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3〕133号
关于印发《第四届“东莞慈善日”
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第四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第四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自2010年起,我市成功举办了三届“东莞慈善日”活动,在倡导慈善文化、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民生改善、营造慈善氛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好第四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建设“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为目标,紧紧围绕“慈善传递正能量,爱心共建新东莞”主题,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的热情,普及和推广“人人可公益、人人可慈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我慈善、我快乐”、“助人为乐”、“助人悦己”等现代慈善理念,全面推进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5—31日。
三、活动主题
慈善传递正能量,爱心共建新东莞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慈善募捐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为市民提供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捐赠途径,发动社会力量为慈善事业助力,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
活动项目:共有5个活动项目。
1.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方式,围绕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主题和目标,搭建慈善项目推介平台,积极引导社会热心企业、机构、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与慈善项目结对共建,帮助我市贫困地区和群众解决最迫切、最现实的实际困难,在全市营造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慈善氛围,倡导“大爱东莞”社会风尚,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项目实施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工商联以及各镇街,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委台办、市外事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慈善会协办)
相关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项目收集阶段(9月30日前)。一是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各界征集慈善项目。二是发动全市各慈善组织提交、申报慈善项目。三是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发动和收集汇总本地扶老、助残、助学、救孤、济困、赈灾和环保等慈善公益项目,特别是欠发达镇、村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综合服务和文化活动中心等项目。四是市内各类扶贫项目。由市扶贫办负责征集并审核慈善项目后报市慈善会,由市慈善会负责申报。五是市活动办根据各类困难群众当前最关心、最迫切和最直接的困难问题,开发设计相应的慈善项目。
(2)项目确定阶段(10月10日前)。召开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协调会,对收集汇总的慈善项目进行初选,确定需重点推介的慈善项目。根据项目的内容和特点,选择困难群众当前最迫切、最需要的慈善项目作为重点推介项目,特别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尚未覆盖,或者需要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承担或实施的社会服务项目。
(3)项目推介阶段(10月20日前)。一是包装宣传:制作宣传单张、手册、展板、宣传短片等宣传资料。二是媒体推介: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东莞市民政局和东莞市慈善会网站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公布重要推介慈善项目内容。公布内容包括慈善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筹款金额、善款接收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三是重点推介:向历年来热心我市慈善事业的企业、善长仁翁进行定向推介,达成结对共建的意向。四是专场推介:由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市委统战部、市外经贸局、市委台办、市外事局、市工商局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分别组织召开专场座谈会,积极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参与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五是镇街推介: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积极发动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市民参与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
(4)项目签约阶段(10月25日前)。社会各界热心企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既可通过市慈善会对选定的慈善项目进行定向认捐,也可直接与慈善项目申报单位联系对接后确定具体捐赠方式。市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组委会负责对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举行慈善项目结对共建签约仪式。
(5)监督实施阶段(10月25日后)。监督各慈善项目结对共建工作的开展,按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1月上旬发布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成果,公布结对共建慈善项目信息。12月下旬发布结对共建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2.慈善篮球赛。初定于10月25日晚上,在市体育馆举行“东莞慈善杯”2013东莞全明星慈善篮球赛,由东莞新世纪队对阵广东宏远队,球赛中穿插文艺与互动环节和首届东莞“十大慈善项目”颁奖,并通过球票义卖、现场广告、竞拍等形式募集善款。(项目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宏远集团、新世纪房地产公司、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各镇街,市慈善会协办)
3.福彩义卖活动。10月26—27日,在莞城、东城、南城、石龙、横沥、塘厦、厚街、常平等8个镇街开展“刮刮乐”即开型福利彩票义卖活动,筹集资金充实“东莞福彩关爱基金”。(项目实施单位:市福彩中心、相关镇街,市慈善会协办)
4.发动企业设立或增资冠名专项基金。组织走访爱心企业和举行座谈会,介绍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市慈善会专项基金的运作情况,引导培育企业慈善理念,发动企业在市慈善会设立冠名专项基金或对现有冠名专项基金进行增资,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搭建良好平台。(项目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慈善会协办)
