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3〕11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
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
为贯彻《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198号),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开发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双转移”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转移园合作共建机制,根据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工作重点,多策并举,多管齐下,走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路子,推动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东莞与韶关、惠州两市深度合作、互利共赢。同时,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合并对口帮扶关系的通知》(粤办函〔2013〕118号)精神和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调整共建关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心,展开东莞与揭阳市的园区共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
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坚定信心、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打造承接平台,实现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布局的优化。既要推进“腾笼换鸟”,又要推动“凤凰涅槃”,在产业转移的同时注重本地经济结构的优化。
(二)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共建园区的不同交通区位、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突出重点、把握特点,实行差异化的共建模式和政策,分类指导,一园一策。
(三)分工协作原则
按照省有关要求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投资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0〕38号)精神,东莞市继续向园区投入2013年共建资金并协助园区招商,配合园区开展各项工作;园区所在地主要落实园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加强投资环境的建设。共建双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四)互利双赢原则
共建双方在共建过程中恪守承诺,平等协商,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合理的回报机制及良性循环的长效合作机制,在共建工作中维持双方利益的平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发展实际,引导东莞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将部分生产环节向园区转移,着力提高园区的管理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园区的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园区和企业发展配套基地、产业联盟,带动周边区域发展。2013年,我市计划协助莞韶产业转移园引进项目23个,投资总额30亿元;协助莞惠产业转移园引进项目9个,投资总额13亿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充分发挥产业转移园建设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作用,沟通协调各方关系,及时回应和研究解决园区发展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履行我市共建责任,积极做好协助开发建设和协助招商引资等工作。市产业合作办要坚持派出工作人员常驻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参与园区管委会日常工作,了解园区企业发展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013年,东莞与韶关、惠州市政府分别召开1次以上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双方分管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园区的创新提质发展、招商引资、利益共享、资金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办法。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获得更多政策、资金、项目的倾斜支持。巩固和深化共建园区与松山湖、虎门港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惠州市莞龙经济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筹备组建韶关市东莞商会。
(二)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园区影响
结合共建产业园的产业定位,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将宣传范围扩大至大珠三角地区,提升共建产业园在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借助媒体平台宣传园区形象。充分发挥市内外宣传媒体作用,打造由内向外的宣传平台。以《南方日报》、《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及市内外各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为工作抓手,设立专版专栏、整版特刊、专题,邀请中央、省驻莞媒体集中采访,重点宣传共建园区的发展情况、投资环境和政策措施。二是借助广告宣传提升品牌效应。在莞深高速、广深高速以及园区所在地主要城市干道投放广告和设置大型广告牌,结合在公交车候车亭设立灯箱广告等,加强对园区品牌形象的推介。三是借助各类活动宣传共建园区。积极开展以推介会为主的宣传活动,精心布置展厅,通过项目宣传推介园区特色;同时借助我市每年举办的加博会、台博会、漫博会、模具展等大型知名展会,派发宣传画册、影音光碟以及园区项目推介资料等宣传品,向参会人员全面推介共建园区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
(三)把握工作重点,突破发展瓶颈
根据莞韶、莞惠两个产业转移园不同的产业基础和发展阶段,实事求是,因园施策,重点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1、莞韶产业转移园
一是以加快扩园突破用地瓶颈。东莞方要全力配合园区计划于2013年上半年完成的扩园任务。二是以集群发展突破成本瓶颈。积极配合园区深入实施“双十”计划,即引进10家整机装备企业,扶持10家现有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引进扶持龙头企业、重大项目,进一步提高园区产业集聚度,推动产业链间合作更为密切,产业链向相关企业延伸协作更为紧密,降低产业发展成本。三是以完善规划突破空间瓶颈。一方面支持园区调整修编阳山一期小区部分道路、阳山二期(含总部核心区)等不适应园区发展需要的原有规划;另一方面配合园区争取年度用地指标,及时完成用地报批,提供用地保障,做好调整修编用地的拆迁工作。四是加快体制改革突破效率瓶颈。支持配合园区管委会理顺园区与片区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链,提高财政运行效益,同时继续深化政企分开改革工作,明确行政管理及经济运营的责任主体,提高决策运行效率;继续协助莞韶产业园坚持平台推动策略,推进政务平台、科技平台、金融平台、市场平台、人力资源平台等“五个平台”建设,提高共享效益。
2、莞惠产业转移园
一是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不放松。在鼓励继续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督促新城大道及新城大桥、莞惠大道及莞惠大桥等一批园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结算工作。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服务企业相结合。推动《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园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等政策落实到位,优化投资环境,了解企业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在建企业加快建设投产,签约企业尽快落地动工建设。三是坚持招商选资为产业集聚服务。进一步确立集群经济的发展战略、产业定位和发展重点,明确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围绕延伸产业链条进行招商,对于带动性强、前景好的骨干企业,要集中优惠政策、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扶持,通过产学研结合、技改创新、争创品牌,加快扩量增效,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子。
