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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1-05-17 09:43:4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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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1〕4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1年打假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东莞市2011年打假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开展“双打”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持续深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家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方针,全力开展专项打假行动,认真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促进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幸福东莞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打假责任制,着力完善市、镇、村(居)打假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和经营单位,严惩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滋生区域性、集团性、规模性的制假售假违法现象,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打假重点商品

食品、药品、酒类、卷烟、农资、建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移动通信产品。

(二)全面开展专项打假行动

1.食品专项打假。在去年食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查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米制品、面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饮料、调味料、糕点等食品,严厉查处“三无”食品和滥用添加剂劣质有害食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小作坊、小餐馆、小杂铺店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过期食品、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对重点企业的肉制品、糖果饼干、禽类制品、水产品、奶制品等进行重点监控和检验。同时,加强对食品的抽查检验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打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疫苗、中成药、西药、减肥类和降糖类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及电视直销和互联网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下假药销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3.酒类、卷烟、食盐专项打假。在加大酒类商品日常打假力度的基础上,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推广和完善酒类诚信产品贴标工作。酒类打假重点是副食品商店、社区及工厂周边的超市商店;烟草打假要按照“深度打击、综合整治”的总体方针,对卷烟制假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对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和执法查处,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完善零售市场监管体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食盐打假的重点是综合市场、学校和企业的食堂及生产加工作坊。

4.农资专项打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重点对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农资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抽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添加国家禁用药物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红盾护农”和“农资打假下乡”活动。

5.建筑材料专项打假。加强对建筑材料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无证生产螺纹钢和无强制性认证或超强制性认证范围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假冒伪劣水泥违法行为,深化综合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出现反弹,切实取得整治实效。

6.汽车配件专项打假。加大对汽车配件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刹车片、汽车灯具、汽车安全玻璃、离合器、润滑油、冷却液、导航仪等配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汽车配件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汽车配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7.家用电器专项打假。配合“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抓好家电类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家用电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翻新和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强制性认证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超强制性认证范围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违法行为,确保家电类产品质量。

8.移动通讯产品专项打假。重点打击制售无产品认证、来历不明和翻新后冒充新产品及以次充好、假冒他人品牌的移动通讯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移动通讯市场的监管,完善销售商索票索证制度。

9.文化商品专项打假。从源头上清查盗版出版物、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假冒商标和外观包装产品,加强对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店、书摊、电脑市场、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执法检查;严查商标、专利的侵权行为,坚决打击不具资质、无牌无证印刷书报刊物、翻印音像等不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0.其他职能部门专项打假。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大进出口货物口岸查验力度,防止不法企业以假冒伪劣产品出口骗取退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商店等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力度。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及时将涉嫌制假、售假的出租屋信息通报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负责备案和复查,防止出租屋成为非法经营者生产、仓储的场所。加强对旅游景点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杜绝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现象。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1.市公安机关要按照“端窝点、打团伙、抓主犯、破网络”的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假工作,做好取证和预审工作,严惩制假售假违法分子。

2.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市打假办、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打假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依法做好立案监督、督察督办、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认真查办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

3.市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追刑工作力度,及时依法审理制假售假案件,依法惩处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同时,将审理制假售假案件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全面落实深莞惠三市联合打假工作

2010年底,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共同签署了打假工作合作备忘录,为深莞惠三市打假工作建立了新的合作平台和合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快三市打假工作的一体化进程,提高联合执法打假整体效能,2011年我市将全力推进和落实三市打假合作相关内容。一是要按照“互利共赢、资源共享、联动协作、服务发展”的精神,认真落实三方合作机制,全力做好保障工作。二是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整治联动、举报查处、信息共享、学习培训、协议互认”六项具体合作内容,充分发挥合作平台作用,全力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充分发挥合作平台作用,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信息互通,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打假工作协作水平和工作效能,为推进地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五)加强对打假工作中违法违规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

市监察部门要积极查处公职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假售假和在打假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支持和配合市打假办认真做好落实政府打假责任制的监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持续全面开展打假工作的关键之年。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打假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要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领导和机关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一线,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检查指导,确保打假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打假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打假人员的培训。二季度,市打假办计划组织镇街打假办、相关行业协会、大型商场、超市等负责人举办1期业务知识培训。各镇街在三季度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不少于1期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打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打假执法部门要依照政府打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部门打假工作责任制;各镇街要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按照“打假工作地方政府要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管,对打假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各镇街打假办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政府打假责任制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探索和完善打假长效机制;监察部门要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假售假和在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支持和配合市打假办认真落实政府打假责任制的监督工作。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在开展打假工作中,要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解决打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食品、服装、酒类、水泥等商品,在一些镇街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制假售假的现象,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吸取教训,尤其对群众、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行为反弹不断、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重点区域,要下大力气开展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隐患。二是把出租屋、闲置废弃厂房的管理纳入治安警区范围,加强巡查和监管,加大对为制假售假提供场地的出租物业主处罚力度,各镇街要把打假重心前移到基层治安管理中。三是突出打击制假贮假窝点,从源头上根治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加工、仓储行为。四是突出重点时期打假工作,着重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假日的打假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进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五是开展扶持帮助企业活动,对优秀企业、名牌名标企业提优质供服,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宣传,形造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年度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打假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宣传渠道,积极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派发小册子、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加强报送打假工作动态,普及辨假常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产品质量意识,引导广大企业自觉依法生产经营、文明经商。同时,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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