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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统计多目标复合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4-08-19 06:17:3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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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刊 号:200407
文 件 号:东府办[2004]75号
文件类型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统计多目标复合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农村统计多目标复合抽样调查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东莞市农村统计多目标复合抽样调查方案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农村的经济形式已由改革开放前单一的农业集体生产模式发展到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信息、科技、服务、旅游等多个行业共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在我市农村经济成份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原有的层级汇总农村统计制度方法,已无法准确、及时地反映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我市城市化过程中原有农业户籍人口的家庭收支、生产经营、生活就业等情况,因此,为适应“统计入世”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抽样调查方法将成为今后农村统计的发展趋势。
  一、实施抽样调查的目的
  为推进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统计调查体系,为市、镇两级的党委、政府合理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准确、可靠的农村统计信息,满足国家和省局农村统计工作的需要,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文件(粤统字〔2002〕5号文)要求,结合东莞市今后农村统计调查改革的方向,制定本方案。这套设计方案整合了农村抽样调查多主题要求,既满足上报国家和省局的需要,也满足市、镇政府对农村统计信息分级决策的需要,是实现东莞市农村统计调查方法转轨,解决数据源头质量的保障。
  二、MPPS抽样调查方法简介
  MPPS抽样调查方法是国家统计局与美国农业部统计署合作的一个抽样调查项目,是借鉴发达国家抽样调查领域的新技术,结合我国国情设计的抽样方法。该方法能够达到省、市、县三级样本的兼容与相对独立,可以满足各级对多目标调查的需求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分级管理的需要。其主要特点是:
  (一)满足分级管理目标的需要。我市采用MPPS抽样调查方法可以实现一套样本同时满足省、市、镇三级的需要,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对快速、准确了解农村统计数据及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农村统计信息进行分级决策的需求。
  (二)实现多目标要求。通过建立省、市、镇三级统计调查网络,利用同一套样本,能够高效率地解决农业统计中多个调查主题,满足不同调查项目的要求。
  (三)提高数据质量。采用MPPS抽样调查代替传统全面汇总的报表制度,主要目的是增强农村统计的抗干扰能力,减少人为影响,确保农村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和信息。
  三、抽样调查的内容
  根据东莞市农村统计调查开展的情况,在全市推行的复合抽样调查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村居民住户调查。主要调查农户的总收入、消费性和生产性总支出及农业生产投入与产出等。从微观层面即农业生产主体,具体考虑农户的生产性投入与产出,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与消费等。通过调查能为农业经济核算与农村居民经济行为分析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农林牧渔业生产调查。大类方面包括农作物主要品种、林业、水果、畜牧业、渔业等,其中每一大类又细分为许多小类和具体品种,如主要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调查包括早稻、晚稻、旱粮、大豆等,以及对主要蔬菜、瓜果等品种的调查。
  (三)辅助指标。包括农村社会、集体经济、二、三产业发展等基本情况。
  (四)其他专项调查内容。
  四、调查样本的抽选
  调查样本采用两个阶段抽样的办法,第一阶段利用MPPS方法抽选出复合样本村,第二阶段在样本村中抽取农户,抽取的样本户分为规模户和普通户。
  (一)抽选样本村
  1、市级样本框的编制。全市村一级资料构成了抽样所用的样本框,利用2003年有关年报的资料,收集了村的常住户数、常住人口、农村经济总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粮食、水果、牲畜、水产品等多个指标,在此基础上进行多目标复合抽样设计。
  2、样本量的设定。实际工作过程中采用计算机程序模拟逼近的办法。全市29镇,共抽取了中堂镇潢涌村等123条村为样本村,名单附后。
  (二)抽选样本户
  1、样本户的抽选。在第一阶段抽出的样本村中,利用样本村常住人口的有关资料编制村抽户所用的样本框。由于该调查主要包括农村居民收支和农业生产情况,因此按样本村的常住人口编制抽样框,这样可以完整反映农村、农业生产的全貌。另外根据样本村实际情况确定出该样本村的规模户,不同的样本村其规模界限可以不同。
  2、样本户的确定。每个样本村抽15户。其中10户为普通户,5户为规模户。对筛选出的规模户进行全数调查,对其余的普通户按常住人口指标排列后,按系统抽样方法抽取一般的调查户。根据抽样原则,我市全部调查样本村均由省统一抽取,省级样本户由省负责抽取,市、镇两级样本户的抽取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统一的程序,由市统计局通过计算机负责抽取。