5.书画慈善拍卖活动。初定于10月23日下午在会展国际大酒店举行书画慈善拍卖活动,所得款项由市慈善会用于发展我市慈善事业。(项目实施单位:市慈善会、莞商会,各镇街协办)
(二)服务实践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实践活动,切实为有需要的社会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倡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慈善实践,形成常态化慈善救助机制。
活动项目:
1.举办“社区服务日”活动。2013年国庆期间,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幸福大融合”、“睦邻齐关爱”、“社区共乐活”三大主题社区服务活动。(项目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残联、相关社会组织协办)
(1)“幸福大融合”:通过开展公共聚餐、子女联欢、公益讲座、全民运动会等活动,加强社区新老莞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促进本地居民与外地居民的相互融合,使新莞人真正融入社区、扎根社区和服务社区。
(2)“睦邻齐关爱”: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关注身边的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尽己所长帮助他人。如为低保户、残疾人、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开展爱心厨房、贴心护理等帮扶行动。鼓励各村(社区)居民,特别是曾经享受政府资助的组织和个人,为社区居民办一件实事,如当一回慈善超市“营业员”、社区居委会“工作者”、居住小区“保洁员”、妇女之家“聆听者”、社区治安“巡逻员”、辖区交通“协管员”等,营造乐善好施、互相关爱的社区温情氛围。
(3)“社区共乐活”:各镇街组织已建成的4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敬老、助残、科普、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社区活动,如公益演出、公益探访、现场义诊、公益买卖、百家讲坛等,共建幸福和谐新家园。
2.爱心救助在行动。继续在《东莞时报》开设“爱心救助在行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开寻找需要救助的人,及时对其进行救助,切实用好慈善资金,使慈善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成效。(项目实施单位:市民政局、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市慈善会协办)
(三)宣传推广活动
活动目的: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结合运用网络、短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高密度、多层次、高定位的宣传推广,引导慈善事业发展方向,传播慈善互助理念。
活动项目:
1.评选首届东莞“十大慈善项目”。继2010年首届东莞十大慈善人物评选后,再次通过社会公众初评与评审组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我市范围内2010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广泛的市民知晓度、深刻的社会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并于10月25日晚慈善篮球赛现场对东莞首届“十大慈善项目”进行颁奖。(项目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慈善会协办)
(1)9月28日前,为慈善项目启动评选阶段。有意愿的参评组织可登录市慈善会网站,下载《首届东莞“十大慈善项目”评选活动项目申报表》,依据本组织开展慈善项目活动的有关事迹、数据等情况,形成申报材料并按时提交。
(2)9月30日前,为慈善项目初选阶段。成立由相关单位、专家的评审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所有项目进行初选,并根据评审组成员打分,从报名项目中初步筛选出20强入围名单。
(3)10月10日前,为网络投票阶段,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对20强入围项目进行网络投票。
(4)10月15日前,评审组结合公众投票结果,依据总得分(权重为:复审评委打分*70%+网络投票得分*30%)对候选项目进行评定,从中评选出首届东莞“十大慈善项目”。
(5)10月22日前,为公众展示阶段。拟由东莞时报制作宣传专栏,对首届东莞“十大慈善项目”进行逐一展示,并邀请获评的十大慈善项目负责人或者团队进行专访,鼓励优秀,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激发全市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投身公益事业的热情。
2.公益创投研讨会。10月中旬,市第一届公益创投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市图书馆举行公益创投研讨会,通过展示我市公益创投活动、项目实施成果以及举办主题研讨会,广泛宣传我市公益创投活动成果,向社会各界推广公益创投理念,反映国际最前沿的公益慈善潮流,推动我市公益创投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创新。(项目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协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东莞慈善日”是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由市镇两级组织实施、全体市民参与的重要活动日,主要任务是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帮扶我市各类困难群体。各镇街、各单位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履行职责,扎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组委会,由吴道闻副市长任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叶冠强副秘书长、市民政局杨东如局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工商局、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慈善会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杨东如局长兼任主任,市民政局黄容开副局长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若干人员组成。
(三)落实工作分工
各镇街、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镇街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活动,充分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慈善日活动,落实分工任务。具体安排详见《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附件2)。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街、各单位要围绕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整体连贯、保质保量、有声有色。各镇街、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橱窗、公交站亭等媒介,强化社会面宣传发动。
附件:1.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一览表
2.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1:
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一览表
序号 |
活动内容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工作内容 |
1 |
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 |
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镇街 |
