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1〕15号
关于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东委办〔2011〕1号)要求,我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严密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第一阶段(2011年1月14日至1月31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在樟木头镇“1·13”火灾事故分析会后,各镇街、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严密部署排查行动,迅速开展铁腕整治,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
(一)领导督战,全员发动
全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樟木头镇“1·13”火灾事故分析会精神,分析、研判辖区内的火灾形势,迅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骨干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及时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共召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会议92次,印发工作方案等文件共88份;各镇(街道、管委会)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动372次,派出检查工作组1806个,派出检查人员15877人次。
(二)部门联动,全面监管
各职能部门认真结合分管行业特点,部署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加强联动,加强监管。各镇街充分发挥“两办”作用,突出借力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深化扩大,效果显著。第一阶段的整治工作共通过媒体曝光火灾隐患190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63次,发放消防宣传图册55929份,培训人员15990人次,通过电视播放宣传公益广告4000多条次,报刊刊登宣传专版70多版,发送消防常识短信16万多条。
(三)行动迅速,全力排查
在樟木头镇“1·13”较大亡人火灾发生后,全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镇街领导亲自带队,有关部门联动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共排查各类场所19503家,发现一般火灾隐患11347处,整改火灾隐患7978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88处,整改重大火灾隐患73处;下发法律文书2677份,罚款8万元,责令“三停”单位90家,查封63家,行政拘留4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7家。
二、督导组督导工作情况
根据东委办〔2011〕1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共成立了10个督导组于2011年1月17日起对全市各镇(街道、管委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有关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各督导组认真履行督导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社会单位、“三小”场所和出租屋,通过听取汇报、实地随机抽查以及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截止2011年1月26日,各督导组已完成对全市34个镇(街道、管委会)第一阶段的督导工作,共督导检查社会单位62家、“三小”场所124家、出租屋38栋。其中,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56家、“三小”场所104家、出租屋35栋,共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333处。
部分镇街采取有力举措创新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大朗镇分别于1月17日、18日和24日连续查处3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店,由大朗镇消防大队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3个经营店店主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理;凤岗镇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区警力,加大对辖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村(社区)和工业区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大排查大整治和宣传培训工作,严防失控漏管;望牛墩镇在镇政府文化广场电子屏幕上每日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宣传片30条次,由该镇移动公司向全镇人民群众发送13万余条防火安全知识短信,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路段制作T型广告牌2块,取得了良好的消防宣传效果。
通过督导发现,当前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村(社区)贯彻落实市、镇的工作部署力度不够,工作进度较慢,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部分村(社区)防火巡查服务队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监管不到位,队员对检查整治标准不熟悉,检查不及时,工作档案不健全。个别村(社区)兼职消防队接警出动较慢,出动车辆未配置必要的灭火救援破拆器材,未能充分发挥村一级“两队”的作用,少数村(社区)甚至仍然未完善“两队”建设。
(二)从督导情况看,各类单位、场所火灾隐患仍然比较突出,社会单位负责人、“三小”业主和出租屋房东(含二手房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小”场所人员回流住宿现象严重,住宿区域与经营区域未分隔或分隔不符合要求,未设置必要的逃生设施,电线乱拉乱接等情况较为普遍;出租屋普遍存在楼梯间首层设置值班室且与楼梯之间未采取分隔措施或分隔不符合要求,防盗网未开设逃生救援窗口,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不齐或未能保持正常备用状态。
(三)部分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镇村两级的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根据各督导组第一阶段现场抽查统计,现场80%的社会单位有关人员不懂社会单位的“四个能力”和“一畅两会”,90%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有关人员不懂“一畅两会”和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据统计,与去年同期对比,2011年1月份我市消防部门接警出动次数和火灾起数大幅度上升。仅今年1月1日至1月30日,全市消防部门共接警出动741次,火灾360起(去年同期全市共发生火灾83起),期间全市发生火灾死亡8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301.9万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当前全市的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下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真真正正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形势长期稳定。
(二)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审批项目,加强消防源头控制。建设部门重点对在建工地,安监部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油站、油库,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重点对出租屋,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对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派出所重点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村(社区)重点对辖区内工厂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处罚力度,该查封的查封、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并充分发挥群众、媒体举报曝光火灾隐患的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挂牌督办、牵头落实整改。
(三)各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各督导组组长及时约谈所在镇(街道)包片挂点领导以及村(社区)负责人;对于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约谈所在镇(街道)主要领导。对各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下发《督办意见书》限期整改,并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督导组跟踪整改情况。逾期未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适逢春节、元宵节假期来临,各镇(街道)要严防死守,确保“两节”平安。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加强对庆祝活动中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审查监管,严格落实“事前检查、燃放保卫”的安保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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