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09〕116号
转发市民政局《东莞市推进全国综合减灾
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东莞市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东莞市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关于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减电〔200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我市综合减灾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今年全国救灾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减灾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从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制定工作规范,明确方法步骤,抓试点、树样板,积极推动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减灾防灾意识,增强我市城乡综合减灾能力,争取10个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民政局牵头,财政、卫生、国土、建设、水利、环保、气象、应急、地震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三、方法步骤
我市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准备阶段(5月25日至8月25日)。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转发省文件、传达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照省文件要求,确定示范社区名单,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6日至11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将任务下达到镇(街道)示范社区,对照国家减灾示范社区标准,逐项抓好落实。
1.建立完善镇(街道)、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组织机构。有关镇(街道)、示范社区要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组织机构,明确减灾目标,制定减灾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减灾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编制完善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省要求,我市各级都已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各社区要在编制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时,明确社区灾害应急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详细规定相应的响应程序,为组织开展应急救助提供详细的依据;并根据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在演练的基础上进一步熟悉完善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加强避难场所建设。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在现有条件下要考虑结合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场馆进行规划布点,应重点针对防台、防洪、防暴雨雷电、防高温和冷害、地质等自然灾害防治,兼顾防火灾、环境污染和突发大型建筑事故灾害等,以灾害源就近布点规划为原则,保障发生紧急情况时的人员紧急疏散。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应考虑结合镇(街道)、村规划编制,把集镇建设、村通公路、通信、医疗、学校、观光园、休闲点等公共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结合进行,紧急疏散不宜距集镇过远,而且要交通便捷,如有紧急情况可保证车辆通畅。
4.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要积极和市有关部门联络,向示范社区提供气象、民政、地震、环保等宣传资料,通过组织培训、专家讲座、编印资料、媒体宣传、文艺表演、播放专题片、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安全教育,使社区居民了解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5.组织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开展1-2次预案演练,使社区居民普遍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互救、医疗救护、防暴雨雷电等防灾减灾技能,以及消防灭火、电力抢修、煤气抢修、毒物泄漏等救灾技术。
6.组建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组建由社区保安、基层民兵、学生、老年人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参加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协助开展相关防灾减灾活动;遇有灾害事件及时报告,协助社区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7.按《东莞市安全气象社区(村)示范单位创建方案》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达到安全气象社区建设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2月)。按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要求,市有关部门将于今年9月中旬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12月初进行全面性检查验收,并指导督促各地查漏补缺,迎接省减灾委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社区是救灾减灾工作的终端,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今年救灾减灾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社区减灾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综合考评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打造成为民政为民的品牌,建设成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镇(街道)要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各有关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安全教育,使社区居民了解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附件:东莞市2009年创建全国减灾社区名单
附件
东莞市2009年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名单表
镇(街道) |
社区 |
示范社区个数 |
莞城街道 |
北隅社区、罗沙社区 |
2 |
东城街道 |
堑头社区 |
1 |
南城街道 |
胜和社区 |
1 |
万江街道 |
拔蛟窝社区 |
1 |
虎门镇 |
龙眼社区 |
1 |
石龙镇 |
中山西社区 |
1 |
寮步镇 |
寮步社区 |
1 |
长安镇 |
咸西社区 |
1 |
麻涌镇 |
麻二社区 |
1 |
合计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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