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3〕3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网上商事登记工作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网上商事登记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东莞市网上商事登记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国家、省赋予的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登记服务效能,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在广东省东莞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及年检改革试点的批复》(工商外企字〔2011〕191号)和《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工商办字〔2012〕38号)精神,在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网上商事登记工作试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网上商事登记平台,以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为基础,商事主体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提交申请登记资料,工商部门在网上受理、审查、核准和发放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将服务窗口延伸到企业和家庭,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全面提高登记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网上商事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商改办牵头组建运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改办主任兼任。
三、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基础准备
在2013年3月以前,测试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开通网上登记业务审批人员数字证书。
(二)第二阶段:试点运行
从2013年3月中旬开始,以外商投资企业为试点,在市工商局窗口开展网上商事登记;举行网上商事登记启动仪式,上线运行网上商事登记系统;及时收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优化系统。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网上商事登记覆盖到其他市场主体,开展全方位的宣传,进行全方位的推进。
四、工作内容
(一)上线登记系统
工商部门负责系统的开发和完善,组织登记工作人员、企业用户等对系统进行实操测试,搭建起功能完善、规范统一、便于操作的网上登记平台。逐步实现申请材料网上在线提交,工商部门网上实时受理、实时审查、实时核准、快捷发放营业执照的“一站式”服务和无纸化的行政审批目标。
(二)发放数字证书
将身份认证方式由身份证认证逐步转变为身份证认证和数字证书认证并行的方式,联系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数字认证服务单位制作数字证书,并在全市外资企业、验资验证机构中推广,力争企业和机构、法定代表人、需要用到电子签名的会计师等均持有数字证书,为网上商事登记上线做好充分准备;完成网上商事登记审批人员个人数字证书的开办手续,并制作个人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实现数字证书在部门间的互通共认。
(三)做好对接协调
由工商部门协调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接系统,实现验资审计报告的直接采集;与外经贸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电子档案对接,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电子档案数据库,确保企业信息录入统一、规范、完整;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工商部门,制作经部门电子签名、加盖部门电子印章的审批文件、许可证电子版,与工商电子档案进行对接。
(四)加强服务配套
落实网上商事登记工作机制和人员安排,培训登记审批工作人员、在线服务工作人员;建立网上答疑平台,以论坛、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使用帮助;以企业自愿为原则,物色一批有意愿、有软硬件支持的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作为网上商事登记的上线对象,提前向其宣传网上商事登记,介绍和演示系统操作,发放企业操作指南及数字证书开办申请表,鼓励企业开办数字证书。
(五)启动登记试点
举行网上商事登记启动仪式,通过各类媒体同步展开宣传,发布新闻宣传通稿和网上商事登记公告,全面启动网上商事登记试点服务;在市工商局登记大厅发放网上商事登记宣传单张,对网上商事登记业务优先办理、加速办理,充分展现网上商事登记的便捷高效,吸引更多企业使用。
(六)扩大服务范围
在试点积累足够经验和取得预期成果的基础上,将服务范围向其他市场主体扩展,最终建成覆盖所有市场主体的网上商事登记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网上商事登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协调配合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网上商事登记对于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工商部门做好网上商事登记试点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要明确相应的责任人,配合落实网上商事登记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网上登记的便捷高效,让经营者全面了解网上登记的目的和意义,调动经营者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为开展网上登记试点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周密统筹安排,夯实工作基础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网上商事登记工作的整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网上商事登记平台开发、运行、完善所需的人员、资金及相关设备,夯实工作基础;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法制部门应当认可网上商事登记形成的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市电子政务办要通过共享平台推动相关电子档案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互用。
(四)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操作流程
要切实做好网上商事登记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网上商事登记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电子执照及资料存档等具体流程和操作要求,高效处理网上商事登记业务;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实例分析、对点指导、发放操作手册等多种方式,做好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其全面掌握资料准备的要求、网上提交申请的方法和基本技能等,保障网上商事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要组织专门的督查小组,对各部门在网上商事登记工作中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情况进行督查;要及时总结和评估试点工作的成效和不足,逐步调试和完善网上登记平台;要深入分析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严格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网上商事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