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4〕2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3年度收费综合
年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3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东莞市2013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和《东莞市收费管理规定》等要求,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成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办公室(下称市年审办),开展2013年度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根据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和《东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东府〔2013〕1号,以下简称《减负五十条》)的精神,规范收费单位各项收费行为,掌握收费及收支情况。
二、年审的范围
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镇村涉企协议收费的执收单位。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申领收费许可证的单位暂不列入本次年审范围。本次年审主要审验2013年度收费执行情况,如有重大违规问题的可追溯至上年度。
三、年审的内容
(一)是否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停征、免征、取消及优惠政策,重点检查市政府“减负五十条”的落实情况;
(二)是否及时变更、换领、注销、年审收费许可证,重点检查收费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年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变更后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收费资金,重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收费票据;
(五)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重点检查收费项目和标准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更新;
(六)是否及时整改上年度年审以及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年审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工作从2014年3月25日开始,2014年6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分为动员自查、集中审查、集中处理、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自查阶段(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15日)
1.各收费部门和单位对照年审内容进行动员、自查,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按附件1的分类,交所属市主管部门或本镇(街)经信局(经贸办):
(1)2013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1份;
(2)收费票据或缴款通知书(已开具的存根联)复印件,每个收费项目1份;
(3)《收费单位2013度收费情况年审表》、《收费单位2013年度收支情况年审表》(以下统称《年审表》,见附件2和附件3)各1套;
(4)收费许可证正本。
2.各业务主管部门或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收费情况及提供材料情况进行初审,在《年审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4月15日前统一报送市年审办(设在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和价格管理科)。
各中心镇(园区)经信部门对辖区内的属于下放事项的收费项目执行收费情况直接进行年审,并将年审单位名单和年审结果报送市年审办,《年审表》及收费许可证无需上交市年审办。
(二)集中审查阶段(2014年4月中下旬)
市年审办要对照执收单位报送的年审资料,按收费综合年审的要求和内容逐项进行集中审查。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与执收单位反馈并核实,并列为重点审查单位;对明显存在价格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需要变更的收费许可证的,通知收费单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集中处理阶段(2014年5月1日-2014年6月15日)
年审办要组织力量,对于审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深入重点审查单位开展实地审查,被检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应一并检查。
1.被审查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1)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
(2)账册和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
(3)收费账册;
(4)收费票据;
(5)银行账户管理资料;
(6)资金收支资料。
2.实地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
(2)现场查阅被审查单位资料;
(3)察看收费公示栏和收费现场,听取部分缴费人意见。
3.处理发现的问题
实地审查完成后,由年审办召集成员单位对年审发现的问题进行会审。程序如下:
(1)汇总全面排查及实地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年审办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对确认存在违反政策规定的执收单位,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年审办。
(四)总结阶段(2014年6月15日-2014年6月30日)
由年审办召集成员单位对2013年度年审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年审工作经验与不足、年审后工作改进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2013年度年审工作情况汇报呈市政府。
五、年审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由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负责收费综合年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市物价局要将收费年审工作作为规范收费行为治理乱收费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收费年审进一步强化收费的管理职能;市财政局负责对相关收费单位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市审计局负责对相关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协同进行监督管理。各收费单位要提高对收费年审工作的认识,把配合做好年审工作作为增强政策观念、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来抓。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年审工作,加强对系统内各收费单位的工作指导,规范其收费行为;各收费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积极配合年审办做好收费年审工作。
(三)注重质量,确保实效。各年审人员要按照年审内容和要求,严格审核有关票据、帐薄及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结合年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档案。
(四)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全体年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政策办事、文明服务,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禁接受被审单位的吃请等,请各被审单位予以监督。
(市年审办联系电话:22830673、2283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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