文化市场电子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出版物审读制度,不断加大审读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内容上确保出版物质量,防止不良出版物流入市场。切实加强对演出娱乐、网络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印刷复制、音像和出版物等重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不断加大“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维护文化活动安全。切实规范大型文化活动的审批行为,对举办者资格、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文化活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提升活动承办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着力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求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必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各项保护措施,部署各类安保人员,确保活动安全举办。
——维护文化场所安全。加强对文化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指导督促文化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制定安全消防制度,依法关闭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文化场所,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建立文化场所安全员制度,每个文化场所至少指定一名安全员,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文化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有序推进文化场所的免费开放工作,严格按照核定人数接待群众参观访问,避免在节假日、免费开放日出现突发公共事件。
——维护广电播出安全。在国家、省安全播出体系总体框架内,建立市、镇贯通的全市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体系和预警发布系统,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快推进安全播出运行管理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广播电视监听监看体系,及时掌握播出资源、播出状态、播出效果等重要信息,加强对播出单位的监管。积极筹建播出灾备系统,要求各级广播电视重点播出系统建立系统级备份,确保运行安全。
(九)文化人才支撑体系
从东莞文化发展的实际出发,正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落实“引进、提升、保障、激活”的文化人才发展思路,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德才兼备、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为东莞文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引进充实。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继续坚持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文化人才,积极尝试通过中介代理、专家引荐、上门物色等多种途径引进各类人才,不断拓宽进人渠道。积极探索柔性人才流动和合作策略,采取借力借脑方式,引入“社会人角色”,推行项目聘用制、项目负责制、专家咨询制等用人形式,努力形成“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灵活用人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文艺协会和文化团体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学校、社区文艺骨干的整合,通过开展联谊、创作、展演等交流活动,聚集社会文化人才的智慧和力量。针对文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和文化人才队伍结构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重点引进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文艺创作、经营管理、编导策划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职称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力争至2012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管理人才人数基本保持稳定,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年平均增长10%以上,达到580人;至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1250人。
——培训提升。把培训作为提升人才素质的基本手段,通过组织各类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培训活动,提升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工作队伍。不断加大培训投入,建立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实现专款专用,从经费投入上保障各类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强化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知识更新培训、考察学习培训,强化各级干部职工对专业技术知识、文化建设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人才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着力拓宽培训渠道,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内著名高校、文化机构或国内权威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机构进行考察学习;积极推进各镇(街)之间通过座谈、参访等形式加强相互交流,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环境保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人才环境,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和有力保障。着力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文化人才的经济待遇,并在入编、入党、提职、晋级、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评选先进等方面适度向优秀人才倾斜。大力营造并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给想干事的人以机会、能干事的人以条件、干成事的人以地位。加强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人才身心健康的基本需求和交流、学习、休假、子女受教育等社会需求,真诚关心他们的生活,及时解决人才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各类人才安心工作、施展才华提供良好条件。
——机制激活。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任期目标责任制度、职位管理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确立以业绩为重点的人才价值观,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东莞市优秀文化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设立政府文化大奖,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实行重奖,对拔尖人才给予优厚待遇。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发挥文化名人效应,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新路子。
三、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东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必须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评估考核、政策支持、经费投入等多方面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文广新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纲要》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市文广新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黎寿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具体工作。市文广新系统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详细的责任分工一览表,加强对落实《纲要》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至2020年,《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得到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导落实制度,使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对于一般性、日常性的工作,要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文艺精品打造、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要专人负责,专人推进,重点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成效。局将通过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扩大)暨督查工作会了解、研究、检查《纲要》的落实情况。局办公室要定期制定专项督查表,发出督查通知,对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情况进行通报公布。
(三)实施评估考核
市文广新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每季度向局报送《纲要》落实的具体情况。局领导小组每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切实做到每一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四)完善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促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努力形成有利于东莞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措施,鼓励个人、外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我市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文化发展扶持政策,对标志性的文化设施和重要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并减免相关规费;支持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基地的发展,积极争取文化产业投资项目用地与一般工业用地区分开来;充分利用旧工业产房等存量房产,通过优惠的租赁方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文化产业企业积极申请认定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落实经费保障
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每年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确保不低于本级财政当年实际收入的增幅,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应逐年增加。对于农村文化建设、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重要社会公益文化活动、重要文物考古发掘等,要分别设立专项经费或资金。研究出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的相关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镇街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要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需要。探索制定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
参考政策文件:
1、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2、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3、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
5、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
6、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7、广东省文化厅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2008-2020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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