(四)创新招商方式,提升引资实效
进一步围绕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主导产业定位,突出引进大项目,发挥大项目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升产业培育质量。与韶关、惠州两市政府积极筹备招商引资推介活动,依托人文资源、客商资源和各种大型会议,有针对性地联合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继续协助举办广东装备制造业国际高峰论坛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举办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产品、玩具等主题招商活动,鼓励园区主动“走出去”,立足珠三角,面向港澳台,放眼全世界大招商、招大商,提升招商选资质量。优化园区投资软、硬环境,加强与有意向投资的企业沟通联系,加强对已经签约落地企业的管理服务,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项目落地的成功率,激活存量,扩大增量。组织我市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园区开发建设,逐步建立政府引导、民间主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继续引导我市各镇街、市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或用地审批过程中,引导不适合在东莞发展,而又符合共建园区发展的项目或者部分生产环节进入园区。继续稳步推进莞惠产业园“园中园”开发模式,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园中园”开发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园区、协会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园区发展的工作格局。
(五)共同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投入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0〕38号)、省政府《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100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2〕9号)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共建资金及莞韶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贷款贴息配套资金的计划安排。
园区管委会及市财政、经信、产业合作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共建资金和贴息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工作,完善资金审批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投入到符合规定用途的项目,并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投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市产业合作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园区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监督,在驻园工作过程中及时掌握园区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六)强化人才共建,夯实共建基础
切实强化人才观念,以人才的相互交流支持园区建设的持续发展。一是继续推动落实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促进挂职干部主动作为。我市选派的赴莞韶产业转移园挂职的干部要进一步围绕园区工作重心,服务园区工作大局,主动融入园区管委会,认真调研分管工作,深入园区企业、重点项目,为园区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根据园区的工作需要,积极为园区干部到莞挂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鼓励共建园区,特别是莞韶产业转移园干部到莞挂职,积极推动两地理念、经验、项目、资金、人才等多方面交流,拓宽合作领域,推进合作项目,扩大合作成效。二是两个共建园区要充分发挥与松山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作用,继续落实相互派员学习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构筑人才共享平台,通过人才交流加强主导产业的联合与协作,在招商引资方面谋求错位发展,形成科技创新联盟,提高园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三是配合园区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大宣传力度,调动我市专业人才参与共建园区和投身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实现人才与项目有效对接,在产业转移的同时注重同等人才的转移,逐步促进共建园区形成“引进一个人才、带动一个团队、促成一批项目、强化一个产业”的链式效应,引导专业人才在共建园区主战场建功立业。
(七)精心组织准备,迎接年度考评
2013年是“双转移”战略实施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参与共建的产业园实现创新提质发展的关键年、攻坚年、突破年。全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省2012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全力以赴确保顺利通过考核并争取更好成绩。一要高度重视,及早准备。及时全面提供考评材料,积极反映园区的发展情况和工作成就,确保考评材料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二要加强沟通,争取支持。主动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及园区管委会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各种信息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提高准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查漏补缺,精益求精。针对以往考核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尤其要推进部门协调联动,确保责任落实、整改到位。
(八)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共建成果
目前,东莞、韶关、惠州三市共建产业园的合作主要以工业为主,共建各方要按照省的要求和共建协议,积极推动园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增加值等数据统计工作,加快制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两市分成的具体操作办法,将承担共建责任和分享投资收益两者有机结合,对莞韶、莞惠产业园原有合作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认真履行合作双方共建产业园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合理的、双方认可的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双方投资收益,探索一条共建双方、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园区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路子。
在此基础上,今后的合作要以园区共建为突破口,坚持“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共建双方在现有园区共建、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实现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深度合作,包括工业、农业、交通、旅游、教育等。选择优质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投资其他领域,以更高的层次去谋划更加深入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推动合作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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