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委台办、市外事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慈善会 |
搭建慈善项目推介平台,积极引导社会热心企业、机构、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与慈善项目结对共建,帮助困难地区和困难人士解决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困难,在全市营造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慈善氛围,倡导“大爱东莞”社会风尚,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
2 |
慈善篮球赛 |
市民政局、宏远集团、新世纪房地产公司、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 |
市体育局、市慈善会 |
初定10月25日晚上在市体育馆举行,由东莞新世纪队对阵广东宏远队,球赛中穿插文艺与互动环节和首届东莞“十大慈善项目”颁奖,并通过球票义卖、现场广告、竞拍等形式募集善款。 |
3 |
福彩义卖活动 |
市福彩中心、 相关镇街 |
市慈善会 |
10月26—27日在莞城、东城、南城、石龙、横沥、塘厦、厚街、常平等8个镇街开展“刮刮乐”即开型福利彩票义卖活动,筹集资金充实“福彩关爱基金”。相关镇街负责协调安排义卖人员、场地布置、秩序维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
4 |
发动企业设立或增资冠名专项基金 |
市民政局 |
市慈善会 |
组织走访爱心企业和举行座谈会,介绍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市慈善会专项基金的运作情况,引导培育企业慈善理念,发动企业在市慈善会设立冠名专项基金,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搭建良好平台。 |
5 |
书画慈善拍卖活动 |
市慈善会、莞商会 |
各镇街 |
初定于10月23日下午在会展国际大酒店举行书画慈善拍卖活动,所得款项由市慈善会用于发展我市慈善事业。 |
6 |
社区服务日 |
市民政局、各镇街 |
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残联、相关社会组织 |
2013年国庆期间,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幸福大融合”、“睦邻齐关爱”、“社区共乐活”三大主题社区服务活动。 |
7 |
爱心救助在行动 |
市民政局、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
市慈善会 |
通过在《东莞时报》开设“爱心救助在行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开寻找需要救助的人,并及时对其进行救助,切实用好慈善资金,使慈善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成效。 |
8 |
评选首届东莞“十大慈善项目” |
市民政局 |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慈善会 |
通过社会公众初评与评审组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我市范围内2010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广泛的市民知晓度、深刻的社会影响力的十大慈善项目。 |
9 |
公益创投研讨会 |
市民政局 |
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
初定于10月中旬举行,通过展示我市公益创投活动、项目实施成果以及举办主题研讨会,广泛宣传我市公益创投活动成果,向社会各界推广公益创投理念,反映国际最前沿的公益慈善潮流,推动我市公益创投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创新。 |
附件2:
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
单 位 |
具体内容 |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
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营造氛围。 |
市委统战部 |
负责发动外资企业、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委台办 |
负责发动台资企业和台胞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经信局 |
负责发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教育局 |
协助开展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负责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公安局 |
负责有关会议和活动的安全警卫、场地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
市民政局 |
负责第四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制订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宣传资料。 |
市司法局 |
协助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在社区服务日期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
市财政局 |
负责审核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有关活动经费。 |
市农业局 (市扶贫办) |
协助开展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 |
市外经贸局 |
负责发动外资企业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卫生局 |
协助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在社区服务日期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负责安排医护人员为有关会议和活动提供临时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
市审计局 |
负责捐赠款物的审计监督。 |
市外事局 |
负责发动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国资委 |
负责发动所属监管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体育局 |
协助做好慈善篮球赛筹办工作。 |
团市委 |
协助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在社区服务日期间组织志愿者提供服务。 |
市妇联 |
协助开展慈善项目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发动全市妇女儿童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市工商联 |
负责联系动员爱心企业参与“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 |
市残联 |
协助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在社区服务日期间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
市工商局 |
负责发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积极参与“东莞慈善日”活动。 |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
负责做好第四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开展“爱心救助在行动”活动。 |
东莞广播电视台 |
负责筹办慈善篮球赛;负责做好第四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相关活动电视转播工作。 |
市慈善会 |
负责接收和管理募捐款物,协助市民政局做好系列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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