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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13年“市民评机关”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3-08-05 00:47:5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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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3〕12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3年“市民评机关”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3年“市民评机关”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东莞市2013年“市民评机关”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机关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实现高水平崛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在全市市级机关中开展“市民评机关”活动。为顺利开展好本次测评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机关为目标,认真组织群众开展评议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着力增强各级各部门的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提高行政效能、解决突出问题、塑造良好形象,积极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坚实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总体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增强测评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全面公开测评内容、方法、过程及结果,进一步提高测评结果的公信度。

(二)公众参与原则

在近万名参与测评主体的选取上,兼顾各类不同群体表达诉求和对机关单位进行评议、监督的权利,确保社会各阶层全方位覆盖、充分参与。

(三)分类测评原则

进一步吸纳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根据不同测评对象的单位性质和职能特点,对测评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切实增强测评对象的可比性和测评的针对性。

(四)多维测评原则

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日常测评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平台,推动各级机关实现政务透明化、规范化;借助各类媒体,开展明察暗访,作好政府服务的日常监测;广泛搜集归纳各方意见,作为机关作风满意度的重要参考。

三、评议对象

市直副处以上和中央、省驻莞部门中具有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并与企业生产和市民生活联系密切的行政管理部门。

为提高测评的科学性、合理性,按照单位职能和管理相似性原则,分为两类(详见附件1),一类是以经济发展为主要职能,更多地直接面对企业的部门;一类是以社会民生为主要职能,更多地直接面对市民的部门。两类部门采用同一套量表进行测评,但在权重比例分配方面各有不同侧重。

四、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具体为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规范、廉洁服务四项。

(一)服务态度

转变行政观念,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理念;对群众热情有礼,用语文明,无庸懒散、故意刁难和冷蛮硬等不良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改进服务制度;以人为本,有便民、利民措施。

(二)服务效率

精通本职业务,办事效率高;统筹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办证、纳税、缴费、年审等业务信息化程度较高;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推诿塞责、不扯皮。

(三)服务规范

依法依规行政,过程公开透明;规范审批、办事和执法程序,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有法必依,有制可循;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用网站、公布栏、专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廉洁服务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廉洁奉公,不吃拿卡要,不搞黑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能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至信访人,群众投诉能够有效落实。

五、测评主体

(一)测评主体的组成结构

测评主体突出基层和群众的参与,具体由四类不同类型群体组成:

1、镇街村(居)民群众代表(户籍人口);

2、新莞人代表;

3、外资企业代表;

4、内资企业代表(含国有与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测评主体样本分配

1、镇街村(居)民群众代表(户籍人口)2000份;

2、新莞人代表2000份;

3、外资企业代表2000份;

4、内资企业代表2000份(其中1000份为个体工商户)。

各类代表采取分层、等距随机抽样选取,同时兼顾地理分布均衡性和经济有效原则,确保样本对总体有较好的代表性。各类测评人身份重叠的,按上述顺序只参加一次测评。

六、测评方法

(一)问卷设计

测评技术采用通用的“克里特态度量表”,为简化统计环节,分为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层次。由评测主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画“○”圈中其中一项来表达满意度(详见附件2)。

(二)分值计算

4个层次: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分别对应100、85、75、60的分值,以四个项目对应分值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单位测评原始分。

测评表设“不了解”项,由测评人如实填写,测评人对该单位选“不了解”项的不计入分值;多选、漏选测评项目、档次的不计入分值;全部填写同一类态度选项的测评表视为无效表格。

(三)权重计算方法

第一类机关单位突出企业对其的评价,在企业代表的权重相对比例更大:市镇街村居民代表占20%、新莞人代表占20%、外资企业代表占30%、内资企业代表占30%。

第二类机关单位突出群众对其的评价,在群众代表的权重相对比例更大:市镇街村居民代表占30%、新莞人代表占30%、外资企业代表占20%、内资企业代表占20%。

依据上述方法,计算得出各单位2013年度市民评机关的测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名次排序。

(四)问卷发放与回收

1、镇街村(居)民群众代表(户籍人口)、新莞人代表,按照分层、定距随机抽样的方法,由市统计局协助,在全市分别抽出一定数量的村(或居民小区),由第三方调查机构派人上门设点负责问卷发放和回收。各镇街要在入户、入小区调查方面为该项抽样提供支持。

2、外资企业代表与内资企业代表,由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协助,在企业数据库中进行分层定距抽样,由第三方调查机构负责发放和回收,访问对象应为企业法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各镇街、经信部门、外经部门、工商联、相关行业协会要为该项抽样提供支持。

(五)统计与分析

鉴于统计量巨大,此次问卷采用机读方式进行印刷、填写,所有问卷收回后,在公证机关的全程见证下,统一进行机读,整理出原始数据库。由第三方进行数据的再处理,并出具详细的分析报告。

七、辅助测评方法

本次测评除集中式的问卷测评外,还采用定性测评。对日常的政府服务进行长时间跨度的测评,以之作为问卷测评的重要辅助手段,具体包括:

(一)媒体暗访

以全年为测评期,配合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要求,将对政府服务测评内容择取某些部分进行专项化,由东莞日报社派出记者进行暗访,对受测评单位在政府服务中的表现进行深入调查。暗访结果将与问卷测评结果一并呈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其运用。

(二)网络问政

以东莞时间网作为此次测评的官方网络平台,发布测评信息,公布局办职责,搜集网络民意。网民的意见传输至问政平台(http://wz.timedg.com)后,由东莞时间网及时将意见转至相关局办办理,办理意见由东莞时间网发布反馈。各局办对网民的回复,将择可公开的部分在东莞日报《时间问政》专栏公布,东莞时间网每月将各部门反馈情况汇总为测评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

八、结果运用

测评结果的运用,由市委、市政府决定。

九、经费预算

为保证“市民评机关”活动顺利开展,由市财政划拨活动专项经费。

十、工作步骤

(一)准备

2013年8月,向全社会公开测评方案内容;东莞日报社完成测评官方网站的各项技术建设,测评官方网站正式上线。

2013年9月前,东莞日报社完成第三方调查机构的谈判、招标等各项工作,确定实地测评的各项技术细节,做好测评的技术准备。

2013年10月前,东莞日报社组织暗访组,开展对各参评单位的暗访专项活动,全面深入调查各单位政府服务情况。

(二)测评

2013年10月中旬,东莞日报社开始进行大规模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声势,并完成问卷制作、物料准备和调查员培训;市统计局完成测评主体的抽样框和抽样准备。

2013年10月中旬起,根据预设方案,全面铺开对各类测评主体的问卷发放。

2013年11月上旬,完成所有问卷的回收与整理。

(三)分析

2013年11月中旬,东莞日报社委托社会公司完成数据的计算机处理,并形成分析报告。

(四)报告

2013年11月底,由工作组审定问卷测评结果、时间问政政府网上服务分析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公布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评议结果。

附件:1.参加测评单位分类(略)

   2.2013年度东莞市政府服务满意度测评表(含附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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