  五、调查的表式和上报时间要求
  (一)以样本村为单位填报的调查表
  包括《农村经济年度抽样调查样本村调查表》、《季度畜牧业调查表》,按《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根据村内的统计台帐、有关报表和掌握的情况,分季度和年度填写报表,并按《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上报。《样本村基本情况表》在每年1月4日前填报一次,并与样本户的资料一起上报。
  (二)以样本户为单位填报的调查表
  1、《农村住户现金收支情况调查表》采用月报的形式,由调查员每月入户访问,按调查表的指标要求填写。调查时间在调查月的次月1―4日前完成。调查户的资料在报告期次月的5日由调查员按要求送镇统计部门,镇将省级和市级样本村的录入结果分别于次月10日前和15日前报市,市将镇录入的省级样本村调查资料于次月12日报省。
  2、《农村住户基本情况表》采用年末一次性入户调查的方式,由调查员在次年的1月1日―4日与12月份的《农村住户现金收支情况调查表》一起填报。
  3、上报时间若逢国家法定节日(如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则按法定假日时间顺延。
  六、调查数据的审核与处理
本调查的数据处理分为样本村和样本户两部分,采用专用录入程序进行录入及审核。数据录入程序统一由省、市负责编制,并下发各镇及样本村;数据录入工作由镇或样本村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录入,镇审核后上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审查汇总后,分别形成省级、市级、镇级等三级抽样调查资料,镇级抽样调查资料将反馈给各镇,并以此抽样调查资料作为镇农村统计资料。在录入前要对调查登记的报表进行逻辑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录入,以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镇的调查录入数据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统计局。
  七、调查质量控制
  为了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省、市、镇要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市、镇两级要采取定期抽查方式,在每月5―10日期间抽取部分住户重新核实。抽户原则是市级抽取2个镇,每个镇抽取2个样本村,每样本村抽取5户样本户,检查调查工作情况和调查数据的质量。对在调查工作中不按规定执行或调查数据质量有问题的样本村,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根据核实的数据差错情况,填写《农村住户现金收支情况核实表》,在每月的10日前报市统计局,以便于全市汇总作数据评估使用,并上报省。
  八、资料的管理
  调查员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调查户同意,样本户的调查数据资料一律不得向统计局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和泄露。
  样本户的调查表统一存放在统计部门,以便查对或核实。
  调查的资料不代表中选村有关情况。
  九、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每个样本村在调查村内聘请一名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任调查员。调查员选聘的条件:1、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身体健康;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有一定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
  调查员培训采取分级培训方法,市负责培训镇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村调查员的培训工作由镇负责。培训重点是讲清如何准确填写各种调查表和调查表中各个指标的含义。调查员培训合格后颁发调查员证书,颁发的证书分省、市二级样本村调查员证书。
  调查员一经聘请,一般要保持相对稳定,若因工作调离或外出,应及时向市统计局报告,镇统计部门负责重新选聘和培训工作,以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宣传工作
  要做好对样本村干部和样本户的宣传发动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调查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因此,调查员在入户访问前首先要做好样本村干部的宣传工作,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其次在入户时要做好样本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使样本户理解和配合入户调查工作,如实申报有关情况;《致调查户的一封信》由省、市负责印发。
  十一、调查经费
  建立农村抽样调查点,开展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市、镇两级共同承担。
  (一)市级负担费用:1、镇、村两级调查人员会议及培训费;2、调查表格、培训资料印刷、宣传等费用;3、村级调查员(1人)补助(150元/月/人);4、聘请数据处理人员开支;5、年终考核评比奖励及其他业务开支。
  (二)镇负担费用:1、样本户补助。由于每月需要样本户配合调查员做好调查问卷,因此要给予样本户必要的误工补助,以取得他们的支持,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项补助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原则上每年每户不少于500元(包括每年两次的慰问)。2、日常运作办公费;3、年终奖励及其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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